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保障人民日常生活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法学及如何学好法学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民法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准则”的基本部门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尤为突出。在大学法学专业的课程教学中,民法课程作为基础必修课,是学好其他法学课程的基础。然而,现阶段的民法学课程教学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目标,因此民法学的教学改革迫在眉睫。
一、目前我国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课程教学的现状
1.民法教学内容落后,教材更新速度慢
我国大学民法学的教学内容存在理论没有联系实际、重难点不突出、内容陈旧等问题,这都是因为教学内容相对落后于相关领域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相关民法的法律法规适时进行了更新修订,而教材内容却更新不及时导致的结果。
2.学习者对民法课程重视程度不够
在民法学课程学习的过程中,许多学生都抱着应试的态度,得过且过,被动学习,学习效率低下。大家只注重专业课,而忽略了基础课,平时上课不认真听讲,甚至逃课,只在考前死背法条知识点,考试能顺利通过就好。这种做法使学生根本不能熟练地掌握民法规则的精髓,更不能灵活地应用到实践中解决法律问题。
3.现阶段民法学课程教学方法陈旧、单一
民法学课程与其他法学课程相比较,还是理论性比较强。目前各大学的民法学教师,大多数还是习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即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中心,学生被动接受知识,以应试为主要目的。久而久之,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民法课程的教学方法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不能仅限于课堂上理论知识点的讲授。教师应该采取多种教学模式和方法,使学生不仅具有民法的基本知识,还要构建学生的民法思维。民法思维是学生今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这种能力的培养,不能依靠单一的传统式教学方法,而是需要灵活的复合型的教学方法来实现。
二、今后大学民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和措施
1.对民法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改革
目前我国大学民法的教学内容存在陈旧落后、重复性多等问题,改革思想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而对教材内容进行及时调整。我国民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出既具有渊博的民法学理论知识同时又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学生。民法课程作为基础核心课程,内容丰富,实践性强,是学好其他法学课程的基础。因此,民法的课程教学内容应不断改革,要结合自己学校的特点、学生的实际情况,从教材的体例、版式设计及内容上进行适当改革,以适合学生的学习,满足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教育需求,保证民法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学效果的优化。
2.加强民法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各大学应该大力支持和组织民法学教师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及其他专业的学习培训,使民法专业教师在紧跟时代站在学科前沿的同时,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也要鼓励民法教师多参加一些司法实践活动,积累实践经验。比如,取得律师资格的民法教师,可以义务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与司法部门联系实践机会,全程参与观摩学科重要知识点的案件审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其民法理论水平和司法实践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民法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避免在教学中发生“纸上谈兵”“坐而论道”的情况。这样才能使民法教学在准确讲授课本上知识点的同时,更加贴近社会实践。
3.对民法课程设置进行改革
有的大学法学专业在第一学期把民法学课程与宪法学、法理学一起开设,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知识的学生来说,很难准确地掌握民法学知识。此时,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学基本知识,对民法知识会更好地理解和记忆。因为民法学内容丰富,为了使学生真正学会学透民法,对于民法学课时的设置,建议适当增加。如果是安排1个学期讲授,每周应达到8个学时;如果分2个学期讲授,则可以每周安排4~6个学时。
4.提高学习者对民法课程的重视程度
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民法学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这是因为大家都没有认识到民法学知识的重要性。现实中民法知识不仅是学习其他法学课程的基础,同时对今后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在现实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也可以依据相关的民法规则去解决。各大学应该加强学生对民法学知识重要性的教育,重视民法学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要求,帮助学生提高对民法学的重视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民法知识学习,提高其学习效率。
5.对民法课程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如今,传统单一的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学习的教学方法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学生对于民法学知识学习的需求。大学民法学教学改革应该更多关注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的特点,把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相结合,采用多样、复合式教学方法实现教师引导、让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民法学课程理论性很强,如果单纯学习相关的法规法条非常枯燥乏味。第一,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多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课堂上可以适时播放《大家看法》《法制进行时》等法制节目中的相关案例,用这种直观、生动的教学方式来引出本课的知识点,吸引学生参与其中,增加师生互动性,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同时教师还可以制作多媒体课件来辅助讲授,长期坚持会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第二,可以采用分组讨论法。教师在讲授理论知识点时,可以把学生分组。由教师提前拟定好讨论题目并提出要求,学生针对问题讨论后,由各组推荐代表发言,最后由教师对讨论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学生在讨论中的表现,可以作为其平时考核成绩的依据。第三,教师可以建立QQ学习群和微信学习群,借助网络平台为学生及时提供咨询和答疑服务。第四,也不能忽视民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利用到法院旁听和开展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来加深学生对课堂教学知识点的理解,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了解现实中司法程序,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结语
现阶段大学民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培养新时代既具有深厚的民法理论知识又具有系统的民法思维的应用型人才。因此,教师对民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大学提高民法教学效果有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刘正浩.民法本位与高校依法治校的共通性及启示[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1(02):30-34.
[2] 王利民,许晓岑.民办高校主体的法人属性研究——兼评《民法总则》法人分类的创新和不足[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02):108-111.
[3] 但小红.浅谈高校民法课程教学改革策略[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30(04):98+100.
[4] 刘海光.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建设的教育社会学分析——以《民法学》为例[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3(02):121-12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