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定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1】。次日,国家医保局立即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2】。 针对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如何让育龄人口“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的问题,针对多胎家庭的医疗保险配置问题展开研究。
二、家庭医疗保险理论研究
国内研究涉及金融资产配置、家庭消费影响、创业决策和投资效率等方面。在金融资产配置领域,罗潘等指出应提升家庭金融资产配置合理性;王稳等发现家庭风险金融资产配置的最优社会医疗保障程度约 60%。黄丛洋等表明多重医疗保险能促进家庭风险金融资产持有和占比提高。在家庭消费影响方面,黄丛洋等提出促进家庭消费的政策建议;谢邦昌等发现医保政策对居民消费有促进作用;李优洁认为基本医疗保险能促进家庭消费。在家庭创业决策和投资效率方面,张玲玲表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对家庭创业有正向影响;桑林发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对家庭投资效率有一定促进作用。
发达国家普遍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如尼泊尔推出家庭健康保险方案,科伦坡存在不同医疗保险计划人群的健康需求差异,埃塞俄比亚探讨农村社区医疗保险计划运作等。
三、我国多胎家庭医疗保险配置现存的问题
1、费用控制难题
医疗保险费用难以控制是多胎家庭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给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2、保障不足与过度保障并存
部分多胎家庭成员可能面临基本医疗保障不足的问题,而另一些成员则可能享受到过度的医疗保障,这种不平衡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3、覆盖面有限
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可能无法完全覆盖多胎家庭的特殊需求,如新生儿护理、孕期保健等方面的专项保险产品相对较少。
4、管理滞后
医疗保险的管理体系可能无法及时适应多胎家庭的需求变化,导致服务效率低下和家庭负担加重。
四、多胎家庭医疗保险配置对策
1、平衡多胎家庭医疗经济风险
(1)精挑细选保险产品
多胎家庭在挑选医疗保险时,务必仔细对比不同产品的价格与保障范畴。例如,优先考虑包含门诊、住院及重大疾病等多方面保障的综合医疗险,避免重复购置单一保障的险种,从而有效降低保费支出。同时,关注免赔额和报销比例等关键条款,选择免赔额合理、报销比例较高的产品,以提升保险的实际保障成效。
(2)充分利用医保政策
多胎家庭应全面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医保政策,最大限度地利用医保报销。比如,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医保参保手续,让宝宝能尽快享受医保待遇。对于孕期保健和分娩费用,要熟悉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费用得到报销。此外,密切关注医保目录的调整变化,尽量选择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减少自付费用。
(3)强化预防降低费用
多胎家庭要高度重视家庭成员的健康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的策略。定期为家人进行体检,以便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加强儿童预防接种,降低传染病发生风险。鼓励家人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提高身体免疫力,减少疾病发生几率。
2、完善多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保险保障
(1)量身定制保险方案
多胎家庭需根据每个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定制个性化的保险方案。对于身体较弱、有慢性疾病史的成员,可以选择保障范围更广、保额更高的保险产品;而身体状况良好的成员,则可选择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保费较低的产品。同时,留意保险产品的附加服务,如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为家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2)定期评估保险需求
多胎家庭的保险需求会随着家庭成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和经济情况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因此,要定期评估家庭的保险需求,适时调整保险方案。当家庭成员生病或发生意外时,及时检查保险保障是否足够,如有必要,可增加保额或购买新的保险产品。同时,关注保险市场动态,了解新推出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为家庭选择更合适的方案。
(3)加强保险知识学习
多胎家庭的家长应主动学习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了解不同保险产品的特点、保障范围和理赔流程等,避免因对保险知识不了解而导致保障不足或过度保障的情况发生。可以通过阅读保险书籍、参加保险培训、咨询保险专业人士等方式,提升自己的保险知识水平。
3、探索家庭医疗保险的合理配置
(1)关注专项保险产品
多胎家庭应密切关注市场上针对新生儿护理、孕期保健等方面的专项保险产品。这些产品通常具有针对性强、保障范围广、保费相对较低等特点,能为多胎家庭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例如,一些保险公司推出的新生儿特定疾病保险、孕期母婴保险等,可以为新生儿和孕妇提供特定的医疗保障。
(2)补充商业保险
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多胎家庭可以考虑补充商业保险,扩大保险的覆盖面。例如,购买商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保险等,为家庭成员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同时,关注商业保险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如互联网保险、互助保险等,为家庭选择更合适的保险方案。
(3)争取政策支持
多胎家庭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争取政策支持,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比如,向政府部门反映多胎家庭的特殊需求,建议出台针对多胎家庭的医疗保险政策;参加社区组织的医疗保险宣传活动,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和保险产品;与其他多胎家庭联合起来,共同争取更好的医疗保险待遇。
4、减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差异
(1)保险公司应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不断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多胎家庭在需要理赔时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服务。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为多胎家庭提供准确、专业的保险咨询和服务。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出更多创新服务。如在线理赔、智能客服等,为多胎家庭提供更便捷的保险服务。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多胎家庭的风险进行精准评估,为其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
(2)政府应加强对医疗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管制度,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防止保险公司出现拖延理赔、虚假宣传等不良行为。加强对医疗保险费用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多胎家庭的经济负担。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根据多胎家庭的特殊需求,适时调整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多胎家庭的专项保险产品,为多胎家庭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J].健康中国观察,2023,(02):11-14.
【2】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
作者简介
李敏,女,2003年6月出生,湖南永州人,长沙医学院管理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医疗保险
通讯作者:
高华, 女,1982年9月,湖南长沙人,副教授、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小企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