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功能不全(CRF)是临床上常见肾脏疾病,多见于中老年人群。由于中老年人多伴有心肾功能退化表现,且心肌细胞萎缩,可导致其顺应性下降,同时也会导致其收缩功能降低,极易引起心力衰竭或肾衰竭。慢性心力衰竭(CHF)是心血管病终末期的临床综合征,由于心脏泵血功能衰退,无法维持机体正常的血液循环,且诱因较多,包括冠心病(CHD )、血管钙化等。患者早期症状不典型,因此诊治难度较大。研究发现,CRF、CHF两者可相互作用,因此CRF并发CHF情况较为常见。主要是由于老年人因心脏储备下降,其神经内分泌调节能力减弱,且患者多存在肾功能退化,可导致肾脏间质纤维化、肾小动脉硬化,可导致肾 血流量下降,最终导致CRF、CHF合并发生。研究认为,连续性肾脏替代(CRRT)是CRF并发CHF的首选治疗方案,但由于其操作复杂,费用昂贵,不适合基层医院推广[1]。国内有报道显示,对CRF并发CHF患者应用序贯透析治疗能够有效控制其病情,较常规透析相比能够更好地模拟人体的生理环境,可改善心功能,减少失衡综合征等并发症发生[2]。因此,本文将对CRF并发CHF患者应用序贯透析治疗,并分析其临床疗效,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21年1月-2022年12月,在我院治疗的78例CRF并发CHF患者。纳入标准:(1)参考《内科学》,存在慢性肾功能不全;(2)参考《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符合CHF诊断标准;(3)心功能分级(NYHA)为Ⅱ ~ Ⅳ 级;(4)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 /(min·1.73 m2);(5)具备透析指征;(6)对本次研究知情同意。排除标准:(1)恶性肿瘤患者;(2)凝血功能异常患者;(3)近期有外科手术史患者;(4)严重内分泌疾病患者,例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库欣综合征;(5)其他脏器功能障碍或衰竭患者等。按照随机分组原则,将其分为2组。观察组:39例,男22例,女17例;年龄57~89岁,平均(65.56±6.79)岁;NYHA分级:Ⅲ级24例,Ⅳ级15例。对照组:39例,男23例,女16例;年龄56~88岁,平均(66.02±6.64)岁;NYHA分级:Ⅲ级23例,Ⅳ级16例。2组上述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本次研究已获得伦理委员会审批。
1.2方法
对照组应用常规血液透析治疗,观察组应用序贯透析治疗。透析通路,均应用动静脉内瘘、股静脉或颈内静脉,利用Seldinger 法穿刺,经中心静脉穿刺,使用双腔导管。对照组:使用费森公司透析机,透析器选择F14聚砜膜透析器,透析液选择碳酸氢盐,每次4h。血流量设定为200 ~ 250ml /min,透析液流量设定为500ml / min。每周3次,治疗3个月。观察组:进行序贯透析,使用费森公司透析机,透析器选择F14聚砜膜透析器,血流量设定为200~250 mL/min,透析液流量设定为500 mL/min。每次4 h,先单纯超滤30min,超滤量按照透析总量的20%计算,随后再透析3.5 h,血流量、透析液流量、透析液类型均与对照组相同。每周3次,治疗3个月。
1.3评价标准
(1)比较2组的肾功能相关指标,包括尿素氮(BUN)、肌酐(SCr)。(2)比较2组的心功能指标,包括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心率(HR)、脑钠肽(BNP)。(3)比较2组的失衡综合征,包括恶心呕吐、血压异常、头痛、昏迷、肌肉痉挛等。
1.4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22.0软件,计量资料应用(x̄±s)表示,检验使用t检验。计数资料应用(%)表示,检验使用X2检验。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肾功能相关指标比较
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的BUN、SCr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明显(P<0.05),见表1。
表1两组肾功能相关指标比较(n=39,x̄±s)
2.2心率及心功能指标比较
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的HR明显低于对照组,BNP水平低于对照组,且LVEF水平高于对照组,差异明显(P<0.05),见表2。
表2 两组心率及心功能指标比较(n=39,x̄±s)
2.3失衡综合征比较
观察组的失衡综合征发生率为5.13%,对照组为23.08%,差异明显(P<0.05),见表3。
表3 两组失衡综合征比较[n(%)]
3.讨论
CHF、CRF均主要发生于老年人群,且两者常合并发生。有调查显示,在CHF患者患者,合并CRF病例约为35%~75%,而30%左右的患者会伴有eGFR 异常[3]。CHF发生机制复杂,与心 脏负荷增加、药物作用、呼吸道感染、情绪剧烈波动、不当活动等均密切相关。研究发现,CHF并发CRF后,可导致肾静脉瘀血,并造成肾灌注不足,可进一步加重其病情,影响其生活质量,导致其生存率相对较低[4]。同时,CHF、CRF存在共同的基础疾病,例如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糖尿病等,在该类疾病影响下,可导致肾脏、心脏发生明显的结构及功能改变。此外,CHF、CRF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如何做好CRF并发CHF的临床治疗已经成为临床关注的重点。
