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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可版权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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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体育文化产业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体育赛事直播节目侵权案件也频繁的成为司法实践领域热议的话题,如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新浪诉天盈九州案”“央视诉暴风影音案”等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侵权纠纷案件。对于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如何确立统一的独创性标准,在审判实务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比如在“新浪诉天盈九州案”中,一审法院认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具有独创性,并认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整个的拍摄过程及编辑、拍摄角度,以及精彩回放方式等,是和一般的录像制品有所不同的,所以应当以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加以保护;但二审法院并没有采纳一审法院的观点,认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独创性并没有达到作品标准,认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创作过程是基于一致标准的,所呈现的个性化表达内容很少,所以应当认定为录像制品,并不认可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具备可版权性;再审法院的看法则又与二审法院出现了分歧,认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超过了录像制品的认定范围,应当认定为视听作品。本案由一审法院到二审法院再到再审法院,有关体育赛事直播节目能否可版权化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我国《著作权法》未对独创性的标准给予明确的细致划分,这也就导致了学界和司法实务中目前对于体育赛事直播节目是否可以版权化的认定存在争议,导致了不同法院产生了同案不同判的司法乱象,这损害于司法公信力和良好营商环境的建立。所以,针对体育赛事直播节目是否可版权化而产生的争论亟需深入研究与处理。
家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现存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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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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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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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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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视域下的高校艺术教育发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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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反垄断法中行政垄断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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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原则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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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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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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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传承人的智力成果是非遗传承的核心要素,其中传承人是非遗成果的创造者,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创新性的智力成果也为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灵魂。随着2023年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的召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几乎没有提及。因此,本文根据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提出对非遗传承人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建议,保障非遗传承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让传承人“寒了心”。以充分发挥非遗传承人的创造性精神,使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
行政调解:困境掣肘与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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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法治环境评价的有效性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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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学的本土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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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济法下专利侵权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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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新是我国的新发展战略内容之一,而知识产权的发展又是创新战略的要求之一。在对于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存在较多专利侵权案件,存在取证困难、权属不明确、专利权侵权依法不正当竞争现象频发等问题,亟待解决。研究我国关于专利权侵权保护制度立法现状后,同时对于美国和德国的专利侵权保护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借鉴。鉴于此,有必要通过充分发挥立法和司法保护功能、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明确权利主体、健全专利权大数据管理机制、司法解释完善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和明确专利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数额限度的措施来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制约,保障合法权利人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秩序,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引入结构主义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进行规制——以互联网平台经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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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妇女观产生的思想来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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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行政处罚法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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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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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环境法是否是传统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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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调节范围和调节方式的法律部门法定位为准则,提出了“行政法说”“经济法说”“社会法说”“独立法律部门法说”等关于社会环境法性质定位的系统理论,这些混乱的性质定位造成了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焦虑。学术界又基于对传统部门法理论这种混乱的法律属性定位,导致了对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焦虑。学术界也通过对以往的法论对我国环境法属性确定困局的重新反思,也产生出“边缘法说”“交叉法说”等关于我国环境法属性确定问题的新型理论,这些理论的涌现让传统环境法的性质划分造成了今天的定位焦虑。本文关注“领域法说”提出的“领域法”这一概念,通过讨论环境法的学界定位,为缓解环境法性质划分的地位焦虑提供了一些个人的解决办法,尽可能让环境法的性质划分有了一种理性合适的定位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