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 ---网格化管理向网格化治理的转变
DOI: 10.12721/ccn.2021.157112, PDF, 下载: 256  浏览: 2888 
作者: 龚志旺
作者单位: 海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网格化治理
摘要: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是顺应城乡统筹发展新形势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然而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治理理念的转变,使得网格化管理模式在社会治理服务类事务中显现出弊端。网格化社会治理是符合新时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客观需求的制度性创新。

随着全球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们所面临的社会已经由从前的“生产者社会”转变为“顾客社会”,这意味社会的生产和服务不再以生产者的效率和要求为核心,而是以顾客及其需求为导向。网格化管理重风险监控轻公共服务,重政府主导弱多元参与等弊病也颇受民众抱怨,既不能适应把社区作为居民社会生活共同体与精神家园的公众需求,也不能承载把社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源头平台的国家需求。这迫切需要我们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由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的内涵转换,及时修正网格化管理的弊端,推动网格化管理走向网格化治理。

一、网格化管理的发展过程

网格化管理在中国实际上成为了一种基层新型的行政方式。“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是顺应城乡统筹发展新形势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其基本聚焦单位是家庭,在不改变原来的社区(村)区划的前提下,力图填补原来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空白地带”,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因地制宜地从社区(村)的管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特征出发来设计网格。其运作方式在于,依托统一的数字化管理平台,把全域行政管理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设置网格员在单元网格内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设计出一套完整流程形成立案督促处置的程序,明确责任单位,并设定解决这些问题的时间区间。“组团式服务”则是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对每个网格配以服务团队。网格化管理兴起于城市居住区管理,特点是精细化管理。首先是科学合理划分社会管理网格并配置相应的人员,然后建立责任机制,依托信息化支持,将“人、地、物、情、事、组织等”维度纳入网格设计程序,整合行政与社会资源,并配备考核评价机制。目前,网格化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模式与管理工具。我国所有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中都有一定级别的地方政府实施了网格化管理。

大体而言,在网格化管理的前10年,市区和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运用综治信息系统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信息、资源和力量联动融合,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是网格化管理的核心目标。网格作为综治维稳中心的基本单元,综治维稳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逐步向网格、楼栋和家庭等延伸,增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程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化程度。另外,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网格的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动城乡社区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热心社区事务的居民党员、楼栋长、巷道长、物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或其他志愿者,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有效的社会动员。

二、“管理”向“治理”的转变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是一种理念先行的转变,这是源于社会管理的方式具有相对社会治理实际需求的滞后性。随着合作的兴起——任何单一的力量都无法以一己之力应对复杂多样的公共事务问题,必须明确责任,走向合作。社会治理所替代的是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侵蚀与控制的逻辑。网格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诞生于这种针对社会的控制逻辑,并仍然存在这种色彩。因此,在社会治理服务类事务中,网格化管理就凸显出一些弊端。其一是网格化管理在提升基层政府社会管理绩效的同时,也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社区的行政化倾向在不断增强。

其二是网格化管理也存在公民参与和社区多元主体互动缺乏的问题。

网格化社会治理是符合新时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客观需求的制度性创新,它通过将社会治理空间的基本单位网格化,实现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进社区社会共同体的有机形塑,推动基层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构建社区中政治权力与社会权力、个体权利之间形成有机互动的结构性治理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治理模式具有以下几大制度优势。第一,有利于实现从“管控思维”向“服务导向”的转变。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实质就是从以政府为单一管理主体、以管控为主要目标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以党委领导、自上而下的政府管理与自下而上社会自治的良性互动、管理与服务相融合的多元治理模式转变。在网格化社会治理中,网格不是简单的地域划分,而是一个个明确的服务单元,它将所有社会成员纳入到公共服务供给网络之中,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一方面,网格化社会治理有利于提供精准的公共服务供给。另一方面,网格化社会治理有利于满足公众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第二,有利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如果说“共建共治共享”是当下我国社会治理领域的指导原则和创新方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便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基本架构,而“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则是“共 建共治共享”这一理念的实践目标指向。不难看出,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通过划小划细基本治理单元,有效实现权力下放、资源下置、力量下沉,十分有利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第三,有利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可以说,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乃是新时代“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实践方式。在这一模式中,“以人民为中心” 思想有两个向度的展现。其一,网格化社会治理强调以人民为主体,注重吸纳社会本身的力量融入到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二,网格化社会治理倡导由管控主导意识转变为服务主导意识,它的目标不仅局限于追求社会稳定,更旨在有效提供符合人民需求的社会公共服务,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三、结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基本方略中出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表述,这说明“民生”概念不仅涵盖经济生活条件,不仅关乎收入、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福利等内容,而且以社会公平正义、社会秩序安定、社会和谐安宁为构成要素。社会治理水平的创新和提升,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的出现,有利于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