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我国财政部2009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本文研究披露其他综合收益促进公司市盈率溢价的机理与路径。以2009年至2015年我国沪深两市披露其他综合收益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可以促进股票价值评价指标市盈率提升,中介效应检验显示披露其他综合收益不仅直接促进市盈率提升,还通过抑制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而提升公司市盈率。此外,还发现强制性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可以替代自主性较强的公司治理行为,提高盈余信息质量并促进市盈率提升。本文的结论对"暂时性收益"研究形成了有益的补充,为强制性会计政策执行机制与自主性较强的公司治理行为之间存在着替代效应而非互补效应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还为其他综合收益披露如何履行"受托责任观"会计目标提供了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