血液透析是治疗CRF并发CHF患者的重要手段,可分为单纯超滤以及透析,后者包括超滤及弥散,而序贯透析则是指在一次血液透析治疗中,首先应用单纯超滤模式,即不应用透析液,紧靠增加负压,形成跨膜压力,促使体内水分清除,随后进行透析治疗[5]。对于并发急性心衰患者,因患者存在明显的水钠潴留,容量负荷过重,初始进行单纯超滤的目的即快速清除多余水分。对于并发CHF患者,由于患者多伴有胸腹水、心包积液,常规透析时很难将液体清除,而单纯超滤则能够促使以上部位的液体进入血液循环,从而达到快速清除的目的[6]。有研究指出,与常规透析相比,序贯透析有助于预防低血压,主要是由于单纯超滤过程中虽然会进行脱水,但对溶质浓度、血液浓度均无改变,随着血浆渗透压升高,水分会移动至血管,提高血管再充盈率,从而稳定血容量,防止血压异常升高或降低[7]。有研究指出,在单纯超滤过程中,血浆中肾素、去甲肾上腺素均明显升高[8]。在常规透析时,不管选择高钠或低钠的透析液,均会降低去甲肾上腺素水平,因此也更容易出现血压下降情况[9]。与常规透析相比,序贯透析因首先进行单纯超滤,因此一般血压更为稳定,且患者治疗后心率减慢,肺内啰音减少,可改善患者心功能[10]。虽然对于CHF并发CRF患者适当应用单纯超滤有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无法清除氮质 、K+,且无法纠正酸中毒情况,因此,在单纯超滤后需要进行常规透析,即利用其弥散作用,清除氮质[11]。经过序贯透析后,可有效降低心脏前负荷,缓解其心衰症状。在本次研究中,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的BUN、SCr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明显(P<0.05);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的HR明显低于对照组,BNP水平低于对照组,且LVEF水平高于对照组,差异明显(P<0.05),可见对CRF并发CHF患者应用序贯透析能够有效改善患者肾功能、心功能指标。但应注意的是,对于存在代谢性酸中毒、严重高钾血症的患者,应先行血液透析。对于水钠潴留严重的患者,为保证透析效果充分,需要适当延长透析时间或增加透析频率[12]。同时,失衡综合征多见于诱导透析期间,一般发生在透析中或透析结束后24 h 内,患者可见明显的脑电图改变以及神经系统症状,发生率约为3.4%~20%。观察组的失衡综合征发生率为5.13%,对照组为23.08%,差异明显(P<0.05),可见应用序贯透析治疗能够有效预防失衡综合征。
综上所述,与常规透析相比,对CRF并发CHF患者应用序贯透析治疗可更好地改善患者肾功能、心功能指标,同时可减少失衡综合征发生,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冉敏,黄笠.序贯血液透析滤过结合血液灌流治疗糖尿病肾病维持性血液透析的效果分析[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22,32(3):26-30.
[2]张宝霞,陈小飞,章小稳.序贯超滤在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超高血压中的应用效果[J].中国现代医生,2022,60(8):85-88.
[3]刘斌,邵华,谢舒,等.尿毒症合并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伴低血压患者序贯单纯超滤和血液透析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初步探索研究[J].中华心力衰竭和心肌病杂志,2022,06(1):13-17.
[4]夏玉莲,李向莲,莫立稳,等.持续缓慢低效透析与常规透析序贯治疗在合并糖尿病的尿毒症患者中的应用[J].中国血液净化,2022,21(9):655-658.
[5]黄雯,唐熙,王兴纯.高通量血液透析联合血液透析滤过序贯治疗慢性肾衰竭的临床效果及对钙磷代谢、预后的影响[J].解放军医药杂志,2022,34(6):55-58.
[6]林胜,王华国.血清sST2、NT-proBNP水平与血液透析患者发生心力衰竭的相关性分析[J].标记免疫分析与临床,2021,28(1):71-75.
[7]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中关村肾病血液净化创新联盟.中国透析患者慢性心力衰竭管理指南[J].中华肾脏病杂志,2022,38(5):465-496.
[8]张宏涛,杨雨,王志奎.腹膜透析患者心力衰竭治疗药物研究进展[J].临床荟萃,2022,37(6):556-559.
[9]何禾.维持性血液透析病人并发射血分数保留的心力衰竭的影响因素及短期预后[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22,20(18):3388-3391.
[10]许惠婵,冯国灿,张海红,等.自动腹膜透析在尿毒症合并心力衰竭患者中的临床观察[J].中外医学研究,2022,20(16):123-126.
[11]李旭,于亚楠,李秀姿,等.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心功能不全合并急性肾损伤时效性研究[J].创伤与急危重病医学,2018,6(6):386-388.
[12]胡晓雷,李俊梅,李荣荣,等.连续血液净化辅助治疗重症肺炎并心力衰竭的效果及对炎性因子、心功能的影响[J].临床误诊误治,2021,34(4):5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