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学专业学生课程思政教育策略
谢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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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明芝,. 大学法学专业学生课程思政教育策略[J]. 中国法学研究,20223. DOI:10.12721/ccn.2022.157012.
摘要: “课程思政”是相对于大学传统教学的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强调所有课程的教学都要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的熏陶,强调教师在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要有意识地结合专业特色挖掘其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注重言传身教和立德树人,注重“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相结合,实现“教书育人”的宗旨和目标。“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都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内容,“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在专业课的课堂里,学生在摄入专业知识、学习专业技能的同时,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能够真正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
关键词: 大学法学;课程思政;融合
DOI:10.12721/ccn.2022.157012
基金资助: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性工程,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治国家,必须加强法治体系完善、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法学专业作为为国家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一环,更应对如何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展开更为深入的思考。在新时代新思想的指导下,大学法学教育不仅要教授专业知识,更要注重立德树人,在专业授课的同时引进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以“课程思政”浸润法学生的心灵,使未来的法律人能在严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和平稳定的同时,保持高度政治纯洁,树立正确价值观。

一、强化系统能力培养,创新教学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贴合新时代的新的教育理念,大学为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目标,为保障法学生拥有纯洁政治素养和坦荡前程,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专业教育确有必要。但经调查,多数大学学子在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时并不专心,且大多理论课程教学内容枯燥,教学方法传统未创新,难以引起学生听课兴趣,致使提升学生政治素养和坚定理想信念的目标难以实现。因此,法学教育不能仅限于传授专业知识,而应立足于多元立体的结构,结合科学先进的教学理念,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模式,加强对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应深入分析缓和把握思政理论课程与法学专业教学的内在联系,使两专业有机结合。运用如MOOC、翻转课堂、圆桌会议等形式,结合时代热点问题,发掘其中与法学教育、思政课程教育的契合点,灵活运用各种形式的教学模式,让大学生学习、领悟并贯彻新思想,在新征程上做“有法律学问,有社会常识,有法律道德”的新青年。

二、立足社会发展实践,创新教学内容

自古以来,因材施教是学校进行授课必须遵守的原则,新时代下要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序进行也必须开展有针对性的新式教育,避免用老一辈的传统教学内容教授新时代的大学生。在研究学生群体的同时,结合社会发展实践,了解学生兴趣点,设置新式课堂,创新教学内容,将复杂的学理性知识融会贯通到实践和案例的学习中。例如,当前全球环境问题和生态保护成为日益受到重视的话题,环境保护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稳步进行的重要保障,是生态文明建设必需的环节,以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和目的所制定的法律也越来越多,因此,大学法学专业教授环境保护法显得尤为重要。环境资源法是新兴的一门分支学科,虽然部分环保领域的法律还不够完善,但它涵盖广泛,不仅涉及传统的部门法学,还包括专业性的环境科学、资源科学等学科,属于跨学科型的法学门类。在该门课程教学中,则可以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带来的全球环境污染问题、各国对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举措,进而引入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讲话,在运用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国际上有关环境、气候的条约和文件,讨论我国环境法立法、执法、司法对国内国际社会的影响。在此期间,让学生独立思考,在现实中发现并解决问题,培养其法学思维的同时,帮助学生形成正确价值观。

三、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增强教师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德育的能力

教师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导向的专业群体,其德育能力直接影响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教师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必须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对专业知识的精确把握。“实现全方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是‘课程思政’的目标”,为此,法学专业教师要发掘法学学科中的价值导向,结合法学专业特色,发挥铸魂育人的作用。教师要运用其积极向上的精神、专业的知识素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品德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追求,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坚持传道受业解惑相统一,建设有书香、有价值引领的法治社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贴近现实生活,结合法律相关案例鼓舞和激励学生发挥其所长,发现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为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贡献力量。

四、注意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在非意识形态领域的融合

法学课程与思政课程虽然都涉及意识形态领域,但二者都含有非意识形态的内容,在涉及非意识形态内容的教学中,二者同样可以高度融合。例如,在“法理学”课程教学中讲到法律义务和责任时,就要讲到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成年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可能会进行案例教学,如涉及这样一个案例:重庆市的一个男青年在婚后将其父母为他购置的住房(以后结婚用)出售,而且出售时未经其父母同意,父母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购房款。本案中争议的焦点在于父母当初为儿子购房的出资行为是赠与还是出借。其实,对于这种具体案件中的争议,我国的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我国有“孝敬父母”和“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公序良俗原则,案件中的被告确实应该得到否定评价,最后法院判决父母给儿女买房屋,对于这种购房出资行为,只要没有明确说是“赠与”,那就意味着是“出借”。当然,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归还出借款,也可以不要求子女归还借款,这是父母的权利和选择,但这都不影响父母当初给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通过学习这个案例,青年学生知道父母为他们出学费甚至以后为他们购房,这些都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子女应该体谅父母的辛劳,感恩父母的付出。这样的教学既传授了法学知识,也进行了鲜活的思想政治教育。

总结

近年来,我国大学法学教育快速发展,法学专业炙手可热,但多数大学仅注重法学专业知识传授,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导致众多法学学生思想层面未跟上时代步伐,对我国新时代下的思想政治理论观点知之甚少。不仅严重影响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传播和创新,更阻碍了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阻碍了国家和学生个人发展,减缓了建设法治国家的脚步。因此,新时代下,必须创新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教师德育能力,将“课程思政”引进法学专业教育,培养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高尚道德情操的法治人才工作队伍,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成为建设和谐社会、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为实现中国梦奋勇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砥砺前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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