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多元化新技术的大力帮助下,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快速地发展。网贷平台和支付宝等都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业务规模以及关注度也得到了迅速提升。和传统的金融模式相比,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有着成本较为低廉、效率更高、覆盖面更加广泛等各种优势,这也是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在起步时间较晚,但能迅速地占据市场的重要原因。然而,随着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更多问题,比如信用危机、信用信息不安全、以及消费者容易受到欺诈等。
(一)大数据互联网金融
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是最近几年来在新技术的支撑之下推出来的一种新型的金融事物。经过了几年的发展,目前来说对我国的金融业以及国民经济都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主要依托以及支撑。实现了资金和传统的金融相互融合的金融业务模式。这一模式对传统金融业务单一的缺点进行了改正,为每个参与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主体提供了更多的空间。自2013年开始,我国的大数据互联网金融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凭借着快速、高效以及成本低廉等各种优势,它在短短的一段时间之内就吸引了大批的参与者投身于其中,推进了我国的传统金融模式的转变。我国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为移动支付的出现以及使用奠定了基础。当前情况下,传统的金融机构:如证券、保险、银行等形式等仍然占据着主体地位,但是并非银行的第三方支付同时也受到了大众的肯定。
(二)金融征信体系
金融征信是伴随这金融领域的改革以及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而出现的一项新事物,金融征信体系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金融领域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当下,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已经实现了初级阶段的升级,这也是我国的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的一个显著的特征。金融征信使市场主体借贷资金的信用水平和信用记录更加透明。市场主体主要是包括了参与市场活动的法人以及自然人。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经济的改革把建立出符合中国特色的金融征信体系以及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作为主要的目标。在这一过程之中,升级、创新以及发展互相交叉,是发展的主题。创建金融征信体系既需要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符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同时也需要根据发展情况改革趋势,对征信体系进行必要的升级。在进行对其升级、创新以及完善的这个过程之中,不仅要对征信体系本身进行动态关注,还要对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侦察,才能够保证构建出的金融征信体系能满足不同的需求。同时,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大力的促进了我国的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发展,而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同时也给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的升级提供了强劲有力的动力。
(一)机遇
1.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征信业供给侧实现改革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在2022发布的《国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2022》中,这则报告详细地对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同时还对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问题进行了着重的阐述。监管政策一旦发生变动,、由点成片以及自上而下的监管政策要发挥作用,给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一定的指引。网络小额贷款、网络存贷款等业务都进入了监管的范围之内。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金融元宇宙的爆发,元宇宙即就是由各种各样的新技术进行融合,进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虚实融合的社会形态以及互联网应用。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概念的提出对于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与了很大的帮助。
2.技术进行持续创新,助力推进征信业的优化以及升级,时代快速的发展,这使得更多的新技术出现,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移动支付等技术都给金融业以及征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持。一方面,因为有各种新技术支持,征信机构进行信息的采集以及整理的成本有着明显的下降趋势,并且,进行信息收集的渠道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宽,同时,应用效率以及进行信用信息的查询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伴随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越来越多机构接入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且这些机构都是非银行的。这就使得我国的征信体系的覆盖面变得更广泛,也为征信供需两方能够初步的达成互惠并且良性的循环给与了支持。另外,信用信息数据库之所以能够在数据的挖掘、提纯、加工以及整合方面变得更加便利,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新技术的支持。这些支持在无形中也对征信机构效率、质量等方面的优化和升级有着较大的作用。同时更是为后期能够对产品进行创行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挑战
1. 征信没有进行大面积覆盖,无法真正的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目前,由我国的征信系统所收录的信息还是存在着比较大的缺口。到2022年的8月末,由央行进行主导并且建设的央行征信系统中,显示个人征信系统中已经接入了金融机构4081家,并且还对11.5亿自然人的信息进行了收录,每天平均提供查询达到了1084.4万次。从以上数据来看,征信的收录范围是呈很明显的上升趋势的,但是尽管如此,仍然还是存在着30%的自然人没有被纳入征信系统之中。在这样崭新的金融业态之下,对金融服务有着较为迫切需求的大学生、小微型企业的业主、创新创业人员以及贫困地区的人口也未能被涵盖其中,因此,这部分有着急切需求的人口的信息数据也未能被录入信用系统。由于受到了较多因素的限制,这部分人员的借贷信息无法得到展示,因此导致无法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一个信用评估。传统金融正是因为没有办法得到他们的信用报告然后来进行信用的评估,因此也就无法为他们提供授信。但是,根据实际情况看,最需要获得支持的就是该类客户。因此,在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之中,正因为得到了互联网技术的支持和帮助,征信机构中的客户,呈现出来涵盖面变得更加的广泛,更具有个性、更加多元化以及差异性更加显著的特点。然而,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因为监管不到位从而导致的恶意引导、欺诈以及逃脱债务等,这些都在无形之中给大众留下的是不好的印象。
2.信用信息的来源以及征信产品较为单一,目前,信贷信息、反应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信息以及基本信息三个部分作为信用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这三个信息之中,信贷信息是重点的关注对象。此类信息包括了欠费信息、部分公用事业的缴费、司法判决等。从信息收集的内容方面来看,信息的来源如下:由人民银行来进行信息信息征集,并且负责管理,银行的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的收集则主要由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进行负责。之后,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信用的信息征集才慢慢的提上日程,
3.信息安全以及权益保护面临困境.
