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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目标受众选择的大数据分析 下载:21 浏览:195

周翔1 刘东亮2 《中国法学研究》 2020年2期

摘要:
文章为谁而写,是法学研究需要解决的基础性命题。从近二十年约2.5万篇法学核心期刊文章的大数据机器学习分类结果看,我国的法学研究成果呈多重目标格局,其中近三成服务于执法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同时也有为立法者、执政者建言献策的成果。经检验,目标受众类型的选择与论文的传播能力以及获得基金支持的机会之间有显著相关性。这一决定成果影响力大小的机制迟早会被个体习得并不断强化,成为研究者选择目标受众类型的重要因素。该机制良性运转的关键是处理好学者和实践受众的关系,保持学术研究必要的自主性,警惕学术研究在追逐发表、经济支持时被有关主体"认知俘获"。

未来老年社区医疗服务交通共享设计研究 下载:49 浏览:328

宋阳光 曹莹 《设计研究》 2020年3期

摘要:
将我国未来老年社区医疗服务和共享交通设计纳入到大数据背景下,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医疗服务交通共享设计研究体系,提升老年人的医疗服务体验。引用认知心理学、交叉研究法,分析老年人群特征、社区医疗服务现状,提出将共享交通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未来老年社区医疗服务设计思路。以南京银城君颐东方老年社区为研究对象,提出医疗服务交通共享车辆设计体系,并建立了典型用户群体的社区医疗服务模式。医疗服务交通共享的设计是改善未来老年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

人工智能与事实认定 下载:51 浏览:275

栗峥 《中国法学研究》 2020年1期

摘要:
人工智能与司法的深度融合,既体现在案件的法律适用环节也体现在事实认定环节,而事实认定是法律适用的前提。人工智能对案件事实认定的介入,需要将证据数据化、对数据进行运算整合、输出人可以理解的结论。在证据数据化环节,需要对证据进行结构化的数据改造,并克服语言障碍。在数据整合环节,人工智能主要以概率推理而不是因果推理作为逻辑推理方式,其算法也需要面对可计算性与复杂性两大难题。在结论输出环节,需要解决机器学习如何深化、信念如何建立与机器如何表达等难题。人工智能融入案件事实认定所面临的这些主要难题,可以尝试通过"小数据"训练,逐步构建人工智能"心智微结构"去慢慢攻克。

智能眼镜的用户体验设计现状与趋势 下载:62 浏览:400

姬崔艳 《设计研究》 2020年1期

摘要:
通过分析智能眼镜用户体验设计的发展规律和设计现状,探索未来智能眼镜用户体验设计趋势。基于本能层面、行为层面和反思层面,构建智能眼镜用户体验设计模型,并以此分析各阶段智能眼镜用户体验设计的历史及现阶段典型案例来总结其发展规律和设计现状。进而结合当前最前沿的学术及产品研究,探讨智能眼镜体验设计的发展趋势。智能眼镜的用户体验设计具有微型化、多元化、情感化和数据化的发展趋势。从用户体验自然化到用户体验情感化再到用户体验数据化,智能眼镜将更加深入地融合人们的工作及生活,并将在市场中发挥更大的商业价值。

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变革 下载:78 浏览:456

马长山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10期

摘要:
智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产生了很多革命性后果,形成了双层空间—虚实同构、人机共处—智慧互动、算法主导—数字生态的时代特征。这使得既有法律规范对其难以进行有效涵盖和调整,既有规则逻辑的解释力日显困难,既有司法解纷机制也遭遇了明显障碍,因此,必然会引发深度的法律变革。一是在法律价值上,会出现新型的数据正义观、代码正义观和算法正义观;二是在法律关系上,权利与义务关系面临着根本性的重塑,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发生了结构性转向;三是在法律行为上,形成了立足双重空间、人机混合、行为协同的复杂行为模式、因果关系和社会后果。这样,就需要确立适应智能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的时代法律理念,构建一体融合的法律体系,探索新型的代码规制方式,塑造高度自主的精细化治理秩序,促进执法司法的智能化发展,并嵌入风险控制的制度机制,进而推进法律制度和规则秩序的转型升级。

