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传统音乐的发展状况概述
中国传统音乐是我国民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指在中华民族大地上由不同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并流传至今的或者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由其他民族传入并在我国广泛流传的一切音乐品种。中国具有上下五千年的发展历程,而且历来注重诗、书、礼、乐对普通民众思想的教化与开导作用,因此,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极其多样的传统音乐风格和诸多经典的传统音乐作品。然而,19世纪中叶以来,由于外国船坚利炮的入侵以及我国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状态,致使广大国民产生了严重的民族文化自卑心理,从而严重影响到当时传统音乐的继承与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独立与富强,人们逐渐摆脱了西方强势文化的自卑阴影,从而极大地恢复了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信心和兴趣。因此,很多有识之士呼吁要继承、振兴、发展传统音乐,相关政府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去传承和保护传统音乐。比如1954年成立了传统音乐研究所,1960年成立了中央民族乐团,1964年则是成立了以继承、学习、发展、研究我国民族音乐以及培养民族音乐专业人才为主要目的的中国音乐学院等,对当时我国传统音乐的恢复、传承、创新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意义。
在当前新的社会环境下,由于社会大众的生活习惯、生活环境、民俗风情、文化内涵、思维观念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中西方音乐活动交流的日益频繁,致使我国传统音乐逐渐呈现出“边缘化”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开始逐渐地退却和消亡。在此背景下,不少歌唱家、作曲家以及传统文化保护者提出要保护我国传统音乐,而且强调要“原汁原味”地对传统音乐进行保护。比如黄翔鹏先生在《论中国传统音乐的保护与发展》中曾提出:我国的传统音乐必须在“移步不移形”的发展规律中获得有效的保护,并且全面分析了亚洲国家保护传统音乐的历史经验以及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传统音乐的教育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武汉音乐学院的蔡际洲教授也曾提出:中国音乐学界应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新世纪的重要研究课题,并且呼吁政府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对我国传统音乐遗产中各类代表性品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另一方面还必须对传统音乐的生态系统进行特殊的人为调控等。
二、我国传统音乐继承与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现代音乐家的古谱识读能力日渐衰弱
众所周知,古代社会,我国传统音乐的传承主要采用“口传身教”的方式进行的,后来才逐渐开始采用古琴减字谱、工尺谱、律吕字谱、俗字谱的方式记录音乐,统称为古谱。20世纪以后,由于受西方音乐创作方式的影响,人们又开始采用五线谱、简谱的方式取代古谱记录音乐。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适应新的乐谱,特别是古谱的晦涩难懂往往使打谱者要花几年或者是更多的时间来完成一首古曲谱。因此,这种记谱法的改变极大地削弱了当前音乐家对传统乐谱文献的解读能力,使我国传统音乐的发展受到极大的抑制,从而在客观上,使现代人对我国传统音乐形成了一定的疏远、抵触,甚至是排斥,最终极大地制约了我国传统社会经典音乐作品在新时代环境下的传承、创新与发展。
(二)律制的改变使传统音乐失去了原有的“韵味”
在我国音乐创作的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古代音乐家很少采用定量定级的技术标准记录乐谱,尤其是不以追求精确记谱为音乐创作的主要目标,而是主张音乐表演者根据情感表达的需要创造性地再现音乐作品,给其提供了充分的二度创作的自由。然而,随着十二平均律在音乐创作领域的广泛使用,使古代社会作曲家通过传统记谱法所记录的音乐被平均律改编记谱之后,使得诸多经典的传统乐曲不仅“音准”不准,而且音乐失真和异变的现象非常严重,尤其是无法再现我国传统音乐作品所独有的“韵味”效果,从而失去了其原有的“本真”内涵,这也许就是当前诸多音乐家、作曲家、传统文化保护者要求“原汁原味”地继承我国传统音乐的重要缘由。
(三)对我国传统民歌作品风格特征和演唱技巧的异化
首先,不少歌唱家一方面为了能够吐字清晰,让更多的观众接受,另一方面也懒于花太长的时间学习方言。因此,他们纷纷采用“方言”加“普通话”的方式进行演唱,从而在演唱的过程中导致出现声调和音调不相符的“倒字”现象或者是断字、断句不清晰等,使民歌作品语义不明甚至相反,从而失去了其原有的情感内涵和意义效果。
其次,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传统的说唱、民歌、戏曲艺术形成了千姿百态的演唱方法,比如新中国成立后涌现了一大批具有典型风格特征的民族唱法的歌唱家,其中包括胡松华、郭颂、才旦卓玛、哈扎布等;80年代出现的彭丽媛、宋祖英等,更是进一步推动了我国传统声乐艺术的繁荣与广泛传播。然而,在当前社会环境下,虽然我国传统民歌演唱有了较大发展,然而在演唱技法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或者是演唱方法缺乏多元性和灵活性,诸多歌手一味地对经典作品进行模仿和翻唱;或者是为了追求创新,随意地改唱、改编部分经典民歌作品,从而对原有作品造成了极大损害,这些问题非常值得我们思考。
(四)当前我国传统民歌的教育内容极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院校,比如全国九所音乐学院里大都开设有传统音乐方面的课程。但深入分析可以发现,这些课程的设计以及教学内容的选择在广度与深度方面都不够理想,比如声乐系的教学曲目很多都是偏向于西方的艺术歌曲和歌剧作品,其次才是我国近现代的声乐作品。因此,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很少能够接触到民族、说唱、戏曲方面的传统音乐品种,既无法理解传统音乐作品的精髓内涵,同时也无法很好地演绎具有浓郁地方风格或者是民族风格的声乐作品。长此以往,导致学生不爱学、不喜欢听传统音乐作品,在感性和理性方面对传统音乐作品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事实上,像这种现象还出现在音乐创作和乐器表演专业的学生身上,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传统音乐继承与发展在当前音乐教育领域所面临一系列困境。
总之,越是民族的东西就越是世界的,越有个性就越具共性。中国的传统音乐,凝聚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文化的精华,是民族精神的凝结,是华夏子孙深刻在心中无法抹去的文化记忆,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需要我们去研究、发掘、弘扬。从哲学角度思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有可能会出现全球文化单一化的危险。在西方的文化艺术、生活方式、价值观审美观有可能如潮水般涌进的情况下,加强对中国自身传统的研究,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艺术的优良传统,就成为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作为中国在当今世界所代表的东方文化伟大传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中国传统音乐不仅在国内,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本世纪初,中国民族乐团在世界音乐的最高殿堂维也纳金色大厅的演奏获得西方人极为热忱的欢迎和尊敬,就是一个最明显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