在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这个背景之下,征信机构面临的首要挑战就是保护征信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并且进行安全风险的规避以及怎么样去保证信息的安全成为了征信机构要面临的最主要的挑战。目前,通过和金融贷款签订协议,获得获取信息的权限,然后保护主体权益,并且,利用网络技术以及大数据等手段来实现信息的采集以及传输的方式是大多数的征信机构所用的。并且这整体过程之中都要都依赖于互联网这个渠道。但是,在这过程之中,信信息安全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在互联网这个渠道之中,信息失窃、信息泄密以及信息被盗窃等问题也层出不穷。除此而外,一些征信机构因为看到网络监管的不严,就将业务进行外包,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信息安全增加了危险。
(一) 实现良性合作,构建出征信业互惠互利的生态链,对大数据互联网金融与征信业之间的关系进行正确的认识,坚持扬长避短的原则,进而发挥优势,最大程度的降低负面影响,达到促使大数据互联网金融与征信业能够形成良好生态链的目的,这我国的征信体系的建设有优化和积极作用。首先,要实现良性的合作。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入手:一是保证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机构与征信机构能够达成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二是要保证征信机构之间能够实现信息的共享,从而打造出一种合作以及互惠的格局。征信机构在进行自身事业开拓的同时,还要同时关注到技术升级和服务优化,关注供给方以及需求方的需求,然后保证推出的这些征信产品是符合实际需求的。其次,要想助推征信机构之间能合作开展,就需要有包容以及开放的心态。并且从数据、服务、产品以及场景设置服务等多角度深进行入的合作。这不仅能够助推征信业改革,同时还能为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发的展提供一定的支持。
(二) 推动市场化改革,促进国内外市场之间的合作,当前,与欧美国家的征信体系相比,我国的征信体系还存在着较多的缺点,因此,在建设的过程之中,我们需要正确的认识到这些差距的存在,对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行借鉴,同时,基于我国的实际国情,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助力推进市场化的深度改革,同时,为了存进我国征信业的发展,还需要加强与国内和国外的征信市场之间的紧密联系。在我国的征信市场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在我国的征信业发展过程中,由于我国特殊国情,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无法避免的。然而,伴随着市场化征信机构的不断向前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步的暴露了出来。
(三) 强化监督和管理,督察征信业主体要坚守住“底线”。各个领域的创新都离不离其大数据以及互联网的技术支持,同时,这些技术带来的不仅仅是支持,还要隐私泄露的威胁以及泄密、数据被盗用和信息的安全危险等。要想解决上述的种种问题,必须要加强市场监督,出台相关的政策,加大监管力度以及进行必要的舆论攻势等。第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李勇法律的手段来守住征信业的底线。同时,还要充分的对现代化技术进行利用,力求构建出各方位、覆盖式的一种监督网络。第二,对征信体系的治理体系进行一定的完善。在入职之前,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应该进行保密协议的签订,并且坚持利用最小的原则达到对资源的最大利用,减少信息泄密的风险。对可能会触及到信息内容的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审查,在日常生活种,定期的进行诚信的培训和宣传。第三,加大文化建设的力度,对职业道德、信息规范和安全、隐私的保护以及依法合规等问题进行大力宣传。以此来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
通过上的述三方面,即可以进一步的营造出和谐、公平、公开和公平的征信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孙茂康.信息化转型背景下工业互联网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研究[J].中国商论,2022,31(7):79-82.
[2]赵瑾婷,邹祥,童运.大数据背景下大学生信用价体系的构建及应用[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21(3):38-
46+58.
[3]何振鹏.基于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究[J].商场现代化,2021,50(9):89-91.
[4]曾碧华,刘公保.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的积极作用研究关键要点[J].环渤海经济瞭望,2021,35(5):18-19.
[5]叶治杉.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发展障碍与战略对策——基于美国经验的考察与借鉴[J].西南金融,2021,42(5):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