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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限制音乐专有许可的正当性 下载:67 浏览:477

王迁 《中国法学研究》 2019年4期

摘要:
音乐作品的特殊性在于其传播通常需要借助音乐表演的录音。欣赏音乐的主要渠道在前网络时代主要为购买音乐表演的录音制品,在网络时代为点播或下载音乐表演的录音。如果大量音乐作品的权利人对于录制、发行和通过网络以交互式手段传播音乐录音的权利发放专有许可,会影响人们欣赏风格各异的音乐表演,从而损害音乐文化的多样性。通过非自愿许可对此种专有许可进行限制具有正当性。同时,要提供音乐录音的点播和下载,还需要针对表演和录音取得许可。如果各录音制作者向一家数字音乐平台发放数量占绝对优势的音乐录音的专有许可,人们欣赏音乐的主要渠道就会被垄断。基于我国实体唱片市场几乎消亡的现实,对此种专有许可进行干预具有正当性。与设定非自愿许可相比,为表演和录音的专有许可规定法定期限更具有可行性。

再探代位执行程序的理论基础——从代位执行的执行依据及其正当性展开 下载:65 浏览:391

刘文勇 《争议解决研究》 2018年6期

摘要:
代位执行虽以债务人的债权为执行标的,但其又指向的是第三人的责任财产。代位执行程序的目标主要在于提高执行效率、迅速实现债权人权利的,这是其具有正当性基础的重要支撑。此外,代位执行程序的正当性也来源于第三人相应的程序保障和对第三人的执行依据——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与原生效法律文书是密切相关的,对第三人的强制执行也是整个对债务人强制执行程序的一部分。完善代位执行程序与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衔接,将最大化的发挥两个制度所具有的功能。

主体性、公共性与世界性:价值哲学的视野 下载:64 浏览:430

晏辉 《社会科学研究进展》 2020年3期

摘要:
如果说"现代性"是一个把握现当代生活世界的原初性范畴,那么主体性、公共性与世界性则是把握"现代性"范畴的关键词。针对现代性语境下哲学本身的意义、哲学之于生活世界的价值,只有站在价值哲学的高度才能很好地理解哲学与生活世界之相互嵌入、相互构造的关系,也才能用哲学的思维方式去看待和对待现代性及其所造成的创价与代价。价值哲学把握现代性的方式乃是客观因果性陈述与意义妥当性陈述的统一,前者旨在呈现现代性之原始发生的轨迹,后者意在对现代化过程及其诸种后果做出可接受的价值分析,指明一种整体上的好生活是如何可能的。

民法上目的性限缩的正当性基础与边界 下载:39 浏览:291

于程远 《法学学报》 2019年9期

摘要:
目的性限缩的正当性基础来源于成文法的二元效力结构,具体表现为法条文义虽然总是首先发生效力,但是需要法的意义与目的即法律规则的支撑。法条文义是对法律规则的表达,目的性限缩仅在法条文义表达偏离法条意图传达的法律规则时起到修正作用,以恢复二元效力结构的平衡,而非修改法律规则本身。对民法多元价值的考量可能构成目的性限缩的动机,却不能取代法律规则而成为目的性限缩的"目的"本身。

“理”从何来:农民抗争正当性的建构逻辑——基于上海H机场外围居民区的调查 下载:10 浏览:407

文军1 吴晓凯2 《社会科学研究进展》 2018年2期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深刻变迁,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农民维权抗争事件。对于一个尚未从总体性制度中完全挣脱出来且十分强调稳定的转型社会,抗争政治通常被视为影响社会结构稳定的"政治错误"。而农民是如何在规避这种风险的同时,又能维护自身的权利?这一问题引发了学术界的持续追问。通过对上海市Q商务区和H机场扩建引起的农民抗争经验叙事的展现,我们从"国家-社会-个体"的框架角度,提出农民抗争正当性建构的三维逻辑,即国家赋权、公平分配及生存伦理,并在比较三种正当性建构逻辑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其对社会系统所产生的影响。

物权公示原则的理论构成——以制度正当性为重心 下载:18 浏览:385

张双根 《法学学报》 2019年2期

摘要:
学界通说以物权的绝对排他效力为物权公示原则的理论基础,但究竟如何论证,物权公示要素在物权变动中又应承担何种要件功能,学理上并未有深论。物权法践行公示原则,源于物权交易中物权取得人交易安全的保护需求,该需求一方面在于防避他人之善意取得,另一方面又在于确保自己之善意取得。落实于物权变动构成的制度设计,则以公示要素作为其生效要件为最佳的法政策设计。物权公示原则能否贯彻到底,在根本上又取决于适格的公示手段选择与设计。占有因其天然的缺陷实不足以担此大任,因此就动产物权变动之公示规范而言,应另行寻找其阐释基础。

