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态度与行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状况研究
摘要: 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是当前城镇化建设的关键举措。城镇居民作为垃圾分类治理的主体,城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认知、态度与行为直接决定了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成效。透析数据,城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较低;部分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事宜有着消极态度;城镇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参与度较低。需要加强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增强主人公意识、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机制,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一、引言

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城镇生活垃圾数量也远远超过改革开放以前,并逐年呈爆发式的增长态势。2019年,19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3560.2万吨,处理量23487.2万吨。传统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下城镇化建设需要,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成为当今城镇垃圾分类治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政府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各类政策文件。要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取得较高成效,关键在于对最为城镇生活主体的塑造,即要培育城镇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又要将这种意识转化为具体的实践行为。

二、调查概况与分析

面向全国各区域,居住地为城镇的居民均是本次的研究对象。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向不同城镇地区的居民共计发送了688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680份。总体来看,受访者的年龄集中于19到35岁之间,各类职业均有分布。

(一)城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情况

调查显示,仅有十分之一左右的城镇居民表示非常了解生活垃圾的政策(10.32%)、知识(10.32%)与标准(9.71%),居民对其的认知主要是基本了解,但很不全面的程度。此外,调查对象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益处的认识处于较低层次,仅有22.21%的调查对象十分清楚生活垃圾分类对人类环境、经济和社会带来益处,由此可见,调查对象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存在较大困境,超过一半(51.62%)的调查对象表示自己只是清楚,22.21%的城镇居民表示有所了解,但不清楚,甚至存在3.97%的居民对此完全不清楚。

(二)城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态度情况

本次调查中,有332名居民居住的社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占比48.82%,其中有92.17%的调查对象对当前社区开展的垃圾分类治理秉持着认同并支持的态度。城镇居民对社区开展的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进行评价时,其态度不一。其中满意和很满意的占比位于52%~67%之间,而满意度为一般及其以下的占比位于33%~48%之间。城镇居民认为目前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成效不佳的原因是多元的,既有居民主观因素,也有基础设施、政府政策等客观性因素,其中占据主导的原因分别是居民分类意识差(73.53%),居民缺乏垃圾分类知识(68.5%),基础设施不完善(61.18%)。

(三)城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行为

调查发现,经常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城镇居民仅占27.65%。不同人员在垃圾分类花费的时间上存在较大差异,有大部分城镇居民会花费1~5分钟去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而仅有21.97%城镇居民花费的时间在6分钟及其以上。当面对不知道如何分类的垃圾时,城镇居民的做法不一,部分居民无法对其进行正确分类,甚至存在错误的分类行为。介入奖惩机制到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中时,多数调查对象选择坚定的遵守相关规则和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占比分别为70.88%和67.94%。然而,仍有少数调查对象采取完全不遵守和拒绝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占比分别是1.47%和1.76%。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认知能力

优化城镇居民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水平与能力。首先,要明确垃圾分类政策的重点内容与基础知识,如垃圾分类的概念、分类指标与居民们应当采取的正确行为,以此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的基础认知水平。其次,政府与社区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宣传工作时,应当及时捕捉居民在垃圾分类知识的盲点,积极解答居民们的相关疑问,抓准、抓狠居民们所在的知识盲点。最后,在社区大力营造“传授垃圾分类,鼓励垃圾分类,引导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利用特定时间多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达到现场指导、入户指导、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共同结合,最终实现居民对垃圾分类能力的提高。

(二)增强居民主人公意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水平

垃圾分类行为出现了较大差异性,部分居民参与度较低甚至采取错误行为,根本在于主人公意识的欠缺。要大力培育城镇居民主人公意识,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度。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动员机制,要发挥宣传教育的客观影响作用,更要采取多样式的动员形式,如确立口号、开展座谈、引导话语等形式,将城镇居民动员其中,增强大家凝聚力与主人公的责任感。二是充分发挥社区文化建设作用,建立以分类为荣、不分类为耻的社区环境主流观念。社区管理者对积极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给予表彰,并通过社区海报展示,对于部分行为恶劣的社区居民,应基于通报批评。三是积极发挥学校教育作用,开设主人公意识培育课程,有针对地提高儿童青少年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最终实现以点带面、个人带动家庭、家庭带动社会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工作中。

(三)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率

缺乏完善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仅直接加剧了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负担,而且还会严重挫伤部分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积极性。针对还未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的地区,应增加资金投入,建设好各类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如分类回收桶、分类回收箱以及分类回收池,并不断完善好配套设施与人员配置情况。面对已经开始试点的社区应及时在可回收、不可回收或是有害垃圾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政策的颁布步伐及时设立干垃圾、湿垃圾等垃圾桶,逐渐向城镇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回收袋,以实现源头做好分类。还可以学习国内和国外的成功经验,如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智能垃圾桶,将垃圾桶成为政企合作的新项目,并实行有偿投放垃圾,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兴趣,培养居民投放的习惯。

(四)建立垃圾分类奖惩结合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发展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行为需要依托惩罚与奖励机制来进行塑造与激励。单独依靠强制性的惩罚机制或仅凭借单向的奖励措施,都无法实现较好的治理效果。为了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居民垃圾分类行为,建立垃圾分类奖惩相结合的机制势在必行。一方面,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下,社区内部也应当建立各类非正式的惩罚机制。如针对行为恶劣者给予罚款或拘留的惩罚、严重危害生态环境者应基于适量的判刑。而对于部分行为较差,但未造成实际性危害的居民,进行社区公示。另一方面,建立多元化的奖励机制,整合垃圾计量收费、垃圾代分类、押金返还、智能垃圾箱返现、信用奖励等不同机制优势,打造奖励机制的长期效益,推进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自主性以及分类行为的科学性。

作者简介:洛桑朋措(1999-),男,藏族,籍贯:青海省西宁市,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青年社会学。

杨扬(2000-)男,汉族,籍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