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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个体本位抑或法院整体本位——我国法院建构与运行的基本模式选择 下载:85 浏览:479

顾培东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3期

摘要:
法官个体本位与法院整体本位是法院建构与运行的两种基本模式。我国法院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对法官个体本位模式的趋从,但宪法制度安排、法院在政治结构中的地位、司法的社会生态、对法官的激励与约束条件以及综合统筹运用审判资源的要求等,都决定了我国法院建构应当坚持法院整体本位。学术界从技术化层面论证的"法官独立"以及以此为核心的法官个体本位,都经不起实践逻辑的检验。法院改革的方向,不应是从法院整体本位转向法官个体本位,而应是从以院庭长为主导的法院整体本位转向以法官为主导的法院整体本位。当前法院的综合配套改革亦应在这一理念下进行,满足并完善法院整体本位所要求的基本要素。

民刑交叉诉讼关系处理的规则与法理 下载:86 浏览:476

张卫平1,2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6期

摘要:
在民刑交叉诉讼关系的处理上,"先刑后民"一直被视为一项原则。但从审判权独立行使的原理以及法律的规定来看,"先刑后民"都不应作为一项处理民刑交叉诉讼的原则。在具体处理民刑交叉诉讼时,应当首先考虑彼此之间是否有先决关系。在相互之间存在先决关系时,作为前提的诉讼可先行,另一诉讼应予以中止,等待前提诉讼的审结。将先决关系作为原则,考虑的是社会对裁判一致性的认同与追求以及司法制度的现实。但先决原则不是绝对的,诉讼效率也是民事诉讼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不可以因为具有先决关系的前提诉讼的迟延而使另一诉讼受到过分迟延。拥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在民刑主体交叉的诉讼中,当民事诉讼对刑事诉讼具有先决关系时,由于诉讼主体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在并行的民事诉讼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因此可以考虑将民事案件移至刑事审判庭,在同一审判庭适用不同程序,实行"先民后刑"的审理,以维持同一事实认定的一致性。这一做法需要修改法律,将其程序法定化。

民法总则中非法人组织权利能力之证成 下载:86 浏览:499

张其鉴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4期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创设了非法人组织这一概念,并明确了其主体地位,但却没有赋予其像自然人、法人一样的权利能力,有违主体平等原则,应属立法缺陷。在历史渊源上,权利能力是一项主体性思维工具,初衷在于从法律层面上解决生物人与法律人作为权利主体的合一,并客观上实现了自然人与法人在人法框架下的统一。在概念使用上,权利能力是抽象立法技术的结果,是仅仅表征主体资格的空壳和标签,规范层面上有且只有主体属性。对于民事主体在具体权利范围上的差异,应该单列研究,不能与权利能力混为一谈。对于胎儿、死者等的利益保护,应该在抽象权利能力的概念框架下通过二重命题解决,不能对权利能力在主体资格意义上作具体化和切割。团体取得权利能力不以独立财产责任为必要,主要理由在于法人本质理论不以财产能力为基础,实定法上无独立责任之团体已经取得权利能力。法律实证主义决定了团体取得权利能力的基础是国家承认行为,国家对团体类型的塑造表明独立责任是其结果而非条件。非法人组织是法定民事主体,以登记和类型强制为前提,尽管缺乏财产独立性,但完全具有权利能力,立法应予明定。

实用艺术作品在著作权法上之独立性 下载:86 浏览:479

冯晓青 付继存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3期

摘要:
实用艺术作品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体系,是实现著作权法保护和鼓励创作、促进文化科学事业发展与繁荣之立法宗旨的重要方面。但是,我国著作权法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缺乏内在一致性。在二十余年的法律适用过程中,立法的模糊处理、理论上的争执、司法的摸索以及学理与司法实践的脱节始终纠缠在一起,影响人们的认识及司法裁判的合理统一。为了明晰保护逻辑、界定保护对象与范围、规范法律规则的适用、促进实用艺术作品相关产业的发展,应当在著作权法上明确实用艺术作品的独立地位,即将其作为著作权法中一类独立的受保护的客体,并将其界定为玩具、家具、饰品等实用功能与审美意义整体产生的空间艺术作品,以彰显其独立于美术作品的特质。在著作权法语境下,实用艺术作品的实用功能不受保护,应当纳入著作权法中的公共领域为人们自由地使用,这是法律评价的结果,并成为艺术部分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价。

