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交易已经成为人们最常用的交易方式之一。网络交易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可以有效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用户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可以开展交易活动,这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同时网络交易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对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均构成潜在的安全威胁。近些年各种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报道屡见不鲜,一方面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如何有效应用民商法来对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已经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课题。基于此,本文对民商法如何保护网络交易安全开展深入研究,对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我国网络交易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网络交易中的安全问题分析
网络交易具有明显的网络特征,因此其相比实体交易具有明显的网络风险,本文将网络交易中的安全问题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网络交易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虚拟性特征,交易双方无法实现面对面交易,进而容易导致双方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虽然在网络交易时,商家尽可能多的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相关信息,但是由于消费者无法真正的接触到产品,因此难以有效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部分商家为了能够有效吸引消费者,难免会开展虚假宣传,向消费者传递不真实信息,导致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二是网络交易中信息盗取现象较为严重。在网络信息时代数据信息资源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其可以显著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网络交易的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均需要彼此之间提供相关信息,因此会产生大量的厂商和消费者相关信息[1]。但是互联网具有开放性特征,交易双方的信息安全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难以得到安全保障,因此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些不良商家往往会采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来盗取客户信息,然后对客户信息进行二次营销来获取经济收益。这些泄露的消费者信息可能会被其他不法分子利用,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遭受人身安全威胁。三是网络交易中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近些年我国网络经济和网络交易得到了快速发展,在该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较为滞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想要通过维权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时,难以获得可靠的法律保障。同时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取证难度较大,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难度。
2 民商法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重要意义
2.1 有助于明确交易主体权责范围
为了有效提升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一是对网络交易中交易主体的权责范围进行明确,民商法是我国用来解决交易纠纷问题的主要法律,因此民商法可以对交易主体权责范围进行规定。二是有效保障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知情权。我国民商法规定任何商家在将网络信息上传到网络的时候,均必须对商品的规格、性能以及数量等进行真实准确描述,同时要求网络商家要向消费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三是民商法可以要求网络机构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网络交易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2.2 有助于规范交易主体行为
随着我国网络交易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网络交易安全意识也逐渐增强。在网络交易过程中通过民商法可以明确规定经营者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消费者的相关投诉问题,有效提高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同时民商法还可以有效规范商户以及网络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效避免因商家原因导致用户信息泄露,提升消费者信息的安全性[2]。除此之外,民商法还对商家产品质量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在权力分配方面适当向消费者倾斜,比如消费者认为产品存在问题时可以退回问题产品等。因此在网络交易中通过民商法的有效应用,有助于促进网络交易的健康稳定发展。
2.3 有助于保障交易的公平性
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通过采用多样化的互动方式最终达成交易。对于商家来说,其主要目的是在交易过程中获取经济利益;对于消费者来说,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合理的价格来买到合适的商品。为了有效保障交易双方目的的实现,保障网络交易的顺利开展,我国民商法要求网络交易双方均必须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进行交易,避免出现强买强卖现象,有效保障网络交易双方的公平性。
2.4 有助于调整网络交易方式
由于网络交易具有明显的虚拟性特征,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其与实体交易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在网络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创新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网络交易的形式和方式均在发生相应的变化。由于我国网络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明显滞后,在网络交易方式和形式变化过程中,便可能产生潜在的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威胁[3]。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应用民商法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规范,适当调整网络交易方式和形式,更好保障网络交易安全。
3 民商在网络交易保护中的具体应用
3.1 规定网络经营者具有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数据信息在网络交易中的重要性,民商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增强网络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而可以有效提升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一是对经营者商品信息进行系统核查,具体包括商品的性能、质量以及数量等,对于消费者所关心的信息进行及时准确披露,有助于消费者在商品选择过程中做出科学合理判断。二是在网络交易体系基础上,来强化网络经营者的规范化管理。网络经营者需要定期对外披露相关经营信息,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网络经营者需要将关于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文件向消费者进行披露,一方面让消费者可以更为真实准确的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网络交易的达成。
3.2 完善先行赔付制度
虽然说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相比商家来说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民商法需要重点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先行赔付制度的优化和完善,可以对赔付方式和赔付范围进一步进行明确,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先行赔付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助于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迫使商家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效改善消费者网络交易体验。具体来说,商家建在进驻网络交易平台时,首先需要交纳一定规模的保证金,这部分资金由平台进行管理。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平台可以基于先行赔付制度,利用这笔保证金首先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补偿,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不过先行赔付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容易产生消费者恶意举报的现象,进而对商家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失。民商法需要引入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对网络交易双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在交易双方的任何一方要进行维权时,均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3.3 平衡保护对象
消费者和商家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其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在网络交易过程中,还应该引入平衡保护机制,一方面要从多个维度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另一方面还应该为商家提供良好的网络营销环境,对商家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这就要求民商法在立法过程中要不断细化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和责任,并将这些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这时如果商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消费者的侵犯,商家也可以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维权,从而更好促进网络交易的健康稳定发展。
3.4 加强对消费者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如果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发生泄漏将可能会为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因此在网络交易过程中,需要提升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力度。民商法需要对网络交易各个具体环节参与主体的权责进行明确,提升各个环节对消费者隐私的重视和保护程度。除了商家外,快递公司也可以全面掌握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如果快递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售卖,将会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危害。针对该问题,民商法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快递公司的职责和权益范围,对快递公司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有效确保在快递环节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得到有效保护。此外,部分消费者在网络交易过程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有效认知,部分不法商家便利用消费者法律意识的缺乏,来对消费者进行欺骗,从而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针对该问题,民商法也应该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款,来有效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网络经济和网络交易近些年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也有效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在网络交易过程中,由于互联网具有明显的虚拟性、开放性等特征,导致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容易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商家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民商法针对目前我国网络交易中存在的相关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网络交易双方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约束,有效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而为网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更好促进我国网络交易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琳娜. 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应用研究[J]. 法制博览,2019(29):135-136.
[2]林才红. 试论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事法律保护的相关性[J]. 法制与社会,2019(32):60-61.
[3]刘宇. 对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的相关性探讨[J]. 法制博览,2017(29):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