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亚里士多德“善”理念中的伦理学内涵分析----基于《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
刘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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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种林,. 对亚里士多德“善”理念中的伦理学内涵分析----基于《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J]. 国学研究,20249. DOI:10.12721/ccn.2024.157040.
摘要: 亚里士多德的“善”概念作为其伦理学的基本概念,有着丰富的伦理学内涵。“善”理念从人的活动中得以确证其属人性,通过人与相关自然生命、不同人的生活选择的区分,将作为至高善的“幸福”与实现的现实需要“合德性的生活”进行揭示,探索出来了一条从“善”的活动到善的生活的道路。
关键词: 亚里士多德;善;幸福;合德性的生活
DOI:10.12721/ccn.2024.157040
基金资助: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善”理念作为串联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的主要媒介,无论是从天赋的能力,再到个体的感受,进而变为实践的行动,以及构成整体的“好的生活”及与之相关的不同德性等等,都内含着“善”理念的内容。“善”理念如何全方位的贯穿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体系,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中已然说明了这种联系的具体展开。

一、总体的“善”理念观:从人的活动到人的生活

(一)人的活动的“善”

亚里士多德的“善”理念,研究的不是自然的好,这种“善”理念是使得城邦生活更高贵的善,即作为个人的善与城邦整体意义上的善。

个人活动的目的始终是为着善,这意味着“善”是人活动具备的最基本需求。在总体视域下,亚里士多德认为的活动包括:研究、实践、技艺、选择,聂敏里认为亚里士多德“建立起了一个行动的目的论的等级制度体系”。同时亚里士多德“善”的层级性,也可以视作对以“善”为追求的人类活动构成的整体进行的析分与概括,这更体现了亚里士多德对“善”的研究并非是一种纯形而上的哲学讨论,而是关于现实的人的生活的研究。

具体来说,人的日常生活有其确切的目的作为指向(这里讨论的人是正常的人),通常这个目的总是以“好”或者说“善”作为结果,例如陶匠制作的目标是一个好陶罐。亚里士多德在对人的诸多活动进行归纳之后得到——人的活动的目的实则为“善”。但是人的活动与人的生活仍然具有一定的区别,人活动向着善,而单一的人的活动的简单汇总并不能构成人的生活。

从人的个别活动到人的具备内在目的性的实践活动。亚里士多德有提出了人的生活包含着三种活动:营养生长活动、感觉生命活动、有目的的实践活动。这种将人的生活进行划分为三大类的方式是对人的活动的分类,人具备和动植物一般的基本生命活动:需要基本生命物质的维持活动以及对客观世界做出直接反应的感受性活动,这类活动所具备的“善”是人作为自然界的一份子与它物所共有的;因此人具备内在目的的实践活动将人与动物进行了区分,同时在这个区分的过程进一步揭示了独属于人的“善”,即作为道德与理智层面的德性。

(二)人的生活的“善”

人的三种活动是将人从自然界划分出来进而突出人的活动的特殊性,三种生活图示则是进一步对城邦中人的不同“善”的生活的进一步条分缕析,进而将人所应当具备的“好的生活”进行澄清。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三种生活的图示“有三种主要的生活:刚刚提到的最为流行的享乐的生活、公民大会的或政治的生活,和第三种,沉思的生活。”这三种生活反映了人从动物植物的生活向人的生活过度的转向,这类生活追求的是最直接的感受层面的“外在善”,享乐更多的是沉溺在肉体与精神上的愉悦,这种生活是充满个人性、的原始的本能性的活动,远没有达到好的生活;政治生活则体现了个人到集体的转变,人的生活不再是单一的原子式生活,而是进入了城邦的集合之中,开始有了对“内在善”的追求,但是这种政治的生活中人所追寻的荣耀是一种外在的赋予,具有不确定性,故而政治生活优于享乐的生活同样也没有达到好的生活的境地。

沉思的生活,是亚里士多德认为的好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幸福自足的。不确定是人的生活的最大特点,因而如何在生活中寻找到一种确定性,这便是好的生活首先需要满足的条件,人的活动既然是向着“善”,那么人的伦理生活中是否存在着一种总体上的“善”,这种总体“善”的生活亚里士多德将其视作是沉思的生活,人在沉思中不断接近智慧,而这种沉思的生活也是作为现实的人所能达到的幸福,而一旦朝着这个确定性出发,人的纷繁复杂的实践活动便有了其所确定的方向。这种“善”的沉思生活,再给予人确定的同时也给了人前进的反向,个人在追求这种伦理生活的同时必定不断获得道德上的完善,获得自我的确证与完善。

