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劳动纠纷问题研究——以某科技公司诉赵某为例
DOI: 10.12721/ccn.2025.157309, PDF, 下载: 长江大学法学院,湖北荆州,434000  浏览: 683 
作者:
关键词: ​网络主播;互联网;非典型劳动关系
摘要: 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直播行业逐渐兴起,其灵活性的上班模式逐渐受年轻人追捧,此种非典型劳动关系如发生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还未完善,致使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常发生。首先,一方当事人有无演出资质是否影响合同效力,其次,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性质存在争议,该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不同的认定会直接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为解决这些问题,笔者以某科技公司诉赵某合同纠纷一案为例,通过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厘清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间协议的法律性质,为司法实务中的法律适用难题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
Abstract:
文章引用: 常馨露 . 网络主播劳动纠纷问题研究——以某科技公司诉赵某为例[J]. , .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