研讨会课程在艺术设计专业本科生教学中的应用 下载:54 浏览:412

王春阳 《设计研究》 2019年5期

摘要:
在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的课程中置入研讨会课程形式。通过课程编排将研讨会形式导入到课程中,将理论知识点通过精简的课题融入研讨课中。在课程中能加强学生们自我的参与度,学生会对理论知识有更深的理解,并且将个人理解直接体现在作品中。通过研讨会形式的课程安排,可以培养学生们的批判思维和逻辑思维的能力。帮助学生们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当中。这体现了研讨会形式的课程对于艺术设计教育来说的重要意义。

以“问题”为导向,深化二年级“独立式住宅”课程教学改革 下载:30 浏览:393

丁蔓琪 《设计研究》 2019年5期

摘要:
针对目前建筑学本科二年级建筑设计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以功能布局训练为主,创新性空间设计能力缺失的教学现状,引入"问题型教学"理论,将原整体性设计分解重组,将不同阶段设计重点以"问题"的形式,引导该阶段建筑设计教学。

试析科索沃独立咨询意见案 下载:74 浏览:391

居梦1,2 《国际科技论坛》 2020年3期

摘要:
2010年7月22日,联合国大会向国际法院提交的关于"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是否符合国际法"一案有了正式结论,国际法院发布咨询意见认定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并不违反国际法。这一咨询意见自发表之后就广受关注,世界各国纷纷表态且立场观点各异。本文试图对国际法院出具的咨询意见进行国际法理论分析,对本案中涉及到的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和自由裁量权、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民族自决、脱离、国家地位与承认以及国际先例等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以期达到理清本案的国际法脉络和进行相关理论研究的目的。

独立学院大学生评教指标体系的创新与构建研究——以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为例 下载:64 浏览:382

卢珊 《国际科技论坛》 2018年12期

摘要:
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教育工作的重点。独立学院作为民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学质量的关注和监管丝毫不亚于公立大学,而大学生作为教师授课的对象,在对教师的评教中处于绝对主体的地位。设计并完善现有的大学生评教指标体系举重若轻,不仅关系到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是影响教师提高自身教学水平的重要因素。独立学院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策略,并将结果在实践中进行应用和转化,真正起到促进教学的作用。

从主权之争看美国独立的缘起 下载:78 浏览:446

何芊 《历史研究进展》 2018年6期

摘要:
1 773年到1 775年初北美殖民地的保守派与激进派之间爆发了一场主权之争。这场争论始于1 773年马萨诸塞大议会与总督之间的内部争论,随着革命形势的日趋紧张而扩展到各地,一时成为令人瞩目的公共议题。1775年初战事的爆发使得这场讨论戛然而止。这场主权之争是保守派与激进派之间争夺英国与殖民地各自道义准则与合法性基础的原则之争。最终,殖民地激进派糅合了帝国危机以来的各类反抗话语,不仅彻底否认了英国议会对殖民地的管辖权,而且从殖民地主权的高度阐明了殖民地人的权利及与英国的关系,为殖民地人由反叛而独立提供了意识形态化的正义性支撑。

自然权利观念与美国早期的劳工运动 下载:85 浏览:433

蔡萌 《历史研究进展》 2018年5期

摘要:
十九世纪上半叶,为了反抗剥削性的资本主义雇佣关系,挽回失去的独立、平等和尊严,美国早期劳工运动的参与者们对于传统的自然权利观念进行了重新挖掘和阐释。他们把"拥有自己的劳动成果"说成是一种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从而将"自由"的内涵延伸到了经济平等的领域。他们将自己视为美国革命事业的继承者和完成者,不仅重新界定了《独立宣言》在宣示人类普遍权利方面的意义,而且赋予了"独立"一词以"摆脱经济依附"的新涵义。他们还试图复活被主流政治话语所驱逐的潘恩式激进共和主义的思想遗产,并将其与自己当下的抗争运动结合起来。