亚里士多德在“人的活动”到“实践活动”再到“沉思的生活”论述中,将“善”理念属人的部分得到了全面的阐述,同时也为人的实践伦理生活提供了指引。

二、“善”理念通过合德性的生活进一步彰显

(一)合德性的生活与“善”理念的内涵联系

人的伦理生活是朝向“善”的仍然只是从总体层面来说明“善 ”理念,而“善”理念落到具体的个人伦理生活之中则以德性的形式体现出来。德性从使得一事物最好的部分得以发挥的概念,逐步成为演变为特指个体伦理生活得以良好开展的概念“每种德性是使得一个事物状态好并,使得其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人的实践活动因为具备了德性从而实现的好。

从“从属善”与“主导善”向“合德性的生活”过度。亚里士多德依据在人的活动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将善分为“从属善”和“主导善”,例如“制作马勒的技艺和制造其他马具的技艺都属于骑术,骑术与所有的军事活动又属于战术,同样地,其他技艺又属于另一些技艺。在所有这些场合,主导技艺的目的就比从属技艺的目的更被人欲求,因为后者是因前者之故才被人欲求的。”活动的内容的范围影响着“善”的地位,那个处于活动中最高地位的是主导善,而在其统辖之下的便是从属善,并且由于人的活动具备交叉一个活动的主导有可能成为另一个活动的从属,因此亚里士多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指出了了人应当追求一种总体的好的生活“沉思的生活”,在这里德性便是从属与好的生活的这个总的目的,人如何具体的实现这种好的生活需要通过“合德性的生活”实现。

(二)合德性的生活与“善”理念的实现

“合德性的生活”是灵魂的“善”的实现路径。“善的事物已被分为三类:一些被称为外在的善,另外的被称为灵魂的善和身体的善。在这类善事物中,我们说,灵魂的善是最恰当意义上的、最真实的善。而灵魂的活动也应当归属于灵魂。”三种善的划分一方面是为了指出最高善的幸福的完善性;另一方面也是说明幸福对各种善的包含关系。人的灵魂深的“善”在于灵魂合德性的活动,表现为让灵魂各个部分有逻各斯的活动,人的灵魂“如灵魂有一个无逻各斯的部分和一个有逻各斯的部分的说法”,在无逻各斯的部分:一方面万物具备一个自我发展的更好生物性的德性,这部分不属于人的德性的讨论范畴;另一方面“在灵魂中显然有一个不同于逻各斯的部分,抵抗、反对着逻各斯的部分。”即欲望在不能自制者身上是非逻各斯的。在逻各斯的活动的部分,同样是对欲望的说明,在自制者身上如果我们能够控制欲望“像在听从父亲那样听从逻各斯的意义上具有逻各斯。”这种意义上的灵魂的逻各斯的活动,表现为在道德德性之下的活动,在根本上来说“欲望”——“理智”在一种抗争状态,在理智德性的指引下“欲望”总是符合逻各斯的规定,因此欲望也可以看做是逻各斯的。

“合德性的生活”通过教育进一步实现“善”理念。教育促进人形成对现实世界正确判断的能力,即好的感觉“一个人可以对他熟悉了的那些事物作出正确的判断,在这些事物上他是一个好的判断者。所以,对于某个题材判断得好的是在那个题材上受过特殊教育的人,在事物总体上判断得好的人是受过全面教育的人。”“德性”的教育就像给人的心灵埋下了一颗种子,如果说种子是通过教育外来的,那么在培育种子的这个过程所形成的“善”的感受、理解,以及自觉的选择“善”的行动而不是远离“善”的行动,充盈着人的自主选择,在这样的围绕“善”而开展的实践活动过程中,最后种子长成什么模样取决于自我的实践生活。教育通过对“合德性的生活”的描绘,仅仅只是为人将“善”理念实现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在我们对至高善的追求“幸福”中进一步得以对其明晰。

三、人所能达到的最高的”“善”——幸福

(一)幸福何以成为至高善

在第一卷“善”的讨论中,其一直围绕着“幸福”这一主线徐徐展开。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并非单单是指出个体的幸福,伦理学是为了政治学服务的,其最高善的幸福“因为,为一个人获得这种善诚然可喜,为一个城邦获得这种善则更高尚[高贵],更神圣。既然我们的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是政治学的研究,这些也就是我们的研究的目的。”

