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DOI10.12428/zgjyyj2025.08.048,PDF 下载: 9  浏览: 213 
作者何抒繁
关键词深化改革公平正义人民利益
摘要:

社会公平正义是衡量现代国家文明程度的核心指标,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表征。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公平正义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发展思想。改革实践需要立足于人民群众的整体性利益、根本性利益和长远性利益,通过制度创新与完善构建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社会公平保障水平,最终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公平正义目标。

一、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性

(一)顺应社会主义内在要求,彰显制度优越性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蕴含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价值观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来看,无论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都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制度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在制度层面,我国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能够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但是在具体的体制机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短板和漏洞,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断完善民主法治、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巩固改革成果,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长效保障,使公平正义理念在各个领域得以落地生根。

(二)破解发展不平衡难题,助力共同富裕目标

公平正义贯穿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全过程,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还比较大,社会成员享有的公共资源还很不平衡。全面深化改革通过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缓解社会矛盾冲突。其次,当前的收入差距问题仍是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多维度发力构建更趋合理的分配体系: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占比,让劳动者在发展中更多受益;再分配环节强化税收等调节作用,精准缩小收入差距;三次分配鼓励社会力量投身公益慈善,形成多元参与的分配格局。让现代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增强。

(三)契合中国式现代化内涵,推动高质量发展

首先,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要求建立覆盖全体人民的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在于实现全体国民的全面发展。基于当前人口结构转型的现实挑战,国家从制度层面构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一方面通过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与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机制;另一方面针对区域人口流动带来的发展失衡问题,运用系统科学方法优化人口空间分布格局。其次,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从改革开放初期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 的战略构想,到新时代 “精准扶贫” 攻坚战全面打响,再到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中国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缩小发展差距。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承载着亿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期盼。最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双重维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随着时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已成为新时代发展的重要课题。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文化自信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根本前提。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在于激发人民群众的文化创新活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实现文化事业与产业的共同繁荣。

二、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着力点

公平正义首先是由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构成的内容体系。其中,权利公平是前提和基础,规则公平是保障,机会公平是关键。“三个公平”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不同的领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全过程。公平正义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是分配公平或分配正义。一般而言,我们讲分配公平主要指的是与民生相关的经济社会资源公平合理的分配。分配公平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它们相互支撑、相互保障,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内容体系。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公平为动力、目标和原则。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实践表明,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与积极参与是改革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秉持以下基本原则:首先,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改革的核心价值取向。改革决策需立足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建立"需求-回应"的良性互动机制,实现民生诉求与改革举措的有效衔接。其次,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改革实践必须贯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通过制度创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建设的积极性,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凝聚社会力量。最后,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改革需要聚焦民生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更加公平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在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聚焦制度创新,筑牢公平正义的制度根基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是制度建设,要把补齐制度短板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1.构建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表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效益提升的关键机制。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让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在产权制度方面,强调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公平参与竞争及享有法律保护的权益;市场体系建设层面,提出统一基础性制度规则、实施公平监管标准及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并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财税改革领域,主张构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公平的现代税收体系;就业政策方面,则着力完善机会公平保障机制,优化社会流动通道。这一系列制度设计共同构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支撑框架。

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减少行政干预,确保司法独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证据裁判规则,提高庭审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加强司法公开,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确保人人都能获得公正的司法救济。

三、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公平不仅在一定条件下有利于促进效率,而且在总体上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和平顺运行。因此,对于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处理,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进行相机抉择,努力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以新质生产力驱动效率跃升,夯实高质量发展物质基础

在新时代,首先要通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更高的效率,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物质条件。效率对公平具有基础和物质保障作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提升效率的关键引擎。通过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能够突破传统发展瓶颈。只有在保证高效率的前提下,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就业公平。效率还能够为促进分配、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平正义提供物质基础的保证。同时,解决民生领域公平正义问题,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为前提和保障。当今时代,不可能实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公平正义模式,而是要在物质财富丰富的条件下,在高起点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以公平正义保障共同富裕,筑牢社会发展价值基石

通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价值支撑和社会条件保障。效率的提高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如果一个社会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就必然容易挫伤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损害的是效率。在经济学的意义上,公平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利于效率。只有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收入增加的条件下,他们才会用更多的收入进行消费,并以此拉动经济增长。社会公平正义也是促进社会安全和秩序的有利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是提高效率的重要社会条件。

(三)以社会治理创新促进协同发展,完善动态调节机制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平衡效率与公平的重要保障。通过搭建多元化利益协调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能够及时化解因效率与公平矛盾引发的社会问题。例如,在城市更新、土地征收等重大项目中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既保障项目推进效率,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依托数字技术构建智慧治理体系,对经济社会运行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效率与公平失衡的苗头性问题。通过“大数据 + 政策工具箱”的精准调控,实现效率提升与公平保障的动态平衡,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可持续。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需以新质生产力激发效率潜能,以公平正义凝聚社会共识,以制度创新构建长效机制,以社会治理促进动态平衡。唯有将两者有机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良性循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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