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芬克斯因子理论视角下《长路》中主要人物的伦理选择
​​詹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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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若萱,. 斯芬克斯因子理论视角下《长路》中主要人物的伦理选择[J]. 国学研究,202410. DOI:10.12721/ccn.2024.157047.
摘要: 《长路》(The Road,2006)是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末日之际道德崩塌之时一对父子艰难的求生之路。本文以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斯芬克斯因子”理论为基础,探讨食人族、父亲和儿子在逃亡之路分别作的伦理选择,阐释其身上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三种不同组合和变化,从而凸显出小说的伦理教诲意义。
关键词: 斯芬克斯因子;《长路》;伦理选择
DOI:10.12721/ccn.2024.15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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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路》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科马克·麦卡锡在2006年发表的一部短篇小说,小说将镜头聚焦于一对父子在末日之际一路向南的逃亡之路。《在《长路》的世界里,辉煌的人类文明已属于过去;末日废墟之上,随着旧世界的崩塌,依靠旧世界的伦理道德所建立的社会秩序也完全崩塌了,而与此同时,新世界和新秩序还没到来。(刘骏青、刘舸)

文学伦理学批评(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指出人类在进化中会进行两次伦理选择。从猿到人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作出的第一次选择,使人能从形式上同兽区别开来,即自然选择。而真正让人同兽从本质上区别开来的则是第二次选择,即伦理选择。本篇文章试图从文学伦理学出发,分析探究《长路》中主要人物食人族、父亲、儿子在人性因子或兽性因子主导下的伦理选择,探究斯芬克斯因子的三种不同组合形式,从而研究《长路》中的所传达出的价值观,发挥其社会教化作用。

一、兽性因子主导——食人族的伦理选择

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有机结合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当人性因子消失,兽性因子发挥主导作用时,人体内的“兽性”将无法被控制,人便不再是“人”而成为了“兽”。此类人依靠本能生活,无法分辨善恶,更无法作出正确的伦理选择,和野兽无异。《长路》中的食人族便是兽性因子发挥主导作用的典型代表。在末日降临时,他们违背伦理禁忌,相互残杀,圈禁同类为食,甚至将刚出生的婴儿的骨肉和肚肠熏烤,做成食物以求生存。当兽性因子脱离了人性因子的束缚,食人族的所有行为都由自然意志和自由意志——对生存的渴望所驱动。当他们不再受社会道德伦理束缚,他们抛弃了人性,为了生存而恶意伤害他人生命,背弃了为人的底线,最终等待他们的只有互相残杀。一旦人身上失去了人性因子,自由意志没有了引导和约束,就会造成灵肉背离。肉体一旦失去灵魂,就会失去人的本质,只留下没有灵魂的人的空壳。没有灵魂的人完全依靠本能生存,没有伦理,不辨善恶,与野兽无异。

二、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的交织——父亲的伦理选择

父亲身上人性因子发挥主导作用体现在他坚守着人性的最低限度“不作恶”,即“不为了生存而恶意伤害他者”,在妻子自杀后,他把痛苦藏在心里,一个人承担起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角色。他从不与人交谈,尽量避免和他人产生关系,从不偷盗他人物品更别说伤害他人,他只把目光着眼于儿子和自己。他活下的信念就是儿子,对他而言,儿子就是重建正确伦理道德秩序的希望。除此之外,他也尽可能的在这末日危途之中传递给儿子正确的伦理价值观,他多次向儿子传达“我们是好人”“我们要做好人”“不吃人肉”等道德理念。身处非人的世界,儿子自出生便没有机会与人交流,父母是他与世界沟通的唯一桥梁,父亲传递的正确伦理价值观引导者儿子树立正确的道德伦理观念。但是若有人伤害了父子两的利益,父亲的行为准则便会发生改变。若有人伤害了儿子,他便会不顾一切的与抗争,哪怕这意味着杀戮,哪怕这意味着违背正确的道德伦理秩序。

