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是各类晚期肾脏病共有的一种临床综合征,是慢性肾衰进入终末期出现的一种综合征,以水、电解质、酸碱代谢紊乱以及心脑血管症状等为主要临床表现,若不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将对全身组织脏器造成损害,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安全,因此,对其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十分重要[1]。目前在该病的治疗中有血液透析、肾移植等方法,肾移植费用昂贵,且肾源匹配较难,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局限,血液透析可有效清除患者血液中毒性物质,现已广泛应用于尿毒症患者的治疗中,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效果虽较为显著,但透析方式不同,疗效也不尽相同[2]。基于此,本研究对高通量血液透析与常规血液透析治疗慢性尿毒症患者的临床效果进行了分析探讨,现具体介绍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1月~2020年1月我院血液透析科收治的30例行血液透析的慢性尿毒症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将30例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15例,男性8例,女性7例,年龄46~78岁,平均年龄62.17±9.58岁,原发病:慢性肾炎6例,糖尿病肾病5例,慢性肾盂肾炎4例)和研究组(15例,男性7例,女性8例,年龄46~77岁,平均年龄62.09±9.17岁,慢性肾炎5例,糖尿病肾病6例,慢性肾盂肾炎4例)。纳入标准:①均经临床确诊为慢性尿毒症者;②无其他系统严重脏器疾病者;③对本次研究知情并同意参与者。排除标准:①凝血功能异常者;②合并恶性肿瘤者;③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者;④存在严重精神障碍者。将两组一般资料对比,P>0.05,有可比性。本研究经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1.2方法
两组患者均予以常规抗感染及对症治疗,在此基础上,对照组采用常规血液透析治疗,将透析器超滤系数设置为9.8mL/h·mmHg-1,研究组采用高通量血液透析治疗,将透析器超滤系数设置为50mL/h·mmHg-1,其余参数均相同,透析器表面积:1.5m2,脱水量:3000~6000 ml,透析液速度:500 ml/min,患者血流量:250~300 ml/min,脱水量:3000~6000 ml,两组透析时间均为4h/次,3次/周。
1.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临床效果,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临床效果判定标准[3]:显效:经过治疗后,患者临床症状明显缓解,SCr、BUN和β2 微球蛋白等指标改善超过60%;有效:临床症状较前有所缓解,SCr、BUN和β2 微球蛋白等指标改善30%~60%;无效:临床症状未见缓解,SCr、BUN和β2 微球蛋白等指标未见改善。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数×100%。
1.4统计方法
使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采用χ2检验,以率(%)表示,若(P<0.05),则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研究组总有效率为93.33%,对照组为60.00%,前者明显高于后者(P<0.05),表明研究组临床效果优于对照组。详细结果见下表:
表 两组临床效果比较[n(%)]
3讨论
尿毒症是临床中较为常见的一组综合征,尿毒症患者肾脏功能损伤接近90%,体内水、电解质和酸碱难以维持平衡,机体内环境发生严重紊乱。诱发尿毒症的因素较多,其中大分子与中分子物质堆积是关键因素,若不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导致毒素潴留于机体,可对患者骨骼以及各器官组织造成严重损害。
目前在尿毒症患者的治疗中以血液透析为主,血液透析可有效清除患者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水电、酸碱平衡。常规血液透析虽具有一定效果,但该模式主要清除患者体内堆积的小分子物质,无法有效清除大、中分子物质,大量大、中分子物质堆积体内,可引发一系列并发症,对患者预后有一定影响。高通量血液透析使用高通量透析器行透析治疗,可有效清除患者体内糖基化终末期产物,有效弥补常规血液透析的不足,可有效清除小分子物质,并可清除常规血液透析治疗无法清除的大、中分子物质,防止机体有毒物质蓄积,该模式透析器超滤系数> 20mL/h·mmHg-1,水力学通透性和扩散性能更为理想,可将患者血液中大中分子量溶质转移有效转移至透析液中,从而提升透析效果[4]。
本研究选取了30例行血液透析的慢性尿毒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分组,分别予以常规血液透析治疗和高通量血液透析治疗,结果显示,研究组总有效率为93.33%,对照组为60.00%,研究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由此可见,高通量血液透析与常规血液透析相比治疗效果更为显著,分析原因:高通量血液透析清除毒素更为完全、高效,患者体内毒素堆积越少,肾功能改善越为明显。
综上所述,在慢性尿毒症患者的治疗中,高通量血液透析与常规血液透析均具有一定效果,但高通量血液透析疗效更为显著,可有效改善患者肾功能,延缓病情进展,具有较高的临床使用价值,值得应用推广。
【参考文献】
潘海清. 高通量血液透析与常规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患者的临床疗效对比[J].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9,13(16):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