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三个层面——以刑事诉讼为例的分析 下载:87 浏览:483

褚福民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8期

摘要:
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三个层面是指电子证据载体的真实性、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电子证据内容的真实性。从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有关电子证据真实性的规则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真实性审查规则没有区分三个层面以及明确三个层面之间的审查顺序;对各个层面的审查规则缺乏系统、明确的规定;对不同层面同类问题的规则没有作出区分;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保障措施和审查方式亟需完善。未来相关规则的完善,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区分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三个层面,并明确审查顺序;针对不同层面建立系统、明确的审查规则;明确区分针对不同层面同类问题的规则;实现技术措施与程序规则的有效配置与衔接,并确保电子证据在庭审中通过直接言词的方式进行质证。

迈向大数据法律研究 下载:86 浏览:470

左卫民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8期

摘要:
大数据法律研究是实证法律研究的最新发展,将会带来法学研究范式的革命性变化。当前这项研究存在若干误识,如将"大量数据""结构化数据"等同于大数据;在如何使用大数据展开研究方面,也存在方法的科学性不足等问题。未来的大数据法律研究不仅应思考如何更好地获取法律大数据,还要探讨如何正确认识与适当使用"大量数据",更要充分利用统计方法展开大数据法律研究,探讨如何科学使用机器学习等新方式分析法律大数据。此外,继续重视对法律"小数据"的挖掘与运用,以及加强复合型研究人才的培养,也同样重要。

态势感知技术在智能炼化厂工控安全方面的应用 下载:46 浏览:343

王飞 张川 付强 《中国仪器》 2020年2期

摘要:
随着工业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及外部持续恶化的环境,工控安全问题威胁着国家基础设施的安全。通过AI、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工控安全模型等新技术,在智能炼化厂建设一套态势感知平台,实现工控安全风险实时感知、威胁精准研判,强化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升行业网络安全整体防护水平。态势感知技术及平台的应用,建立了行业业务与技术规范,创新使用边缘计算、AI大数据安全分析、多源异构等关键技术。平台在智能炼化厂的成功应用,可以作为示范工程总结推广。

个人信息保护:从个人控制到社会控制 下载:86 浏览:472

高富平1,2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6期

摘要:
欧洲基于对人的尊严的保护,美国基于对个人自由的保护,形成了个人信息的个人控制论,以实现个人自治,保护人的基本权利。但个人信息保护权并不是一项全面的、绝对的支配权。个人信息不仅关涉个人利益,而且关涉他人和整个社会利益,个人信息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传统的个人信息个人控制理论是建立在个人主义观念下,忽视了个人信息的社会性、公共性,不仅不能全面反映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而且不能适应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利用的新环境和新方式。这预示着个人信息保护应从个人控制走向社会控制。我国应当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出发,以社会控制论指导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建立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适应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探索激励相容的个人数据治理之道——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方向 下载:86 浏览:474

周汉华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5期

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控制者对于个人信息有很强的利用激励而缺乏同等程度的保护激励。如果法律规则只是简单施加各种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势必因为激励不相容影响有效实施。尽管立法模式不同,不论欧盟还是美国,近年来都在探索建立激励相容的个人数据治理体系。我国目前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存在法律要求与信息控制者内部治理机制脱节、刑法制裁与其他法律手段脱节、责任规范与行为规范脱节等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应以培育信息控制者内部治理机制为目标,以构筑有效的外部执法威慑为保障,促使信息控制者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个人信息保护法应确认信息主体在公法上的个人信息控制权,不能也不应该回避基本权利话语。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先从信息安全风险管理角度切入,由易到难,循序渐进,推动激励相容机制实现。

