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适用范围的不足及其完善
DOI: , PDF, 下载: 59  浏览: 459 
作者: 胡静 范毓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适用范围
摘要: 我国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遗漏了利用危险废物的活动,应当将危险废物利用纳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应当拓展其适用范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处置没有纳入许可证管理,应对自行处置行为设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