中美视角下的中国公共关系正当性研究 下载:37 浏览:424

赵静 《管理与科学》 2020年11期

摘要:
近年来,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公关人才需求激增,公共关系发展迅速,但其学科建设停增公关招生、撤销公关专业点、"黑公关"不良行径等,致使社会声誉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是民众对公关正当性认知不足、群众认可度不高,致其发展面临诸多困境。以中美公共关系发展为视角,以公共关系正当性为切入点,从学科、企业及政府三个层面,分析非正当性原因,阐述两国公共关系发展异同处,总结发展经验,为中国公共关系正当性指明道路。

无效行为转换与法律行为解释——兼论转换制度的必要性与正当性 下载:69 浏览:165

殷秋实 《法学学报》 2018年4期

摘要:
自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产生之初直至现代,其与法律行为解释的关系均极为模糊,在历史上二者之间一度并无区分。尽管在现代法中,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和法律行为解释仍有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存在根本区别。法律行为解释并不改变当事人对要素的意思表示,而在无效法律行为转换中法官为当事人创设了包括主要权利和义务在内的新法律行为,因而改变了要素。特别是在有名合同中,这种区分更加显著。无效法律行为转换是独立于法律行为解释的制度,这带来了无效法律行为转换正当性的问题。由于法律行为只是当事人达成目的的工具,而且与原无效行为效果类似的替代行为能够保护当事人的信赖,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符合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正当性。考虑到我国法上的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合同由于违反行政规范而动辄无效的不足,应以承认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为佳。对于可能存在的法官恣意裁判或者能力不足的问题,可通过在程序上只允许当事人提出无效法律行为转换请求,而禁止法官主动依据职权予以转换的方式加以规避。

美国海军“策士”对“航行自由计划”正当性的论证及其影响—以美国在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动”为例 下载:38 浏览:361

曲升 《中国海洋学报》 2021年3期

摘要:
在对"航行自由计划"正当性进行论证的美国政学界,以美国海军战争学院为"大本营"的一批海军"策士"堪称中坚力量。他们在充分肯定"航行自由行动"挑战"过度海洋主张"效果的基础上,从自由国际主义和现实主义两条路径论证"航行自由计划"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造成了"航行自由计划"有效而正当的压倒性舆论,并在推动特朗普政府南海"航行自由行动"升级转型、服务于美国与中国进行战略竞争方面,发挥了"智囊"作用。出于狭隘的国家利益和部门利益动机,他们的论证和划策以美国为中心,忽视他国观点和利益,难称客观中立。他们诉诸《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入乎其内"却不能"出乎其外",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进一步限制航行自由、特别是限制海洋军事活动的国际海洋法发展大趋势,其策论不无把美国带向与这一潮流背道而驰的可能性。

构建海洋环境救助报酬制度的正当性研究-一个法律生态化的视角 下载:34 浏览:377

高俊涛 《中国海洋学报》 2019年4期

摘要:
古老的传统海难救助法其形成与发展都根植于海上财产救助,先天缺乏对船源污染海洋环境保护的关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需要进行生态化转向。依据生态法预防为主原则,生态化的法律应制定相应法律规则鼓励船源污染海洋环境救助行为。而生态化法律中,环境救助人不应是单纯的经济人,而应定位为生态理性经济人。在海商法私法体系下,对于属于理性生态经济人的环境救助人,激励其环境救助行为应以报酬为主要方式,要以救助报酬激励为核心思路推进环境救助制度建构。

国有商业银行金融稳定职责正当性与优化路径研究 下载:132 浏览:822

​陈雅文 《金融研究杂志》 2024年8期

摘要:
金融稳定是经济稳定的基础,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安全的底线。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的重要支柱,必须承担起稳定金融的职责。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责含糊不清、危及金融安全的风险频发,国有商业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正当性来源、现实偏差的成因以及如何在金融稳定视角下进行优化等问题值得探讨。为此,有必要保持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资本控制力和主导作用、明确其金融稳定义务和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以更好实现其在稳定金融中的作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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