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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路径——“法律效果论”之展开 下载:41 浏览:242

陈少青 《中国法学研究》 2020年8期

摘要:
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最终落脚点是,刑民规范的适用是否相互影响以及在何种范围内相互影响。或者因为民事违法概念的体系定位与适用缺陷,或者因为会导致法秩序统一性原则的形骸化,处理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违法论"路径欠缺合理性。刑民交叉的连接点不是违法性,真正的连接点是法律效果;以评价对象为主线,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路径应从"违法论"转向"法律效果论"。只有当刑法和民法评价的法律事实具有同一性时,二者的法律效果才可能无法兼容。此时,若刑民规范目的整体一致,对法律主体的惩戒或保护方向相同,则只需对刑民法律效果进行综合考量;若刑民规范目的明显对立,对法律主体的惩戒或保护方向相反,则需要在案件事实层面进行拆分,为刑民规范适用划定不同的案件类型,从刑民交叉回归刑民分立。

PPP项目异化为地方融资平台的纠正及其法律路径 下载:65 浏览:249

于海纯 安然 《社会科学研究进展》 2020年11期

摘要:
PPP项目在实践中异化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表现为项目准入异化为地方政府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异化为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项目运行异化为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异化源于PPP立法对项目及政府角色的定位不够明确、政府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形成路径依赖而社会资本尚未成为有效的博弈力量、地方政府正常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应通过法治建设纠正PPP的异化现象,完善财政部门对项目和咨询机构的监督、审计部门对项目的审计监督,完善项目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出库"制度,明确公私投资主体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对项目的信息披露监管,在加强预算约束的前提下合理放开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国际商事仲裁追加当事人制度研究 下载:68 浏览:373

刘彤1 张瑜2 《争议解决研究》 2020年5期

摘要:
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追加当事人,比照诉讼法中的第三人制度,在理论及实务探讨中通常被称为仲裁第三人制度。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总体上实务发展先行于理论成果。虽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建立第三人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但各机构仲裁规则对第三人加入仲裁所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并未形成统一,甚至有很大区别。面对仲裁第三人制度在仲裁实务中的现实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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