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本土化视角下双重关系困境探讨
摘要: 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作为舶来品,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必定会水土不服。由于中西差距,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实践难免会遇到困境,若想要在中国扎根,就必须要实现本土化。

一、 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

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是指社会工作者在同一时段和不同时段里与案主或其重要关系人,除专业上的关系外还存在一些社会上的、经济上的或宗教上的或其他方面的关系。由于中西文化差异,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实践往往会受到一些阻碍,社会工作者在为案主服务之前,首先要建立专业关系,可在中国这样一个讲究人情、关系、面子的社会,要想建立一个良好的专业关系,就要以一些方法去与案主结识,但是一旦有了一个很好的关系以后,就有很大可能产生双重关系,因为中国就像费孝通所说是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讲究熟人好办事,并且中国人讲究知恩图报,这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当社会工作者帮助案主实现“自助”后,案主想要报答社工或者产生一些其他的感情,这是社会工作在中国本土化的过程中所需要面对和解决的双重关系困境。

二、 案例分析

李阿姨,52岁,老伴瘫痪,家中生活困难,通过熟人,社工与李阿姨第一次见面,并且很快就和李阿姨建立了信任关系。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使得李阿姨左手骨折,生活无法自理。社工通过多种渠道为李阿姨提供帮助,使得李阿姨极其依赖社工。李阿姨丧失了经济来源,还向社工开口借钱。

上述案例中社工与王阿姨签订协议是通过“人情”为切入点后逐步向专业关系转变。而就王阿姨向社工借钱这一事件来说,如果社工借给了王阿姨,那么就会使社工与王阿姨之间产生除专业关系之外的债主和债权人的关系,而这种债权关系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伦理守则里是严格禁止的,因为它可能与专业关系纠缠不清,使得社工失去客观公正的立场,出现角色混乱。[]那社工就陷入了双重关系困境之中,如果不借予王阿姨,势必会导致王阿姨对社工有另类的看法,那他们之间的专业关系就会受损,还可能导致服务计划无法实施。

在此案例中,王阿姨是中国传统的人情与面子社会下成长起来的普通人物,而社会工作是一个舶来品,参杂着西方的特点,社会工作的守则以及伦理都是从西方借鉴来的,通过哈儿马斯的商谈理论来看,社工应该和王阿姨推心置腹的交谈,首先同她商量可以通过向其他社会组织或者部门申请救助金,让王阿姨能有钱应急,当王阿姨得到钱之后,社工再诚恳的表明社工的伦理守则规定作为一个社工不能借钱给服务对象,并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希望她能理解,而且社工在交谈中要体现自己的专业性。这样平等、相互尊重的、专业的交谈能够更好的推动专业关系的前进,又不会使社工陷入双重关系困境,还能让王阿姨尊重社工的伦理守则,避免下次再出现此类事件,通过平等、有效的协商让社工与王阿姨都能欢喜。社工作为一个资源链接者,可以为王阿姨链接一些社会组织的资源,帮助她得到一些社会组织的经济救助,也可以向机构申请机构的救助金或者为王阿姨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金,还可以咨询当时有关部门,了解王阿姨的情况是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如果可以,社工可以为王阿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使王阿姨的生活能有更多的保障。

三、 双重关系的利与弊

从上述案例可知,社工与王阿姨认识是通过熟人的介绍,也是因为熟人,社工才能更快、更好的取得王阿姨的信任,进一步建立专业关系,在中国这样一个讲究人情、面子、关系的社会,并且社会工作如今在中国的发展并未达到人人熟知的地步,所以社工如果不通过熟人介绍,会让王阿姨有警惕性,进而影响专业关系的进展,但是也是因为熟人介绍,社工与案主之间的关系,就不仅仅是社工与案主之间的关系,服务对象只有把社工当作他的朋友,才会吐露心声,服务计划才能更好的开展,但是一但服务对象将社工当成朋友后,他对社工的要求也会随之增加,社工也会被要求履行作为一个朋友的义务。而一但双重关系建立,服务对象作为弱势一方,很大可能会受到伤害。所以社会工作者首先要明确实务中的双重关系有哪些弊端及危害,才能在实务中保持警惕的眼光去看待双重关系,避免自己陷入双重关系的漩涡之中而不自知。由以上案例可以让我们认识到双重关系有利也有弊。

(一) 双重关系的利:

1. 纯粹的专业关系也代表着严格的界限,会让人感受到冰冷和死板。在目前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角色不明确、服务对象还不能明确提出自己的需求且专业信任关系很难建立的情况下,社会工作不能与传统中国助人实践有太大的差异,更不能忽视中国人接受社会服务时的基础与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过分强调“双重关系的限制”不但无益于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建立,反而会对专业关系造成伤害。

2. 在中国,如果一直强调专业关系,与服务对象很难建立信任关系,在人情社会下,社工由熟人带领拜访服务对象会事半功倍,远比自己上门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要快且更有成效。

(二) 双重关系的弊:

1. 社会工作者是专业的助人者,有着自身的职业形象、职业道德和职业原则,专业关系的建立是其职业性的体现,双重关系的出现会使得社会大众及服务机构质疑工作者的专业性,影响职业形象。

2. 实务中专业关系,社会工作者处于主动地位,而服务对象处于从属的被动地位。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可能会从专业关系扩展到社会生活中,从而导致双重甚至多重关系的出现。社会工作者可利用各种服务对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施加影响,这种影响可能会导致服务对象的主动性变弱,进而更依赖社会工作者。

3. 双重关系的出现会影响社工对案主问题的判断及介入方案和技巧的选择,社工服务的客观性受到挑战。如果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关系之外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无论服务开始、中间还是结束,社会工作的服务本质极有可能发生变化。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双重关系,操作与服务对象服务的实施,从而获得工作者想要的利益。

总结与反思

在本文案例中,社工通过熟人介绍和王阿姨建立专业关系,以及问社工借钱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一个不是社工的人身上,在中国来说,是很正常的,但是社会工作是在西方特定的文化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传入中国后,与中国的本土情况有违和是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需要面对与解决的,社会工作目前在中国的发展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中国老百姓还没有真正了解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工作在中国还没有真正找到一条符合它发展的道路时,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就避免不了陷入双重关系困境。

社会工作想要在中国扎根,就必须面对中国社会几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并与之结合。在中国社会,礼尚往来、人情、面子、关系这一些与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所背道而驰的东西都是社会工作在实践中产生双重关系困境的重要原因,中国人崇尚儒家文化,讲究熟人好办事,讲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而社会工作这一专业和职业本身就是以助人自助为目标,在西方的实践中不需要服务对象来回报,但是中国人讲究面子,服务对象作为弱者,想要回报社工,如果社工不接受,服务对象就会误认为社工看不起他、嫌弃他,那么这段专业关系甚至是接下来的服务计划将无法开展,甚至还会影响整个社会工作在老百姓心中的印象。

社会工作要在中国有更长远的发展,就必须要实现本土化,而社会工作要实现本土化,就必须要解决双重关系困境问题。中国的国情、文化使得社会工作只能适应。西方所传来的伦理守则未必适用于中国本土的实践,双重关系也未必都是坏处,社会工作者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正确处理好双重关系困境,在困境中走出一条属于中国本土的社会工作道路,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使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伦理、实践为我所用,推陈出新,让社会工作在中国本土扎根,在中国真正落地,在中国社会的发展中体现自我力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发挥作用,为我国走向共同富裕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 朱昀.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中双重关系问题的伦理困境及出路[J].山西青年,2019,(17):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