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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再社会化问题的思考 下载:236 浏览:2258
摘要:
罪犯并非与隔绝的独立群体,其从社会中来,经过侦查-审判-服刑一整套定罪量刑流程使得其社会性逐渐降低,除去被剥夺生命权的罪犯,绝大多数罪犯终将回归社会。监狱作为罪犯服刑改造的中转场所,完成对罪犯的再社会化改造教育是其设立之初就肩负的职责。如何使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接受改造后顺利再社会化,在服刑完毕之后顺利回归社会,是值得关注研究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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