仲裁员的披露与回避问题探讨 下载:56 浏览:391

徐三桥 《争议解决研究》 2020年6期

摘要:
仲裁员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义务,是国际仲裁界普遍认可的仲裁员应尽的义务之一,但现行《仲裁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实务中缺乏清晰的定义和明确的指引。因此,有必要对仲裁员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义务的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明确其内容,区分披露标准及回避标准,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以期提高透明度及可预见性,进一步完善仲裁员独立性与公正性义务制度,并在重构仲裁员独立性与公正性义务制度方面为修改《仲裁法》提供建议。

基于ATT-IndRNN-CNN的维吾尔语名词指代消解 下载:26 浏览:412

祁青山1 田生伟1 禹龙2 艾山·吾买尔2 《中文研究》 2019年2期

摘要:
该文提出一种基于注意力机制(attention mechanism,ATT)、独立循环神经网络(independently recurrent neural network,IndRNN)和卷积神经网络(convolutional neural network,CNN)结合的维吾尔语名词指代消解模型(ATT-IndRNN-CNN)。根据维吾尔语的语法和语义结构,提取17种规则和语义信息特征。利用注意力机制作为模型特征的选择组件计算特征与消解结果的关联度,结果分别输入IndRNN和CNN得到包含上下文信息的全局特征和局部特征,最后融合两类特征并使用softmax进行分类完成消解任务。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法优于传统模型,准确率为87.23%,召回率为88.80%,F值为88.04%,由此证明了该模型的有效性。

论上合组织内多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独立建构 下载:64 浏览:363

林一 《争议解决研究》 2020年4期

摘要:
"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构不可一蹴而就,或可通过上合组织探路试金。鉴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内双边ISDS机制存在代际发展缺陷,现存可用的诸如ICSID仲裁、ECT及EAEU中的多边ISDS机制,均在理念与制度规则层面难以契合上合组织需求,上合组织应建构独立的多边ISDS机制。受尤科斯案警示,上合ISDS机制建构应遵循"上海精神"与变动成本最小化原则,以投资仲裁为主导,通过优化仲裁员选任机制、建立可供选择的常设上诉机构以及吸收并完善透明度规则,促进上合命运共同体共同繁荣。上合组织与一带一路倡议同根而生,其ISDS机制建构将有助于促进发展战略对接,助力中国全球治理理念的法治化推进。

精神分析客体关系革命的折衷进路:英国独立学派评述 下载:63 浏览:236

王礼军1 郭本禹2 《心理学研究》 2019年8期

摘要:
自精神分析学诞生以来,其发展进路经历了自我革命、客体关系革命、自体革命、关系革命和神经科学革命。英国独立学派是客体关系革命的主要发起者和中间力量,它诞生于20世纪40年代英国精神分析学会内部的"论战",并在规模以及精神分析理论和技术方面都取得重大发展。独立学派的精神分析师以开放和折衷的态度批判性地汲取各种现存的精神分析观点,形成不同于克莱因学派的客体关系思想,并表现出独立性、开放性、关系性和真实性的内涵与特征。温尼科特、费尔贝恩和巴林特是独立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各自建构出独特的客体关系理论,促使精神分析范式从一元驱力模式转向二元客体关系模式,推动了客体关系理论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后续精神分析发展的基石。

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中国模式 下载:34 浏览:405

李建伟 《社会科学研究进展》 2018年11期

摘要: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这组概念,对于大陆法系各国的民商法立法体例的分类描述仅仅具有形式化的意义。民法作为私法的一般法,商法作为私法的特别法,二元结构的统一私法体系在实质意义上都是奉行民商分立的,商法相对于民法的独立性应该得到强调与重视。为实现商事法律规范的系统化、体系化与科学化,"民法典+商法通则+单行特别商事法"的立法体例应该成为创新型立法模式选择,这有利于改观我国长期以来民商不分的立法现实存量,以及杜绝由此而生的诸多弊病。

