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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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研究》系开放获取期刊,主要刊登我国法学领域内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旨在推动法学界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多侧面的法学研究,努力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道路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研究和回答在改革和四化建设中提出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本刊支持思想创新、学术创新,倡导科学,繁荣学术,集学术性、思想性为一体,旨在给世界范围内的科学家、学者、科研人员提供一个传播、分享和讨论法学领域内不同方向问题与成果交流的学术平台。

ISSN: 3008-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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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知识产权归属的法律适用 下载:86 浏览:466
  • 阮开欣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9期
  • 摘要:
    权属分歧现象是知识产权领域法律属地主义的体现之一,不符合全球化背景下法律普遍主义的发展趋势,应当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单一准据法以适用于知识产品在各国的权属。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在知识产权的初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过程中,基于在先关系的知识产权归属规则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属普遍制的适用空间,这有助于知识产品的跨境流动和最大化利用。对于强行法范畴的知识产权归属规则,则不存在权属普遍制的适用空间。现行国际条约并不妨碍权属普遍制的适用。如何确定权属普遍制中的单一准据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选取规则的明晰化并在各国获得共识是权属普遍制有效运行的前提。解决权属普遍制和被请求保护国原则共存所导致的法律冲突,应当遵循被请求保护国对于本国知识产权归属规则享有最终决定权的准则,反致规则的适用内含于被请求保护国原则。
  • 新时代中国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六个向度 下载:94 浏览:601
  • 李林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9期
  • 摘要: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是新时代法理学和法治理论研究的时代使命和学术责任。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推动新时代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应当关注和把握六个重要向度,即法治中国的法理向度、政治中国的政理向度、法治体系的时代向度、法治效能的实证向度、法治世界的国际向度、系统法治的综合向度,由此加快构建新时代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 面向共治格局的法治形态及其展开 下载:86 浏览:498
  • 杜辉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9期
  • 摘要:
    构建政府、市场和社群共治的治理秩序,是法治中国战略下有关治理结构的重要命题。共治格局将给法治系统带来新的挑战,引发法权关系及其法理的结构性调整,挑战程式主义法治观的动态适应性,加剧治理的实用主义取向与法治的形式理性之间的紧张关系。为此,有必要塑造与共治格局相匹配的法治形态。面向共治格局的法治形态,在本体论上,需立足于治理结构之更新、机制之整合,强调依法治理与有效治理双重规范性的统一;在基本架构上,需着眼于开放的规范结构、互嵌的治理组织、交涉平衡的共治程序、面向任务和过程的工具四个维度的建设。面向共治格局的法治形态的展开,应从发展法律体系的融贯性功能、建立法治秩序与治理秩序的新型协调关系、塑造"政府—社会—市场"三强结构、根据治理改革的实践逻辑确立法律建制重心四个维度加以推动。
  • 论民事规训关系——基于福柯权力理论的一种阐释 下载:86 浏览:486
  • 汪志刚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9期
  • 摘要:
    民事规训关系是一种内含了以纪律的制定与执行作为其主要内容的规训权力的"非纯粹"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劳动、教育、住院医疗和亲权关系等。它们都具有存在上的稳定性和差序化、定型化的结构,是融人身与财产、支配与请求于一体的兼具功能上的私益性和生命治理性的身份关系。其生成的法理基础在于形式平等与实质不平等的分层实证化、自由向权威的妥协、法律与纪律的双重规范与协作。这些关系在形成秩序和生产驯顺而有用的生命时,也因其内含的权力的私利性、强制性和扩张性,权力作用的隐秘性、绵密性及其对个体的区别对待而隐含了对权利的潜在威胁,需要法律通过建基于弱者保护原则之上的各种分权制衡策略来更好地实现其调整,以保障被规训者不堕其自由平等主体之本性。
  • 现代监护理念下监护与行为能力关系的重构 下载:86 浏览:496
  • 彭诚信 李贝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9期
  • 摘要:
    民法总则继续将监护理解为行为能力的补正工具,实行两者之间的全面"挂钩"。在行为能力采"三分法"的语境下,该"挂钩"关系使得我国监护制度存在适用范围过窄、忽视被监护人意思自治、保护内容缺漏等问题,并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倡导平等、反对歧视、尊重残疾人意愿偏好的基本精神不合。监护与行为能力的"挂钩"成因在于对两者本质的混淆,同时两者在制度功能、适用对象和时间效力上的部分重合以及"监护"概念的歧义性都加剧了该"挂钩"现象。现代监护理念指引下的监护制度应兼顾被监护人的利益保护及其意思自治,未来立法应致力于实现监护与行为能力的有限"脱钩":一是建立并完善独立的监护程序,使监护启动条件与行为能力的判断标准相分离;二是建立包含自治型、协助型、替代型决策模式的多元监护体系,限缩法定代理权的适用范围,完善行为能力的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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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研究  期刊指标
出版年份 201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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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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