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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规制功能之补强 下载:85 浏览:482

谭冰霖 《中国法学研究》 2018年8期

摘要:
行政处罚是环境规制的基础性手段,应注重其规制功能的发挥。环境行政处罚的规制功能包括法律威慑、风险预防和生态恢复三个维度,我国现行法制在这些方面尚存结构性缺陷。补强其规制功能的具体路径是:在法律威慑维度,在环境罚款中引入不法利益追缴制度,不法利益追缴属于法定罚最高幅度以上、不法利益总额以下的加重量罚,其"不法利益"应同时涵盖消极利益和积极利益两个层面。在风险预防维度,应通过不确定法律概念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判断余地,一方面,运用类推、预估和降格证明标准的方式判断事实性风险的不确定概念;另一方面,运用分量公式对价值性风险的不确定法律概念作出妥当的利益衡量。在生态恢复维度,要正确认识行政权在生态恢复中的主导作用,从理论上证成生态恢复责任能够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定位,并从直接性恢复、替代性恢复和恢复性罚款三个方面构建系统化的生态恢复行政处罚责任形式。

单位行政违法双罚制的规范建构 下载:54 浏览:342

谭冰霖 《法学学报》 2020年12期

摘要:
为强化对单位违法的威慑力,现代行政处罚逐步引入双罚制。双罚制是指对于单位行政违法行为,同时给予单位及相关责任成员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处罚制度,双罚制应从立法政策、构成要件、法律责任三个维度进行规范建构。在立法政策层面,双罚制应采"法有特别规定才适用"的局部适用模式;在构成要件层面,应准确认识单位违法的双重构造,从单位和成员两个维度、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确立双罚制的特殊构成要件;在法律责任层面,应基于组织抑制的合规思路补强单位自身的处罚责任,并对成员应受处罚的身份范围及责任进行适当限缩。

危害性评价应纳入行政处罚制度的基本范畴 下载:51 浏览:405

周海源 《法学学报》 2020年10期

摘要:
《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了应受处罚行为须具有相当危害性,但该法关于处罚程序的规定未明确要求处罚机关在立案、行政违法行为认定等环节展开危害性评价,这导致执法机关在实践中倾向于规避危害性评价,并造成大量过罚失当案件的发生。危害性是衡量"过"与"罚"相当的介质,《行政处罚法》第30、38条应规定立案、审查、定罚等环节须展开危害性评价,建构处罚机关依危害性轻重调整处罚幅度的制度机制。在处罚的适用上,行政机关应依《行政处罚法》启动危害性评价流程,结合部门行政法中的禁止性规范评价行政违法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再回归《行政处罚法》围绕法定量罚情节及主观意志、行为的偏离程度、危害后果等酌定情节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展开全面评价。

浅析动物卫生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认定 下载:10 浏览:419

夏海山 《当代畜牧兽医》 2018年9期

摘要:
动物卫生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正确认定十分重要,是处罚案件正确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本文对实施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时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类当事人,如何认定进行了探讨分析。

海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优化路径探析 下载:65 浏览:450

李天相 李梓硕 《可持续发展与创新》 2020年12期

摘要: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践中暴露出实效性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中加以解决。海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效性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实践中处罚方式过于单一,除罚款外的其他处罚方式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海洋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处罚额度过低,导致行政处罚震慑性不足。在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时,应当关注处罚方式的创新和处罚力度的加强。在处罚方式方面,建议引入声誉罚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在处罚力度方面,将重点放在处罚额度的合理化调整上。

重典能治乱吗:行政处罚保荐代表人违规行为的经济后果分析 下载:86 浏览:484

易阳1 田涵艺1 宋顺林2 谭劲松3 《会计研究杂志》 2019年8期

摘要:
完善对证券中介的监管,避免欺诈发行证券,是金融监管工作和理论的核心。本文利用2004-2015年保荐信用监管数据,首次从保荐代表人个人层面研究行政处罚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相比其他保荐代表人,违规保荐代表人被处罚后承接IPO项目的数量显著减少、规模显著减小、保荐业务费率显著降低。此外,违规保荐代表人被处罚后承接IPO项目质量显著改善,体现为盈余管理程度更低、项目盈利能力更高。上述结果说明,行政处罚有效惩戒了违规保代,并促使其显著改善执业能力。本文为行政处罚有效性提供了直接证据,也为完善监管执法和配套制度提供了经验证据和政策建议。

注册会计师惩戒的溢出效应研究——以与受罚签字注册会计师合作的密切关系为视角 下载:77 浏览:495

杨金凤1 陈智1 吴霞2 孙维章3 《会计研究杂志》 2018年11期

摘要:
本文利用证监会2009-2015年的行政处罚决定,考察了行政处罚对事务所内部不同注册会计师产生的惩戒效果。研究发现,被惩戒以后,与未受罚的注册会计师相比,受罚注册会计师及其同组同事和同所同事的审计质量均有所提升。但随着与受罚注册会计师密切程度的降低,同组同事和同所同事审计质量的提升程度依次减弱,表明惩戒呈现出波纹式递减的溢出效应。进一步分析表明,同组同事的惩戒效应受到与受罚注册会计师的合作深度和惩戒延迟的影响。同时,事务所在受到处罚后会重新分配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受罚注册会计师的签字数量减少甚至不再签字。本研究能给注册会计师执业带来警示和启发,反映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注册会计师勤勉尽职成为最优选择。

