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精准监督体系的研究探索
摘要: 监督工作是深入推进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从严治企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本文针对当前监督工作存在的监督重点不聚焦、监督实效不突出等问题进行分析,从政治监督入手,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精准监督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

一、当前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治监督不聚焦。党章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三大主要任务、六项具体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履行好政治监督责任。但在具体实践中,有些纪检监察部门受传统思维、习惯做法的影响,开展监督习惯就事论事,仅盯问题、线索表象,对隐藏的深层次的原因不注重分析研判,标本兼治效能未体现。

(二)监督主体责任边界不清晰。在监督实践中,一些单位担当意识不足,对 “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履职不到位。有些纪检部门专责监督定位不准,“三转”工作不彻底,工作中存在越位、错位等现象,导致监督实效不够突出。

(三)监督工作机制不完善。从目前现状看,纪检监察部门与职能部门监督各司其职,纪检监察部门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在其业务范围内发挥专业监督作用。但双方协调联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够完善,“大监督”工作成效尚未显现。

二、思路及目标定位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监督首要职责,聚焦政治监督定位,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方法,突出从政治上体检审视,压实主体责任,细化监督重点,聚焦监督力量,精准监督施治,把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工作目标

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以强化政治监督为统领,以做实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为基础,以“治未病”“防未然”为目标,履行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进纪委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提升监督效能。

三、构建精准监督体系

(一)转变监督职责定位

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纪检部门监督首责,退出不应直接参与的,移交不应牵头的,分解不应包办的,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聚焦政治监督,围绕“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地情况”开展监督,明确再监督目标、重点,强化弱点、堵塞漏点、解决难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二)压实各责任主体的监督职责

1.构建“1+X”监督制度。

(1)“1”纪委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监督、纪律监督,健全监督工作计划、例会、报告、抽查、评价等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和工作载体。

(2)“X”职能部门监督:构建重点岗位、业务部门、纪检部门、领导机构四级监督防控体系,明确各层级监督任务。加强关键领域和重点岗位日常监督,促进业务管理部门完善工作流程、方式,提高拒腐能力。

2.实现责任清单化管理。

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责任细化实化。每年年初修订完善责任清单,把监督目标、任务、指标细化到班子、具体到部门、落实到岗位,明确班子成员、职能部门、重点岗位的“责任田”,压实责任,推动主责单位担负起监督主体责任。

3.发挥再监督作用。

(1)督促构建超前防控体系。坚持“治未病,防未然”,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问题线索梳理、核查以及定性量纪把握方面的专业优势,从制度机制等方面对新形势下廉洁风险防控重点进行梳理,加强研究,综合施策。督促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细节,有效规避工作中的风险,做好事前防控。

(2)督促权力规范运行。盯紧“重点人”、“重点事”,突出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等,引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用权。通过参加党组(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监督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推进职能部门、单位健全决策、执行、管理、总结等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促进权力阳光运行。

(3)督促正确履行职责。围绕廉洁风险隐患表象,通过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督查督办等方式对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再监督,聚焦重要工作和要求的推进落实,以及巡视巡察、执纪审查、监督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正确履行职责。

(4)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注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该约谈提醒的约谈提醒,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责令检查的责令检查,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及时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

(三)明确监督重点

按照“突出重点”“主次分明”的思路进行布局,形成重点明确、监督精准、覆盖全局的权力运行监督格局。

1.“突出重点”就是以政治监督为统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增强“四个意识”的监督,督促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做到“两个维护”,着眼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监督。突出政治责任担当,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监督。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眼于防范化解政治风险开展监督。突出政令畅通,着眼于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监督。突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监督。

2.“主次分明”就是规范监督流程和方式,改变以往监督工作随意性强、走过场、流于形式的问题。牢牢把握腐败的“风险点”,对行使权力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监督,侧重于党的政治建设是否缺失,企业规章制度是否遵守,工作职责是否认真履行,是否能够正确行使权力,杜绝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健全考评机制

建立日常督查、季度抽查、年终考查三级考评模式,细化业绩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将“两个责任”落实、协同监督、干部监督、行风监督、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等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增加业绩考核比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压实责任。

四、成效

(一)厘清监督职责。聚焦政治监督,明确纪检监察机构是监督专责机构,主责单位“一岗双责”。纪委专责监督,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各责任主体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压紧各主体监督责任,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通过构建“1+X”监督机制,进一步压实各责任主体的监督责任,把纪检监督与专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业务监督横向到边、系统监督纵向到底,构筑多层次监督体系,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入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三)提升监督实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的监督领导,突出政治监督为统领,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合作的全方位精准监督机制,通过共同开展监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