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目标期刊

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路径——“法律效果论”之展开 下载:41 浏览:245

陈少青 《中国法学研究》 2020年8期

摘要:
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最终落脚点是,刑民规范的适用是否相互影响以及在何种范围内相互影响。或者因为民事违法概念的体系定位与适用缺陷,或者因为会导致法秩序统一性原则的形骸化,处理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违法论"路径欠缺合理性。刑民交叉的连接点不是违法性,真正的连接点是法律效果;以评价对象为主线,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路径应从"违法论"转向"法律效果论"。只有当刑法和民法评价的法律事实具有同一性时,二者的法律效果才可能无法兼容。此时,若刑民规范目的整体一致,对法律主体的惩戒或保护方向相同,则只需对刑民法律效果进行综合考量;若刑民规范目的明显对立,对法律主体的惩戒或保护方向相反,则需要在案件事实层面进行拆分,为刑民规范适用划定不同的案件类型,从刑民交叉回归刑民分立。

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的多部分与统一性 下载:56 浏览:398

曹青云 《哲学研究进展》 2020年4期

摘要:
亚里士多德批评柏拉图对灵魂部分的划分,他认为灵魂的各部分在空间上不可分,仅在定义上可分。"灵魂在定义上可分"指的是各个部分的定义不包含彼此,因此,灵魂仅有三个真正的部分:营养、感知和理性。然而,灵魂的多部分如何构成统一体对于亚里士多德是一个迫切的问题,因为任何一个生物体的灵魂都是单一的形式。《论灵魂》第二卷第三章解释说灵魂的统一性是由于"低级部分潜在地存在于高级部分之中"。本文指出这个解释是不清晰的,灵魂的统一性辩护另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在亚里士多德之后的传统中发展起来的"虚拟潜在性"概念,另一种是亚里士多德将生命活动作为整体目的的论证。

意识的“统一”与“同一”——再思胡塞尔的“纯粹自我”问题 下载:48 浏览:387

张任之 《哲学研究进展》 2019年4期

摘要:
胡塞尔在1901年明确拒斥"纯粹自我"概念,而在1913年却又重谈之。现象学界对此一直存在着争议。实际上,胡塞尔明确区分了意识流的"统一性"原则和"同一性"原则。按照前一个原则,无论是在1901年还是在1913年以后,胡塞尔都将拒绝该概念。因为藉由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胡塞尔已经表明,意识流的"统一性"是由意识流的内时间意识结构本身,即由纵意向性来保证的。然而,随着其对交互主体性现象学以及注意意识现象学的研究之展开,胡塞尔重新对"纯粹自我"予以关注并对其进行了现象学的描述,但这时的"纯粹自我"所要表达的恰恰是"意识的同一化原则",即一种"与格的我"。在此意义上,胡塞尔在1901年所拒斥的"纯粹自我"与1913年所迎回的"纯粹自我"并非同一个。

企业慈善捐赠与税收规避——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文化统一性视角 下载:66 浏览:317

沈弋1,2 徐光华1,2 吕明晗1 钱明3 《当代管理》 2020年4期

摘要:
本研究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文化的统一性视角,考察了企业在履行不同类型社会责任时所表现出的一致性。具体而言,研究发现,由于存在一个统一的社会责任文化,更多承担捐赠责任的企业同时也会承担更多的税收责任。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发现政治导向中所包含的社会责任文化因素也会通过制度和个人两个渠道影响企业决策。上述研究结论拓展了企业社会责任前置因素在文化层面的探索,对理解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特征有较好的启发意义。
[1/1]
在线客服::点击联系客服
联系电话::400-188-5008
客服邮箱::service@ccnpub.com
投诉举报::feedback@ccnpub.com
人工客服

工作时间(9:00-18:00)
官方公众号

科技成果·全球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