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着诸多安全风险和挑战。近些年,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发展形势持续向好,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为此,交通运输部着力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不断完善和执行相关法规,才能有效防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定义及分类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危险货物包括:爆炸品,含有爆炸性能的物质,如火药、炸药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可以由压缩或液化形成的气体,如液化石油气、氧气等。易燃液体,易在一定条件下燃烧并有较低的燃点的液体,如汽油、酒精等。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易在空气中燃烧的固体物质,如磷、镁粉等。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能使其他物质燃烧的化学制剂,如过硫酸盐、高锰酸钾等。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资,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氰化物、六价铬化合物等。放射性物质,释放出放射线的物质,如铀、钚等。腐蚀性物质,能破坏皮肤、金属等物质的强酸、强碱,如硫酸、氢氟酸等。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普遍采用标签、包装、运输工具和操作文件等多种措施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危险货物在道路运输过程中不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对比
2.1监管机构及责任部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定期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依法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运输环节充装查验、核准、记录等进行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安机关负责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证明或者文件,并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建立健全并执行托运及充装管理制度规程。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环节的监管,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充装管理制度规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及常压罐式车辆罐体质量违法行为和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证书的行为。
2.2安全标准和规范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中包含了严格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0300)等等,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特点,对危险货物进行了科学的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标识要求,确保人们能够清晰地识别危险货物的种类和危险级别。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别危险货物的运输条件和限制,包括运输工具、路线、速度、温度等要求,保证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安全状态。针对不同类型的危险货物,规定了相应的包装、装卸规范,确保危险货物在整个运输环节中都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处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要求,包括事故通报程序、应急响应措施、人员疏散和伤员救治等,以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伤害。
2.3处罚政策
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处罚政策是确保规定和标准得到遵守的重要手段。涉及违规运输、储存、装卸等危险货物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违规程度和情节轻重,将面临不同数额的罚款。罚款金额旨在对违规行为形成有力的经济打击,促使企业和个人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对于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影响安全的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可能会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并进行整顿,直至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为止。在特别严重或累犯的情况下,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接受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作为惩戒。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影响安全的单位或个人,监管部门可能会吊销相关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使其无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对于因为违法行为导致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接受法律的严惩。在实际执法中,这些处罚措施将根据事实情况和法定权限进行具体执行,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推动危险道路运输行为合规合法进行,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
2.4应急响应预案
应急响应预案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在应急响应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包括应急、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管理部门要在应急响应预案中确定各自的职责范围,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展开应对行动。应急响应预案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危险货物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环境污染治理等因应对策,同时要指导专业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事故现场的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应急响应预案也需要规划应急物资储备和配备。包括对应急物资、设备、装备等的储备和调配计划,以应对各类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借鉴探讨
3.1制度执行与监管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执行相关法规,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通过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和落实执法责任来确保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杜绝违法行为。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管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并纠正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政府相关部门还可以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工具和设备的监管。比如,在车辆装备、货物包装、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等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更加严格的技术标准和监管要求,确保运输工具和设备达到国家标准,并且及时更新和维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建立网络化监管体系,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运输情况和风险动态,对异常情况进行快速响应。政府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大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违法成本,倒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3.3制度创新与改进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立法力度,不断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在立法过程中,应该充分结合国际经验和国内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差异化的规定,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政府可以建立健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标准体系,明确专业领域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标准,推动整个行业朝着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不断迈进。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的技术创新与装备改进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技术设备的研发投入,推动新技术、新装备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的广泛应用。例如,可以推动智能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检、车辆追踪定位等高新技术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的应用,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政府需加强危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流程的精准监测和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及时了解运输情况,预判风险,做好应急响应。
结束语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切身利益,期待着政府加大立法、查处违规、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的制度创新与改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资料:
[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9号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4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根据2016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2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