行政处罚应当设置“从重情节” 下载:25 浏览:171

张淑芳 《法学学报》 2018年9期

摘要:
我国行政处罚法设立了行政处罚的"从轻情节"而未设立"从重情节"。无论从轻还是从重情节,都是行政主体对行政处罚的合理运用,不能将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与行政权行使的不当性等同起来。未设置从重情节往往导致执法和审判难以把握处罚尺度。在立法已设置"从轻情节"的情形下,再设置"从重情节"能使立法更加规范,使处罚适用周延,使处罚制度均衡,使处罚操作科学。

软法在行政处罚中的应用——基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下载:84 浏览:1042

赵凡超 《争议解决研究》 2024年1期

摘要: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国家确认软法的地位并坚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软硬法混合治理之路。新《行政处罚法》融合了软法的相关原则,从而使行政处罚更具灵活性。但在现实执法中,仍存在“以教代罚”或“只教不罚”的极端现象。因此,探讨行政处罚中的教育措施与软法的关系,有助于更好规范处罚教育的行为,更好实现教育目的。

论地方性法规在行政处罚上的设定空间 下载:92 浏览:1246

张晓情 《争议解决研究》 2023年11期

摘要:
从地方治理的现实需要出发,需要给地方更大的自主权。《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3款赋予了地方执行性立法以行政处罚补充设定权,为确保地方立法机关合理行使该项权力,有必要对其适用空间加以厘定。地方立法机关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时,应充分考虑多项因素,如必要性、义务内容的确定性、合理性和可履行性,以及违法行为的可认定性等。地方性法规补充设定的行政处罚,只能限于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且不能突破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

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设定权问题研究 下载:92 浏览:1284

许钰璐 《争议解决研究》 2023年7期

摘要:
《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等都对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做出了规定,多年的立法实践仍然没有解决地方性法规在设定行政处罚时出现的问题。一些地方性法规在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越权设置行政处罚;还有一些地方立法主体甚至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自设行政处罚,从而导致违背了上级立法的目的。这些现象违背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因此,我国应科学、合理地划分中央和地方对行政处罚的立法权限,规范并监督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设定权。

浅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消防工作的影响 下载:95 浏览:1377

周岚 《争议解决研究》 2023年1期

摘要:
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总结过往的成效经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既有温度又有力度,适应新时代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提高依法行政管理、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简要分析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消防工作的影响并提出几点建议。

食品摊贩违反《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的问题研究 下载:156 浏览:2592

李后龙1 黄博阳2 《争议解决研究》 2021年9期

摘要:
随着经济的市场化,各种各样的食品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使得我们的饮食呈现多元化,这是市场经济积极的一面,但是不断爆发的食品安全事件,显示着市场正在“失灵”。食品摊贩作为食品制造和售卖主体之一活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他们往往为追求利润违反《食品安全法》贩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这对于公共食品卫生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但由于这一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时会出现很多问题,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了一个难题。

浅析新行政处罚法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 下载:235 浏览:2477

麻慧颖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22年10期

摘要:
行政处罚是我国法律责任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作为行政处罚的基础性法律,其颁布施行将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重大影响。本文选取《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对当前生态环境、旅游行业两大方面的行政处罚有着重大影响的新修订法律进行分析,谋求探索出立法者立法的真正内在含义,使社会生活的这三大方面的行政处罚能够正常有效地施行,在社会各行各业的生活工作中能够高度重视、贯彻落实。

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违法所得认定及适用法律问题研究 下载:433 浏览:2327

马文波 《法学学报》 2023年5期

摘要:
在组织支持方面。成立了烟草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组,由工商、公安、烟草、邮政、贸易、质量控制、交通等部门组成。召开动员会议、推广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促进烟草市场全面治理的及时开展;符合“挖窝点、断源头、市场清洗与放置”的工作要求。因此,研究了识别非法收入和在实施烟草垄断时适用法律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律风险探讨 下载:843 浏览:3509

久美洛周 《法学学报》 2021年3期

摘要:
食品是人类生活的必须物资,一旦出现食品的安全问题,就会危害到 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在安全事故频发的今天,食品安全问题已经给我国人民带来了不小的伤害。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一般会采用行政处罚的方式,但是并没有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反而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可以看出,单纯的行政处罚已经无法控制食品安全问题,这也表明我国这方面的司法制度存在一些漏洞,难以在真正意义上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解析——以涉嫌犯罪案件移交为视角 下载:872 浏览:4426

刘年所 《法学学报》 2021年1期

摘要:
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属于不同的领域,因为部门保护主义与行政执法遮蔽,所以导致以惩罚代替刑法成为了新常态,制定的衔接制度当中也有一些不足与问题存在,所以相关的涉嫌犯罪案件移交的数量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本文主要对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现阶段我国行政处罚与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当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给出了与之相对应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立法方法与建议,以做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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