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对策研究 ——以安徽省歙县为例
纪勤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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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勤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对策研究 ——以安徽省歙县为例[J]. 农业学报,20223. DOI:10.12721/ccn.2022.157028.
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根据当前歙县农业农村发展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问题,提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问题;对策
DOI:10.12721/ccn.2022.157028
基金资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歙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通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形成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利益分享联结机制,发挥带贫减贫作用,促使贫困小农户与现代大农业衔接,帮扶农村贫困农户就业增收,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取得了一定成效。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的主要实践

1.1发挥奖补资金利益联结的机制作用。厚植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优势,指导经营主体产业化发展。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比较深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脱贫攻坚中的生力军作用十分明显,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歙县2021年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奖补暂行办法》。办法针对疫情防控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升奖补力度,按照“多带动多支持,不带动不支持”原则,规定了四种带动类型奖补标准,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产业,持续稳定对接特色种养产业大市场。采取多种措施增强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

1.2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扶助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采用市场化奖补政策支持专利、“三品一标”认证,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对于返乡创业发展家庭农场的青年和大学生给与特殊优惠,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造就一批爱农业,善经营的农场主队伍,鼓励更多年轻人回乡创业,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推动农村产业兴旺,改变和优化家庭农场主年龄结构和知识层次。

1.3强化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共建共享,实现共同富裕。通过“村集体+公司+农户”等模式,把贫困农户与经营主体有机连接,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

2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生产要素“三难”矛盾依然突出。

一是用地难。调查发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迫切这一问题

在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普遍存在。二是用钱难。银行贷款门槛高,融资困难。三是用人难。人才匮乏,大大降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速度。

2.2政策扶持保障力度有待提高

一是财政投入保障不足。各部门在资金的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投入缺乏统筹协调,容易产生重复交叉或缺失,很难发挥最佳效益。有的业主实施完了并通过了项目工程验收,但是资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能全额到位,严重影响了新型经营主体的产业发展。二是保险作用发挥不充分。保险在其覆盖面、保险种类、防灾机制和赔付水平上的局限性,难以构成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强力支撑。

三是地域化品牌培育力度不够。由政府扶持、真正代表本县特色,声名远扬的地域化品牌较少。

2.3经营主体运行机制有待加强

一是示范带动能力不强。歙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然种类全、数量多,但是高水准的种养大户、有影响的龙头企业和规范运作的合作社数量较少,质量不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效果没有充分显现,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不强;

二是组织运行不规范。据调查发现,一些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民主管理体系都存在不完善,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还存在着“空壳”合作社现象。

三是深加工发展水平有限。受技术水平和生产设备落后的制约,生产工艺水平不高,深加工产品较少,产品档次不高,大多数经营主体处于生产初级农产品和出售原材料阶段。

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3.1着力加强政府扶持力度

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新业态、新产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对象,重点向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带贫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农业补贴、有机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要向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财政对在调节市场、解决本地农产品销售难问题中起到主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优先给予贴息补助;制定本级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案,新增农业补贴向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3.2强力突破制约发展“瓶颈”

加快土地流转,破解“地从哪里来”的难题。要认真做好土地流转规划,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根据省、市、县要求,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的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或银行贷款优惠政策,引导、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新金融扶持,破解“钱从哪里来”的难题。创新涉农金融机构“信贷 + 保险”产品、探索“公司 + 专业组织 + 农户”等金融服务模式,探索土地经营权证、生产设施设备、注册商标等抵押担保办法,解决融资难题。成立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通过部分无息、低息专项贷款、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注重人才培育,破解“地由谁来种”的难题。参考乡村医生、幼儿教师的培养方式,通过地方与高职院校合作定向培养,将农村青年“送出去”学习。

3.3用力搭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配套服务平台。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阶段的生产需求,为其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服务。建议围绕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阶段的生产需求,大力发展技术服务型组织,采取补贴或项目支持等方式,发展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为主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互联网+农业”,

建立农产品集中销售中心,拓展销售渠道;建设集产品溯源、远程控制、环境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农业平台,推广智能化数控生态循环养殖等模式。建立科技支持机制。积极探索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推广模式,政府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院校、科研单位牵线搭桥,促成农业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在歙县建立农业技术研究所及生产实验基地,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引进人才、技术、项目,用现代科技保障农业发展。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搭建服务平台,不断强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通过开展实用技术、专业技术证书、职业技能等技能培训和项目策划、流通营销、市场运作等创业培训,提高农民种养水平和职业素养;组织开展“专家和农技人员服务进乡村行动”。把惠农政策、信息、技术送进农户家,通过现场指导讲解、定期发布农业科技信息等服务方式,扩大农业科技知识普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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