前言
为探究基于立德树人理念融入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实践路径,从行政法实训课的课程定位出发,明确立德树人理念融入行政法实训课程具备检验法学理论、转变学习主体的教学价值,并坚持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通过增设教学方法、更新教学资源、加强实践力度等,总结立德树人理念融入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改革路径。
一、立德树人理念融入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价值
(一)通过实践检验法学理论
现阶段,我国学校的法学教学制度仍遵循着板块式教学的传统方式,将每节课的教学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划分,过细的课程内容虽明确了每节课的教学重点,但却使法学知识体系呈现分割状态,给予学生法学学习误区,使其认为法学知识的理论内容是脱离了实际生活的存在,不利于法学理论的实践开展。而高校通过设立行政法实训课程,充分弥补了传统法学课程教学中的不足,教师利用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多种教学模式,促使学生在课堂中能独立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并通过实践检验自身的法学理论。由此可见,行政法实训课程具有多样性、探究性的鲜明特征。在立德树人教学理念的融入下,教师通过采用探究式的学习方法,使学生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自主学习,主动探究法学理论知识中所蕴含的实践道理,切实激发了学生在课堂中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学生在实训课中可通过实践检验法学理论,展开对行政法律问题的思考、分析、讨论、归纳,直到最后得出结论。另一方面,教师可通过实训课程展示对晦涩难懂的行政法案例和知识归纳总结的过程,既能让学生直观地了解行政法律的基本知识,又能帮助学生掌握具体解决行政法律问题的技能,为培养法律实务型人才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价值。
(二)通过实践转变学习主体
著名教育心理学家、认知心理学家布鲁纳指出“人们只有通过练习解决问题和努力于发现,才能学会发现的探索方法”。而学生通过利用现有的理论知识,加上对课程内容的分析结果,自身的知识架构则会向更深层次的方向进阶。因此,行政法实训课程充分赋予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教师通过创设情境问题,不断发散学生法律思维,通过引导、启发的教学方式,锻炼学生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收获满足感、幸福感,进而加强对行政法学习的自信心。例如,在行政法实训课程中经常出现模拟法庭,引导学生在课堂实践的过程中,充分代入自身的思想情感,将自身幻想为当事人、被告人或律师,转变解决问题的思考角度,站在角色的角度阐述自身想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法为每个社会公民所带来的约束价值。并且通过行政法实训课程的实践探究,转变教师“灌输式”的教学模式。课堂内容不单单是教师对理论知识的讲授,而是通过教学实践,与学生共同参与到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氛围营造中,自然而然地引出行政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教学重点,不仅培养学生在行政法规中的方向感,还使学生成为实训课堂的学习主体,为学生课后探索行政法规内容打下坚实基础。
二、立德树人理念融入行政法实训课程改革路径
(一)多种教学方式的灵活运用
高校行政法实训课程本身具有理论知识专业性强、知识范围跨度大、实际案例复杂难懂等特点。所以在传统的行政法实训课程中,教师授课仍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方式,通过对行政法知识点的分类讲解,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行政法知识脉络。此教学方式虽已取得初步的教学效果,但经实践考证,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对学生行政法实践能力的培养还相对较弱。因此,在立德树人理念融入实训课程的创新实践过程中,教师应在课堂上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如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角色模拟教学法、微课教学法等,使学生成为课堂主体,为学生搭建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
(二)实时更新教学资源,增强课程专业契合度
在立德树人理念融入实训课程创新实践过程中,教师应通过实时更新教学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为提高行政法实训课堂教育质量夯实理论基础。现阶段,互联网学习平台的建立为行政法实训课堂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教师可通过学习平台向学生发布自主学习任务,学生可利用平台浏览、下载自身所需的法律知识资源,从而提高自身对法律知识的认知能力。因此,教师能否收集、制作、更新学习平台上的行政法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保障,是行政法实训课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关键因素。教师在更新教学资源时,要紧跟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将最新的行政法相关知识引入实训课程中,增强课程专业的契合程度。教师在进行备课时,应对法律法规有着精准的灵敏度,实时关注行政法律条规的修订和废止,将其与教材中的知识点互为佐证。如遇教材知识与最新法规政策不符的情况,教师应对差异之处及时备注,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在实训课程讲述中将差异之处重点指出,并在学习平台上及时更新,以此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探究能力。
(三)加大课程实践教学的占比,规范实践基地建设
法律专业是一项集应用性和实践性的技能学科。立德树人理念融入实训课程的创新实践也应遵循法学专业的学科特点,以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为教学宗旨,加大课程实践教学的占比,规范实践基地建设,为学生搭建良好的法学实践平台,培养学生熟练掌握行政法学知识的专业技能,如沟通协商技能、谈判妥协技能、法律文书书写技能、问题思辨技能等,切实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考虑到行政法实训课程理论教学内容广泛、繁杂的鲜明特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增加课堂实践的讨论时间,给予学生表演、展示的机会,使学生能通过课堂环节充分发散自身法律思维,达到实践教学的最终目的。并且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也应规划法律实践基地的教学建设,通过增设管理机构,形成专业的行政法实践教学领导小组,与社会层面的法律人才进行高效的资源交换。其中,实践教学领导小组的成员应由行政法实训课一线授课教师组成。通过实践基地建设,可邀请一线的行政法律工作人员入校授课,承担一部分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任务,以此提高实训课程的技能性和专业性。也可鼓励实训课程授课教师到实践部门多交流、探讨,了解最新的行政法律政策,为学生法律实践提供扎实的知识基础。并且在每学期初期,应选择与行政法实训课相关的实践课程,如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选送学生到合作单位,进行行政法的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专业法学技能。
结语
通过多种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实时更新教学资源,加大课程实践教学占比,科学评定实训课程考核成绩,切实提高了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宗艳霞.新行政法视野下民营企业法治保障问题研究:基于751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分析[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0(1):22-30.[2]苗泳,刘燕玲,郭伟.“课程思政”视域下行政法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21,23(2):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