幸福作为一种至高善而存在,是人一生孜孜不倦的追求,人生活的最高目标。“说最高善就是幸福似乎是老生常谈。”幸福作为最高善的存在与人人的活动的多样性,同时与古希腊对形而上的研究息息相关,虽然亚里士多德说明了伦理学不需要绝对的精准“我们对政治学的讨论如果达到了它的题材所能容有的那种确定程度,就已足够了。不能期待一切理论都同样确定,正如不能期待一切技艺的制品都同样精确。”但是人的生活本就是面临着不断的变化,如果不能给人的实践活动,给人的方向提供一个指向,那么人终究会陷入一种无序的混乱矛盾之中,在无限目的的活动中人永远只有当下,而不存在对人生的思考。“从幸福是一个始点这个事实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因为我们做所有其他事情都是为了幸福。而属于始点的和善事物的原因的东西,我们认为,也就是值得崇敬的和神圣的。”幸福的第一个要义便是指出,人的一生可以追寻的活动方向,给人一种大抵的实践指向。同时,幸福如何与其他的善进行区别,其一,其在人的生活中肯定沉思生活的至上,如果说生活是变化的那么沉思的过程便蕴含了在不变中追寻变的意味;其次,他指出幸福是人的完善的指向,其他诸善只是对其完善的充要条件“那么,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性,就是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就是幸福,“幸福是我们‘能够’去获得的,我们‘所为的’、所寻求的,但我们还没有‘实现地’获得的那个善”

(二)幸福与“内在善”、“外在善”及其实现

人获得幸福所需要的诸要素,如果是幸福是人一生的目标是内在的善,幸福其他的善则是实现这个最高善的手段或者说是外在的善。“如所说过的,幸福也显然需要外在的善。”这些外在的善,亚里士多德将其归纳为:出身、长相、子女、权力、财富、运气。“财产既然是家庭的一个部分,获得财产也应是家务的一个部分;人如果不具备必需的条件,他簡直没法生活,更说不上优良的生活。”亚里士多德在此对于实现幸福外在善的说明,也可以看作是后世将“幸福”庸俗化的源头之一,这些外在善成为了幸福,对这些外在善的追求成为了人的一生所向,但是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如果没有依凭这个目标的指引人纵使满足了幸福的外在善,也无法实现“幸福”。

人的幸福的实现过程。幸福作为人的合德性的活动“有些实现活动自身就值得欲求,那么,幸福就应当算作因其自身而不是因某种其他事物而值得欲求的实现活动。”首先,对幸福的实现是在人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实现的;另一方面,幸福不单单是个人的幸福,它涉及到个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亚里士多德在这里主要强调了子女对个人幸福的影响。亚里士多德觉得青年由于生活阅历的限制不能实现幸福,但是他给出来了“所有未丧失接近德性的能力的人都能够通过某种学习或努力获得它。”学习主要是培养人好的“始点”,让人在未来的实践生活中能够培养出合德性的习惯,这其中主要是人在实践的过程中能充分发挥实现道德德性实现灵魂的合逻各斯,在人生的实践努力过程中以实现幸福。

四、总结

亚里士多德的善理念在对善的概念进行阐释的同时,更多的将“善”与人的伦理生活结合起来,回答了人应当过一种怎样的即沉思的好的生活;做一个有德性的人;给人提出了一个人生孜孜不倦的追寻——幸福。为人描绘出来了伦理生活实践的框架。当代我们物质生活水平的基本满足之后,在物质发展受到上升的困境之后,许多人失去了人的发展追求,陷入了迷茫抑郁对社会失望的境地,我们需要外在善的追求,可是人的一生始终将构成幸福要素的外在善作为人的一切活动指向,我们是我们?还是商品的奴役呢?亚里士多德提供了一种总体下的视角,为我们在如今的信息社会如何成为一个有德之人提供了指引。

参考文献 :

[1] 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3.

[2]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 聂敏里.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类行动划分的一个教条[J].道德与文明,2022(05).

[4] 廖申白.“我们”在何意义上“能够是幸福的”?一个依据《尼各马可伦理学》的阐释纲要[J].哲学家,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