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法律机制研究
詹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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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国成 ,. 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法律机制研究[J]. 中国石油工业,2021.3. DOI:10.12721/ccn.2021.157019.
摘要:
石油作为国家战略能源,不仅影响一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还关乎国家安全。我国作为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中国加强与中亚等国的石油合作可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本文通过对石油重要性的阐述,对中国石油现状、中亚的石油形势以及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现状的分析,找出中国能源战略与中亚能源战略的契合,并结合彼此的契合点,探讨和总结出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通过对石油合作的经验及产生纠纷的原因进行总结,从单边法律机制、双边法律机制和区域性合作法律机制三个不同层面上完善与石油合作的法律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单边、双边和区域性石油合作法律机制,确保我国经济稳定发展。
关键词: 石油安全区域合作法律机制
DOI:10.12721/ccn.2021.157019
基金资助:

一、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的背景与现状

1、中国与中亚的石油合作

由于非洲和中东地区是目前政局比较动荡的地区,冲突和恐怖袭击事件频繁发生,对中国的石油供应得不到保障,因而开展与中亚的石油合作具有很高的战略意义。中亚国家是中国的近邻,且油气资源非常丰富,彼此具有广泛的石油合作前景。中国战略石油储备体系不完善,对进口依赖性较大。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式和动荡的石油市场,中国还没有充分的准备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一旦出现国际石油投机行为引发油价涨跌过大、油源国发生战争或国内政局动荡、产油国限制出口等情况,我国对高价进口石油只能是被动接受,这势必影响中国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

中亚地区既是我们的近邻,又是石油资源极其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并且他们提倡的经济发展战略是资源富国,可有效保障对我国的石油供应,所以加强与中亚石油合作是中国比较好的选择。

2、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的现状

开展与中亚的石油合作对我国能源安全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可以弥补我国石油缺口。其次,石油进口多元化是我国石油安全的重要保障。再次,中亚与不但具有丰富的石油资源,更是中国的紧邻,是中国油源的最佳选择。从中亚进口石油有成本优势。目前我国经济正在高速发展,西部地区具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但西部石油开发目前来讲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进口廉价的中亚石油是更具战略意义的选择。

二、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法律机制的建立

1、中国能源战略与中亚能源战略的契合

中亚各国能源资源丰富,但因中亚各国均为内陆国家,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无法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因此,能源富国是中亚各国一贯的强国政策。除了向外寻求开发国内油气资源所需的资金与技术保障外,对于掌握可靠的能源销售市场,建设新的能源输送通道也有极大的兴趣。而中国是中亚的近邻,中国对石油需求又比较大,并且中国目前的石油勘探与开采技术较为先进,可为中亚各国发展石油工业提供技术支持。由现在的情势分析,中国与中亚具有更广阔的能源合作前景。目前已具备了双方稳步持续开展能源合作的有利条件。首先,中国与中亚地缘政治相近,部分人文条件相同,为中国与中亚各国能源合作创造了天然条件;其次,中亚迫切希望加大能源开发与中国极具上升的能源需求形成互补;最后,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对打击三股势力维护地区和平发挥了重要作用。进而使得中国与中亚的能源合作能够在良好稳定的大环境下开展。

2、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

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法律机制的建立主要是从单边合作、多边合作和区域性合作等三个层面上进行。但目前双方石油合作法律机制的建立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从单方面法律机制角度看。我国在建立对外石油合作法律机制方面存在法律制度不足、政府行为不到位和石油企业认识不足等问题。作为中国企业的合作方中亚石油制度存在的不足严重影响了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法律机制的建设。二是从双边法律机制角度看。中国与中亚的石油合作建立在一系列纪要、声明和协议等文件基础上,彼此之间的合作行为受到这些文件的制约。我国与中亚的石油合作单单建立在两国政府签署的协议、发表的声明以及会谈纪要上是没有确实保障的。

三、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法律机制的完善建议

1、建立健全单边边法律机制首先,建立中国对外石油合作法律机制,为弥补我国石油的短缺,确保国民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石油资源不但可以为国家创造财富,更可以维护国家的战略利益。为达到这个重要目标,我国须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对外石油合作法律机制。其次,建立与石油合作相关的企业法律制度,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石油市场一体化,中国石油企业跨国投资经营,担负着发展国民经济和完善国家战略的重大任务。

2、建立健全双边法律机制

首先、建立双边保障机制,我国与中亚五国分别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该协定的签署可充分保障我国在该地区的石油投资安全,从而降低投资风险。虽然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签署更加保障了各国海外投资企业的最大利益,但是要想真正降低海外投资石油企业的风险,还需要成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该协定的执行,协调和督促合作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与合同,执行保障协议可通过国家监管部门的协调来完成。其次、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与中亚石油合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诸如劳务纠纷、土地纠纷、税收纠纷等等一系列可

出现的纠纷。因此建立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纠纷解决机制可避免因纠纷而影响石油合作的顺利展开。各国应该加强对话和协商机制,在出现纠纷时政府可通过政治手段进行干预,以维护海外投资石油企业利益的同时,更加保障了国内的石油消费需求和国家的石油安全战略,而这些紧紧依靠企业本身是无法完成的。因此,建立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对话机制可为我国与中亚、石油合作提供政治保障,增进彼此合作互信。

3、建立健全区域性合作法律机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发展经贸领域的合作越来越得到各成员国的重视。由于地理和自然原因,能源合作成为我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的重点。推动各成员国之间的能源合作特别是石油合作,可以使各国的地缘政治关系更加紧密。

4、建立灵活务实的争端解决机构

建立区域性能源合作法律机制,需要设立争端解决机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区域内各成员国在能源合作方面的争端。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机制的建立。无论是在单边法律机制、双边法律机制还是区域性法律机制的建立都可以肯定的是,法律机制是彼此石油合作的基本保障,同时更是我国对外石油合作的根本保障。

结论

石油是现代工业的“血液”,是现代文明的基础,石油关系到一国经济的命脉,是一国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不断深化和发展的中国与中亚石油合作必然出现一些纠纷和争端,健全完备的法律机制强有力的保障了彼此合作。国际石油市场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我国应该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完善对外石油合作的相关法律机制,从而更好的适应复杂多变的石油市场。我国在石油的战略部署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随着我国对石油需求量的逐步增加,对外石油合作还需逐步加大,而随之带来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因此完善的法律机制在石油合作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与中亚的石油合作在完善的法律机制下必然迎来更好的明天。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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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詹国成(1980.10-),男,汉,江苏,讲师,硕士,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国际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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