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陷阱取证”证据能力之实践探析——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视角 下载:67 浏览:816
潘可馨 《争议解决研究》 2025年1期
摘要: 受刑事实践的影响,“陷阱取证”在民事诉讼中逐渐被使用,现已成为民事主体尤其是被侵权知识产权主体取得侵权证据、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公报案例“北大方正案”虽间接默认其证据能力,但具体法律依据阙如仍是确认其证据可采性之病灶。文章对相关案例进行量化分析,结合具体实践特征,区分恶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分类确定证据能力。同时为防制度失范及规则风险,应配套相应措施予以规制,以期取证之客观性、公正性,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改善并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