聂珍钊教授指明:“在人的身上,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缺一不可,但是人性因子是高级因子,兽性因子是低级因子,因此前者能够控制后者,从而使人成为有伦理意识的人。斯芬克斯因子能够从生物性和理性两个方面说明人的基本特点,即在人的身上善恶共存的特点。”小说中始终能体现父亲身上的两面性,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一直处于斗争之中。在小说的后半部分,父亲以“变本加厉”的方式惩治了偷走父子两衣物和食物的亡命徒,他不仅拿回了自己的所有物,更威胁亡命徒脱下身上所有的衣物,这个行为无疑会在寒冷的冬天致亡命徒于死地。在这里,是父亲的兽性因子发挥绝对作用的表现。在末日之际,人人自顾不暇,为了生存不断地突破道德底线,在面对突破道德底线的亡命徒时,父亲本可以采取更人性化更道德化的方式教化亡命徒。但是他选择了报复这一残忍的方式,在这里也体现了他人性中的利己性,如若有人侵犯了自身利益,他是绝对不会放过那个人的,即使这意味着违背自身的伦理道德秩序。

但是在实施这一行为之后,由于受到儿子强大的人性因子的感染,父亲的人性因子开始觉醒,并与兽性因子发生了冲突,最终,人性因子战胜了兽性因子,父亲做出了正确的伦理道德选择。在儿子人性的呼唤下,父亲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最终他选择了回头,即使亡命徒曾偷走了他们全部的东西,最终他也选择给他留有一条生路,在危机四伏的路途中,他们“沿路呼喊”“召唤”,在这时,人性因子在与兽性因子相互制衡中取得了胜利,父亲回归了有着伦理道德的人。

三、人性因子的主导——儿子的伦理选择

儿子身上体现出强烈的道德意识和正义感,在父亲枪杀了劫持自己的食人族之后,儿子“垂头坐着,神色木然”,他一言不发,不肯与父亲说话,用行动抗议着父亲的“杀人”行为。即使父亲是为了救自己而杀了他人,儿子也无法理解父亲剥夺他人性命这一残忍行为,他质问父亲:“我们还是好人吗?”[3]对他而言,“杀人”这一违背社会道德伦理与法制的行为使他和父亲成为了“恶人”,令他痛苦。

即使是在道德秩序轰然坍塌的世界中,儿子仍然遵守着道德秩序和规范。每次发现父子两需要的物品时,儿子总会思考“这是不是他人遗留下来的呢,如果那人还活着,我们就是偷东西的人。”当父亲给出人们已经死了的答案时,他仍会觉得不安。当父亲偶然闯入一间屯着很多食物的房子时,儿子并没有欣喜若狂,反而为没能用上这些食物的人而感到遗憾和难过。“亲爱的人,感谢你们留下食物和日用品。我们知道,这些东西是你们为自己储存的,若你们在场,不论多饿,我们绝不会争食。很遗憾你们无法享用这些食物,愿你们在天堂,在上帝身边安稳。”儿子像一个天使,在黑暗的末日世界中带来温暖。人同兽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因为人身上的人性因子能够控制兽性因子,从而使人成为有理性的人。人同兽相比最为本质的特征是具有伦理意识,只有当人的伦理意识出现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理性的人。儿童成长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伦理选择的过程,即做人的过程。

结语

综上所述,《长路》中的食人族、父亲和儿子分别体现了斯芬克斯因子的三种不同组合和变化,具有深刻并且现实的教诲意义。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不止有着像食人族一类人性全无之人、或是如儿子一般纯粹善良充满道德感的人,更多的皆属父亲这一类人,由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组合而成,自由意志或理性意志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各自占据主导地位并发挥主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骏青, 刘舸. 麦卡锡小说《路》中的末日世界[J].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 2022(02).

[2] 聂珍钊.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3] 科马克·麦卡锡. 《路》[M]. 毛雅芬译. 九州出版社. 2018.

[4] 马丽. 路的尽头,还有希望—科马克·麦卡锡《路》的文学伦理学解读[J]. 柳州师专学报. 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