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构建探究式教学方式能够指引高中学生更改自己的学科学习视角,在教师的指引下主动去探究历史教材中的相关知识,这不仅能够从学生层面降低高中历史教师的授课负担,同时也能够增强高中学生对历史知识的深层理解能力。因此,高中历史教师应当在自己的教学计划中探究式教学方法的内容,并且通过一系列的教学手段来为高中学生提供一个探究式学习的课堂空间,进而塑造他们独立的历史学科思维视角。
一、探究式教学方式在高中历史教学课堂中的应用现状分析
从高中生这一视角来讲,他们自身完全没有掌握如何结合自己的学习风格进行探究式学习的方式。而高中历史教师也没有出于优化学生历史学科思维的目的来塑造学生的探究能力,这就导致了高中历史教学课堂氛围始终处于沉闷和压抑中,大部分高中学生都是被动接受历史教师传递出的各种考点知识,而对于知识本身却没有进行自我思索和深入探究,由于缺乏对历史教材知识的深层理解,很多高中学生局限在表层学习的圈层,无法通过缺乏探究性的历史教学课堂实现历史思维的优化。为了能够更好地带动高中生主动思考,并且引导学生践行自己的历史探究思维,高中历史教师必须对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给予足够的重视。此外,很多高中生由于历史基础较为薄弱是无法进入到探究性学习这一阶段,这就需要高中历史教师根据自己班级学生的历史学科学习特点进行探究式教学方法的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自己班级的学生在探究式教学方式的辅助下实现历史素养的全面提升。
二、在教学革新中进行历史探究式教学方式实践的作用分析
高中生的历史探究式教学方法实际上是学生提升自身理解能力的必备技能,探究能力的逐步提升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塑造个性化的历史学科思维,也会帮助学生通过深入探究来理解相关的知识,进而能够为他们今后更好地解决历史问题提供指导。此外,探究式教学方法的应用能够帮助学生提升自身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在增加高中历史教学课堂趣味性的同时减轻学生在课堂中的学习压力,进而全面提升高中历史课堂教学实践的相关效果。
三、在高中历史教学实践中融入探究式教学方法的革新策略探讨
(一)借助问题教学法来传递探究式教学的相关理念
问题教学是在贯彻探究式教学方法时最常采取的教学手段,而很多高中历史教师为了能够在短时间的课堂教学中传授更多的教材知识,往往不会使用问题教学来引导学生对考点知识进行探究。这样就导致了很多学生对于课堂中的知识只是简单地进行记忆和应用,缺乏自主探究和深层理解无法对习得知识进行深层运用。为此,高中历史教师需要探究问题教学与探究式教学方法相融合的相关手段,以问题来引导学生开展对课堂知识的广泛探究和理解。例如,在教授历史教材中的《辽宋夏金多民族政权的并立与元朝的统一》这一单元的内容时,高中历史教师就可以以“辽宋夏金各方面对比”为题来引导学生开展探究,让学生在问题探究的过程中自主总结出多民族统一的重要意义。
(二)立足教材知识内容来打造全面的探究式教学方法
为了能够让学生通过探究式教学来深层了解相关的教材知识,高中历史教师需要立足教材内容来塑造相关的教学方法。根据班级学生学习特点和自身的教学经验,深入挖掘教材中能够进行探究式教学的相关资源,并且积极引导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到自己的探究式教学过程中。例如,在教授历史教材中的《明清中国版图的奠定与面临的挑战》这一单元的内容时,高中历史教师可以让学生探究明清时期的历史发展历程,并且能够自主探究分析明清时期的挑战来源等等。为此,高中历史教师就需要将教材知识与学生探究思维发展结合起来。
(三)设计具有探究性的相关高中历史课程作业
现如今对于历史课程作业的设计不应在局限于浅显的考点知识,而是在保证作业数量和质量全部科学精准化的前提下,实现高中学生探究能力科学发展的系统引导。因此,高中历史教师需要将探究式教学理念充分融入到历史学科作业的设计过程中,并且要经常监督学生的作业实际完成情况并以此制定科学化的教学方案。例如,在教授完《晚清时期的内忧外患与救亡图存》这一单元的内容后,高中历史教师就可以寻找一些相关的材料分析题目作为本单元的课后作业,让学生能够依据自己的课上所学知识来探究分析相关的材料内容,这样具备探究性的课后历史作业能够发挥出更好的教学作用,训练高中学生的理论与材料分析相结合的实践能力。
结束语
由于高中生探究式教学课堂的构建需要协调教师的引导作用才能够真正完成,因此高中历史教师需要结合课堂出现的情况展开具体的培养方式。为此,高中历史教师需要将探究式教学内涵与传统的教学手段进行结合创新,并且能够通过全面的教学板块设计来深入发展学生的历史学科探究能力,在优化学生历史学科思维的基础上实现教材知识的深层运用。
参考文献:
[1] 丁永伟.新课改下高中历史探究式教学的应用与思考[J].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下旬刊),2022(03):157-158.
[2] 寇爱虹.高中历史探究式教学问题设计策略的实践与反思[J].青少年日记(教育教学研究),2019(01):1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