从尼克松到特朗普——美国50年“能源独立”政策的演进路径分析 下载:81 浏览:489

杜宝贵 朱若男 《中国科学与管理》 2018年1期

摘要:
随着世界全球化趋势的增强以及世界各国对于能源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能源安全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和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本文将美国"能源独立"政策的演进过程划分为萌芽、发展和成熟三个时期,基于此,对美国50年"能源独立"的政策内容及其政策结果进行了分析。美国"能源独立"政策的演进过程和政策内容对我国制定符合国情的"能源独立"政策,在世界能源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大有裨益。

影响冠心病患者PCI术后支架内再狭窄的独立危险因素及干预对策分析 下载:88 浏览:491

蔡晓林 涂忠宇 倪荣 陆俊 王莉 闫萍 吴志伟 《诊断医学》 2020年1期

摘要:
目的研究冠心病患者经冠状动脉介入术后支架内再狭窄的危险因素及干预对策。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的方法,选择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我院成功接受PCI手术治疗的160冠心病例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术后复查冠状动脉造影结果分为支架内狭窄组(38例)和非狭窄组(122例),通过单因素分析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探讨经冠状动脉介入术后支架内再狭窄的危险因素,并提出干预对策。结果两组患者在吸烟、糖尿病、高血压、支架直径方面比较差异显著(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吸烟、糖尿病、高血压是支架内再狭窄的独立危险因素,支架直径是支架内再狭窄的保护因素。结论吸烟、糖尿病、高血压是冠心病患者经冠状动脉介入术后支架内再狭窄的独立危险因素,支架直径是其保护因素。

5G SA计费演进方案及关键技术 下载:16 浏览:419

陈亚权1,2 朱建军1,2 方琰崴1,2 李立平1,2 《信息通信与技术》 2020年10期

摘要:
5G SA的配套系统的计费系统,是整个5G SA商用成熟度的核心关键要素。为解决计费系统的平滑演进问题,文章采用纵横多维的对比分析方法,结合运营商计费方案演进实践,总结提出了5G SA计费平滑演进方案,并分析网间切换、语音、漫游、MEC及切片等场景下的计费关键技术,为运营商5G SA的计费演进提供参考。

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特征与公司绩效相关性分析——以上证A股医药行业家族控制上市公司为例 下载:71 浏览:487

陈祥义 《现代经济研究进展》 2019年4期

摘要:
独立董事制度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形成权力制衡与监督的制度,是上市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措施。本文以上证A股医药类家族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人数、独立董事的学历和年龄、独立董事薪酬总和、独立董事参与委员会比例等因素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得出独立董事比例和人数对公司绩效的正向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参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高对公司绩效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参与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对公司绩效有负向显著影响,而独立董事的学历和年龄对公司绩效无显著影响。

两权分离下的异地独立董事聘任 下载:89 浏览:466

林雁1 曹春方2 《当代管理》 2019年9期

摘要:
本文以2001-2013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控股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对公司聘任异地独立董事的影响。研究发现:(1)两权分离度越高的公司,越倾向于聘任异地独立董事,该结论在控制了内生性问题后仍然成立;(2)聘任异地独立董事的后果在于:两权分离度越高,公司聘任的异地独立董事越多,其对公司价值的损害也越大;(3)异地独立董事是大股东直接控制董事会的替代选择,在大股东委派董事会重要职位的公司中,两权分离对异地独立董事的影响相对更弱;进一步分析表明,机构投资者对两权分离增加而增加聘任异地独董的效应具有显著抑制作用。本文的结论表明聘请异地独董是大股东实现掏空的重要机制,以此拓展和丰富了两权分离如何影响董事会治理的研究,也为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机制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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