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场执法中使用武器的矛盾因素及解决对策
石言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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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言卿,. 论现场执法中使用武器的矛盾因素及解决对策[J]. 争议解决研究,2025.3. DOI:10.12721/ccn.2025.157247.
摘要: 在民警现场执法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如果遇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的犯罪行为,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民警可以依照规定使用武器。但在现实情况中,民警往往会遇到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形,这给民警使用武器造成了困扰。鉴于警用手枪是民警最常使用的武器,本论文将结合现实案例,分析民警现场执法中使用手枪的几大矛盾因素,并讨论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现场执法;使用武器的必要性
DOI:10.12721/ccn.2025.15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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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警使用手枪时的矛盾因素

民警使用手枪,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例如控制犯罪嫌疑人,或是制止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都离不开这一目的。因此,所有使用手枪时产生的矛盾,归根结底都能概括为“有碍民警完成上述任务”的矛盾,而这些矛盾本身也是和民警完成上述任务相悖的。

根据矛盾的性质,可以将其概括为以下三点:

1.现场情况与决定如何使用手枪的矛盾

2.自我能力与有效地使用手枪的矛盾

3.公安内部体制及相关法律与现场能否使用手枪的矛盾。

二、三大矛盾因素的性质及其来源

1.现场情况与决定如何使用手枪的矛盾 

当民警身处于可能需要使用手枪的现场,进一步构思如何使用手枪的策略,以最佳的效果平复事态,对民警而言是个难题。现场情况是复杂多变的,是稳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结合,这就是现场情况与如何使用手枪的矛盾。

第一,这一矛盾的来源是民警用枪策略的合理性与平复现场事态的可能性之间的冲突。第二,对于民警而言,虽然法律上明文规定了可以与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况,现场民警在现场复杂情况下往往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无法做到轻描淡写的使用武器。特别是在使用武器面对一条鲜活的生命时,现场使用武器的民警都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所以在使用武器的时候与现场各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矛盾。

2.自我能力与有效地使用手枪的矛盾

由于各持枪民警使用手枪的能力有所不同,他们在实战中使用手枪的有效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自我能力包括民警的心理素质,射击水平和战略制定等。

这往往来源于民警自身在使用手枪方面存在的能力缺陷。对于心理素质较好,射击水平较高的民警而言,他们能在实战中更多地击中自己想要击中的部位,无效开枪的频率相对更低,因此他们能更有效地去运用手枪平复现场事态。相反,对于心理素质较差,或是射击水平存在欠缺的民警,无效开枪的频率会显著上升,因此即便能平复现场事态,他们使用手枪的有效性也是打折扣的。

3.公安内部体制及相关法律与现场能否使用手枪的矛盾。

第一点公安内部对于民警使用手枪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面对现场可能出现的各类危险状况,民警时常难以完全依照法律规范决定是否用枪。第二点在使用武器之后引起社会舆论反应,内部调查民警是否合理使用武器,给民警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这就是公安内部体制及相关法律与现场能否使用手枪的矛盾。

警用手枪最普遍地配备于基层派出所巡逻民警,也广泛装备于特警,但是巡逻民警作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种,他们一方面要和指挥中心进行实时情况反馈,一方面要根据指挥中心的命令结合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打出第一颗子弹。对于基层派出所巡逻民警,用枪的实际效益往往是第一位的,就大多情况而言,用枪的实际性目的基本包括:

一是在紧急状态下,按照相关法律如不使用武器会造成更严重后果的,必须要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是违法嫌疑人使用暴力行为抢夺民警武器,为保证事态进一步控制,按照相关法律使用武器。

三是基于这些实际性的目的,现场多变的情况下使用武器,决定矛盾不能归咎于巡逻民警自身遵守法律的意识不够强,而是不得已而发生的情况。

三、三大矛盾的对应解决策略

1.现场情况与决定如何使用手枪的矛盾

(1)牢记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遵循“保己才能办事”无论面对任何现场,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保护自己有生力量,特别是在尚未制服犯罪嫌疑人时,若是自己受到伤害导致行动力丧失乃至身亡,就无法去保护群众。

(2)加强学习国内各地民警用枪案例学习:在保护各单位名誉的前提下,挑选国内各种民警用枪处置事件的成功与失败的案例,组织各种涉及用枪的警种进行学习。案例是高效的学习材料,民警通过学习并进行总结,可以为其日后针对现场情况如何使用手枪提供参考。同时通过案例习得的经验也可以进一步归纳为理论,为各单位持枪民警日后用枪处置各类事件提供指导。

2.自我能力与有效地使用手枪的矛盾

(1)进行模拟现场射击训练:在传统精度射击达到各单位合格标准的基础上,提供模拟现场情况的射击训练,这可以包括多种。例如:模拟现场正在跑动的目标,可以使用移动靶;模拟现场持有人质的目标,可以使用两个移动靶前后放置,并用不同颜色标注出目标靶进行射击。通过长期反复地模拟现场情况进行射击训练,能有效地提升民警在案发现场进行针对性射击的命中率,并为其提供心理支撑,使其面对现场时更为冷静。

(2)进行模拟现场战略布局训练:这不仅仅针对于持枪民警,对于现场指挥人员而言也是关键性的功课。民警在现场中使用手枪并不是完全依靠自己的意志,指挥中心的指令也相当重要,通过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无人机等设备,指挥中心可以及时地观察现场事态发展的情况,以此为根据制定出下一步的战略。为锻炼上述能力,模拟现场战略布局的训练将会非常有效,寻找合适的场地,并模拟现场真实情况定期组织此类训练,不仅能提高指挥者快速应变的能力,对于提高现场持枪民警反应力也极为有效。

3.公安内部体制及相关法律与现场能否使用手枪的矛盾。

当现场情况涉及需要使用手枪,必然说明事态十分紧急,再不使用手枪制止目标将会造成更重大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在此情形下,民警更要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该使用武器时毫不犹豫,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以做到使用武器后伤亡最小化,财产损失最小化。

(2)民警必须按照上级命令使用手枪,但现场情况的复杂多变,民警在报告上级的同时,自行判断思考,决定是否拔枪。打出第一颗子弹的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也最大,因此需要组织其学习成功用枪处置案事件的案例,做到经验总结、个人反思,使其在面对不同现场时尽可能准确地作出是否拔枪的决断。

四、总结

本文将现场执法中使用武器的矛盾因素按照矛盾的性质划分为三个板块,并分别论述了其相应解决对策。在网络科技发达的当代社会,舆情的散播和导向改变的速度充斥着高速性与不确定性,在这一背景下,民警在案发现场能否使用手枪、如何使用手枪必然需要更多的考虑,现场执法中使用武器的各方面的矛盾也会增多或增大。为了迅速、准确地作出判断,以及时有效地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广大公安民警需要将理论与实际融合,学习具有参考或警示意义的实际民警用枪案例,并结合各种形式的经验或理论,进一步总结归纳出适用于个人的、有效的用枪模式,以提升公安民警使用武器的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 阳红光,吴冰. 论公安执法手段的正当化控制[J]. 2007年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警学研讨会, 2007-10-28

[2] 李有义. 民警开枪射击法律界限探讨——基于比例原则的分析[J]. 政法学刊, 2007-04-01

[3] 叶青云. 论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考量[J]. 中山大学, 200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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