被遗忘权:传统元素、新语境与利益衡量 下载:86 浏览:473

刘文杰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5期

摘要:
以同意权开始,以删除权("被遗忘权")收尾的一整套个人数据权利建立在"个人信息自治"的理念之上,体现了更高水平的个体权利保护,是对新媒介技术及其催生的互联网社会的法律应对。一方面,这些权利具有绝对权的某些特征,另一方面,它们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其最佳适用场合为当事人为平等主体的民事交易交往语境,包括21世纪新兴的社交网络。于此,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决定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当被遗忘权指向对互联网上旧闻及其搜索链接的删除时,则进入了新的语境,即新闻报道和信息自由对人格利益的侵入。此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披露个人信息,决定于公共利益的需要,须考虑所报道事件的公共属性、信息的时效性和报道对当事人将会造成的影响。将旧报道置于互联网存档具有重大公共价值,且不属于对当事人进行新闻聚焦,故个体人格保护原则上应让位于信息自由。基于类似的利益衡量,应当认为,如源网址的公开不构成侵权,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移除姓名搜索链接的后果。

个人信息大数据与刑事正当程序的冲突及其调和 下载:86 浏览:470

裴炜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4期

摘要:
信息革命引发现代国家治理发生相应变革,这集中体现在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互动上。在此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不仅针对信息本身,还应防止因个人信息被滥用而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具体到刑事司法领域,以个人信息为基础的大数据在介入犯罪治理活动后,其具有的过程性和算法依赖性、以行为模式为前提假设的预测性、基于数据挖掘的新认知范式和数据碎片性等特性,引发犯罪治理思路和模式的相应转变,这尤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服务于刑事诉讼的数据收集、存留及共享义务的扩张,二是风险防控思维下犯罪治理活动启动时点的前移。个人信息大数据在助力犯罪风险评估从而优化刑事司法资源配置的同时,亦与刑事正当程序发生冲突,其中又以无罪推定原则、控辩平等原则和权力专属原则为甚。鉴于社会信息化的总体趋势,要调和这些冲突,需要以信息革命引发的"权力—权利"二元互动关系变革为出发点,寻求犯罪控制与保障人权两项刑事司法基本价值之间的新平衡点,并对具体的程序规则进行修正。

施工安全事故致因机理与案例数据统计 下载:65 浏览:382

张伟 朱双娜 曹春香 吴贤国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8年12期

摘要:
当前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仍然较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仍存在较多不足。为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以系统思想和事故致因理论为基础,分析施工安全事故致因机理并结合案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组织管理、技术管理、资源保障、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5个方面,对施工安全事故致因进行归纳和分类。通过收集2005~2016年间我国571起施工安全事故案例报告和相关资料,分析各起事故发生的原因,统计各项事故致因出现的频数和频率,划分关键、次关键和一般事故致因。揭示了组织管理、技术管理存在缺陷最多,违规作业最易诱发事故等规律。并针对关键致因提出了相应对策,可为改进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贵州医科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的跟踪分析 下载:32 浏览:228

江艾 璘国伟 《体育研究》 2020年10期

摘要:
本文以贵州医科大学临床专业学生3年体测成绩为样本,运用文献资料、测量法、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对临床专业学生3年的体质健康测试追踪与分析,以探求学生体质健康变化情况。结果显示:(1)学生各项体质测试成绩大一时一般,大二时最好,大三时最差;(2)学校开展公共体育课与学生各项体质测试成显著正相关,公共体育课结束后,学生各项体质测试成绩明显下降。

湖州地区FS-RZ1日照传感器试运行分析 下载:48 浏览:373

邱杰1 胡景波1 俞旭枫2 陆文涛3 《中国仪器》 2019年6期

摘要:
为了研究湖州地区试用的FS-RZ1日照传感器跟人工观测数据的差异,利用2018年5月1日~8月31日湖州站和长兴站的FS-RZ1日照传感器数据、德清站直接辐射传感器数据以及上述3个国家级观测站的人工日照数据,分析了日照自动和人工观测的数据差异。结果表明,自动观测日照比人工观测值偏低,自动与人工观测数据的相关性较好,说明误差分布较均匀。具体分析两者每个月的差距变化情况,发现从春天到夏天,两者差距越来越小。早晨和傍晚自动观测的日照时间要大于人工观测,中间时段的人工观测要高于自动。低日照天气总日照时数、人工日照时数均大于自动观测的日照时数。

