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数字媒体与影视艺术的融合,能够为人们带来更多的娱乐享受。这种技术的优势是传统拍摄技术难以实现的。在影片的制作和拍摄过程中,数字媒体技术和拍摄技术的融合,能够促进影视艺术创作的创新,提高影视艺术的感染力。因此,有必要做好其研究分析工作。
1“互联网+”时代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的现状
1.1产品的网民化
通过影视艺术的数字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了解相关影视内容,满足自己的观看需求。同时,影视艺术产业的发展也可以结合大数据技术来确定观众的关注点,通过影视艺术作品的合理设计和制作,提高数字化发展的效果。
1.2营销社会化
网络时代背景下,影视艺术需要提升网络口碑,进而让更多人认识到,口碑决定成败,这也是社交媒体在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中带来的新变化。影视艺术的数字化发展需要积极抓住机遇,不断融入数字化发展的氛围。当前,“互联网+”时代的影视艺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目前,数字艺术发展缺乏对数字化发展的认识,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没有充分发挥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技术,促进影视艺术数字化,或注重影视艺术发展的传统观念,没有形成符合时代发展的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体系。导致影视作品的数字视频发展不理想。数字艺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相对简单。它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加强对传统影视艺术观念和方法的创新。从时代特征看,影视艺术的发展也存在问题。数字影视艺术的发展缺乏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合理利用,也没有打造“互联网+”背景下的影视艺术数字发展平台,促进影视艺术数字网络平台的有效发展,实现电影艺术与公众的互动与交流。不能适应市场的技能培训需求,也是当前影视行业数字艺术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
2“互联网+”时代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的策略
2.1完善数字化发展的体系
首先,影视艺术可以将互联网+背景的碎片化和非线性特征结合起来,完善数字发展系统,使观众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影视艺术的发展内容,为受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在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过程中,视频短片和微电影作品必须与时代发展特点有机结合,以微电影和网络剧的形式,加快微电影和视频短片的创作,从而更好地增强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的实效性,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的工作中来。其次,影视艺术的发展需要改变传统的独立、单一的发展模式,结合“互联网+”时代影视艺术的特点进行专业开发和研究,增强影视艺术的综合性和互动性功能,实现“互联网+”时代和影视艺术协同发展的趋势和目标。最后,影视艺术的发展也可以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音乐、影视、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等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影视艺术的数字化发展和包容性,从而达到发挥各自优势、尽力而为的目的,打破各行业之间的壁垒。
2.2丰富影视艺术发展内容
在新媒体和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需要丰富影视艺术发展的内容,不断优化传统影视教育的主体内容,并结合观众、影视作品、电视栏目的实际情况,丰富影视艺术发展的相关资源,打造传媒融合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的影视文化,网络时代给影视艺术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影视艺术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对影视剧的内容进行选择,有效定位观众的观看需求和心理,逐渐从被动的对象转变为个性化的主体,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挖掘丰富的影视资源。通过信息内容等方式达到影视艺术发展与媒体、产业有效对接的目的,使影视艺术的发展能够更好地面向社会,最终服务社会。影视艺术的数字化发展不能局限于单一的影视创作和制作内容体系。相反,需要利用新媒体带来的各种便利条件,将影视艺术的发展与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的各种网络信息、热点话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影视作品的创作,增强影视艺术发展的竞争力。比如可以创作一些故事片和音乐电视、宣传片等,实现影视艺术相关作品内容在网络平台上的有效传播和发展。
2.3满足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
影视艺术的数字化发展需要符合市场的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制作的电视节目、微电影、微视频、录音片段等内容必须满足观众的实际需求,满足市场产业发展的要求。一方面,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可以利用现有的实践基地和资源,增强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的竞争力。通过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人才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方法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产业的发展需求,不断为影视艺术的数字化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可以采取多种影视作品创作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影视艺术的创作和发展。还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充分分析和定位观众对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的市场需求,做好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的分析和优化工作。另一方面,影视艺术的数字化发展需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和平台进行传播,分析观众在影视艺术作品观赏需求中的行为特征,突出影视艺术发展目标,突出影视艺术发展的时代新特点,将新媒体与互联网+的发展背景尽快结合起来,实现数字电视与信息时代同步发展的目标。
2.4发挥互联网的传播优势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逐渐呈现出与新媒体平台为主的信息传播发展特征。其中,微信、微博、抖音等App被广泛地应用在移动互联网用户的生活、学习中,极大改善传统生活和信息获取的方式。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工作发挥互联网的传播优势,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宣传影视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作品和信息资源,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与受众之间进行互动和交流的形式,定期了解受众对于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的反馈,从而具有针对性地解决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存在的问题,让其更好满足受众的心理。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信息传播具有及时性、可视化的特点,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可以结合这一优势,运用可视化的视频、微电影,实现对影视艺术作品的有效传播,从而突出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与媒介之间融合的特点,让更多人了解“互联网+”背景下的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内容,提升其发展的水平和工作效果。
结论
在影视艺术合流迅猛发展的新常态背景下,为推动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需要完善影视艺术数字化发展的工作体系,并且还要从影视艺术的发展观念上进行创新,进而让其更好地顺应数字化发展形势和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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