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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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美美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
我国《民法总则》第127条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对网络虚拟财产有关规定的缺失。但由于其并未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为何,学界对此争议不断。主要观点有三个:物权说、债权说和知识产权说。本文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本质上属于物权客体,并就其作为物权客体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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