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创新理念已经存在,而且还在诸多领域都有重要发明,包括火药、造纸术、指南针、印刷术等,还在医学、农学、天文和算学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就,引领社会变革,推动人类不断发展和进步。整个人类社会从简单到复杂、从原始到现代、从低级到高级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创新。一个国家和民族想要更好的发展不仅需要有自己的发展模式,还需要拥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创新驱动发展背景
从世界范围来看,当前诸多国家的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都在不断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诸多领域为代表的高新科技迅速发展。高新科技的研究成果逐渐向产业化方向发展,科技和经济之间迅速融合,给我国社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例如,高新科技属于重要领域,将这一领域渗透到社会生产当中,可以有效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结构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导向,通过高新科技的出现,能够有效提高我国社会的物质财富,也能够大幅度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也能够改善劳动者的知识结构。知识产权法学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人们认为知识产权是自身的智力创造成果,应该依法享有相关权利。在低级阶段当中,人类利用知识所创造财富,知识是创造性的劳动源泉。知识产权法的出现并不是简单的对知识进行保护,而是为了保护运用知识进行创造劳动的智力成果和相应权利。
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内容
创新驱动发展并不是思辩的产物,而是对当前社会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的重要途径。了解问题和研究问题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也是探索发现道路的重要途径。创新驱动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迅速、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环境所提出的。
(一)强调科技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创新驱动发展思想当中重点突出了科技创新的地位,科技创新能够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综合实力,对国家的发展有着重要战略意义。科技创新能力能够直接决定国家的强弱,也是国家发展的基础。科学技术是当前国家生产力过程当中的重要因素,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不仅转化为机械设备,同时也转化为理论知识和劳动者的工艺技巧。科技创新属于一种智能要素,正在逐渐渗透到整个劳动过程当中,能够有效提高社会的生产效率。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在奴隶社会当中,劳动能力是推动社会生产的主要因素。在封建社会当中,土地是推动社会发展和生产的重要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机器逐渐取代了土地和人力成为重要发展要素。我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是重要的发展要素。根据当前世界发展情况来看,大部分较为强大的国家并不是资源优越,也不是土地广阔,更不是人口数量较多,而是拥有雄厚的科技力量。除此之外,科技创新也能够直接影响中国梦的实现。中国梦的时间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来决定的。科学技术是一种新型革命力量,能够对技术发明、科学发现和知识创新进行充分利用,从而促进我科技和经济的发展。
(二)突出知识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与传统的另类权利存在一定的差异,知识产权属于精神领域的非物质权利,也属于法定职权,必须要由法律认可。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时间性和专有性特征,主要包括专利权人、商标权人和著作权人等。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是人们在精神领域所创造的产品,具有多种表现形式。
(三)突出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
企业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主体内容。经济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能够逐渐转化为社会的经济效益,企业在其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企业属于提供生产和服务来获取经济效益的经营实体,企业以需求为导向,以营利为主要宗旨,运用科技创新来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从当前世界发展情况来,很多国家内部由于企业对于高新科技的研发和应用,促进了国家经济增长。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企业不仅仅是经营主体,同时也是创新主体,从而能够获得更高的创新利润。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多种不同的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世界科技前沿指的是各类企业在自身行业中科技发展的前沿阵地,对于理论方面的突破和应用在不断创新,能够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到,在科技前沿当中,微小的进步都能够造成巨大的经济效益。科技领域的领先能够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策略
知识产权属于新型的民事权利,与传统财产所有权存在差异,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财产权,这一产权不存在使用损耗,也不存在消灭支持产品的事实处分。我国赋予相关知识产品创造者的知识产权,这种权力的实施与传统的法律保护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知识产权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是产权人所独自占有,权利人对知识产品进行垄断,且受到法律保护。在没有法律规定和产权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可以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对于同一项知识产品,不能够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并存。所有权的排他性主要表现为产权的所有人对非所有人进行排斥,法律对于非法损毁和不法侵害行为会紧张严厉处罚。而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主要表现为对知识产品进行剽窃假冒和不法仿制。所有权的独占性是绝对的,而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相对的。在某一国家法律规定下获得会承认的知识产权,只有在该国家具有法律效力,除了签约国际公约会或者互惠协定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的法律效力,其他国家没有对这一产权进行保护的义务。知识产权的主体所拥有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结束语
总体而言,创新能够推动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能够推动我国知识的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是当前历史任务,相关理念能够对这一问题和目标进行明确。对知识产权进行创新,能够不断优化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能够促进我国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推动我国社会的进步,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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