基于极限学习机利用可见-近红外光谱数据判别土壤类型的方法研究 下载:86 浏览:482

董伟 李雷 《中国土壤》 2020年6期

摘要:
为了实现土壤类型的快速无损识别,提出了一种利用可见-近红外光谱、基于极限学习机的土壤类型鉴别方法。首先,获取4种不同类型土壤的320个样本波长在325~1075 nm范围内的可见-近红外光谱数据;其次,用主成分分析的数学方法对数据进行降维处理,最终提取了三个主成分来代表原光谱数据;再次,将320个样本的数据随机分为测试集和预测集两个部分,建立极限学习机模型,利用该模型对土壤类型进行识别。实验结果表明,将极限学习机应用于土壤类型的识别精度可达100%,其训练速度和泛化性优于BP神经网络和支持向量机,能够快速、准确、无损鉴别土壤类型,使用方便,具有推广价值。

基于大数据系统的设备状态预警的设计 下载:46 浏览:367

刘瑞 《中国仪器》 2018年4期

摘要:
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动态建模,分析设备在不同工况下的运行性能,对比分析寻优或寻差,归纳总结出评价体系,能够对当前的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给出指导,预测设备、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提前给出预警,进而实现状态检修、降低维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大数据时代体育产业发展机遇、挑战及对策 下载:11 浏览:168

王希鹏 《体育研究》 2018年7期

摘要:
大数据时代下,国家体育产业随之受到较大影响,伴随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促使体育产业取得显著进步,在提高科技程度和协调创新等发展机遇下,还会受到安全风险和数据存储等挑战,需要在发展措施的深入研究后,以促进体育产业的更好发展。对此,文章以大数据时代为背景下,首先分析体育产业的发展机遇,然后对其面临挑战予以阐述,最后提出几点发展对策。

基于历史中标数据的投标价合理性识别模型研究 下载:50 浏览:378

张倩 陈光冲 郑磊 《建筑与工程管理》 2018年3期

摘要:
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价常常是以投标价为基础的,因此投标价的合理性对中标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为识别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在分析国内外对投标价合理性识别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工程量清单项为合理投标价判别单元,并在历史中标数据的基础上,利用聚类分析方法对当前工程量清单项投标价进行合理性判别的投标价合理性识别模型。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确立了工程量清单项投标价影响因素聚类指标体系,为当前工程量清单与历史中标工程量清单的归类提供了基础。同时,基于模糊K均值聚类法和层次聚类法相结合的聚类分析方法,建立并确立了投标价合理性识别模型,并通过实证验证了该模型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基于遥感影像和决策树算法的土壤制图 下载:76 浏览:476

韩浩武 许伟 黄魏 陈荣 周紫燕 《中国土壤》 2019年8期

摘要:
传统土壤信息获取方法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当前各领域对土壤数据的需求,如何结合新的技术提高土壤普查效率,获取高精度土壤图成为了现阶段的研究重点。本研究综合利用高分二号遥感影像提取的遥感光谱指数以及DEM数据提取的地形因子,通过决策树算法进行数据挖掘,获取各土壤类型的土壤—环境规则,然后利用SoLIM结合土壤—环境规则进行推理制图,获得研究区的土壤类型分布图。结果表明,预测土壤图总体精度为88%,高于传统土壤图的精度72%,且在三种不同的采样方式(均匀采样、横截面采样和主观采样)下土壤预测精度分别为89%、88%、86%,均高于传统土壤图。这说明,预测土壤图比传统土壤图更能反映土壤类型空间差异,且预测土壤图在表达土壤类型整体空间分布信息的同时也可捕捉到土壤类型与地貌类型的耦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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