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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刑事风险及刑法应对 下载:71 浏览:454

陈文1 姜督2 《社会科学研究进展》 2020年1期

摘要:
弱人工智能技术尚未摆脱其工具化的实践属性,有关人工智能风险的刑法学论证应充分考量研究的现实语境。在此技术有待推广的背景下,亟需正确评估人工智能技术认知风险与应用风险,理清智能风险与刑事规范博弈的内在法治路径,为有关人工智能之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提供路径支持。对此,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应对研究应以明确的问题与合理的目标为导向,以刑法释义学为基本方法,实现技术价值向法律价值的回归,为涉及人工智能刑事责任的准确落位提供理论依据与规范支撑。

中国土地治理的规划权体系构建 下载:66 浏览:412

李俊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4期

摘要:
中国土地管理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管制与规划"构成了土地治理的双轨模式。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核心构建土地规划权体系,需要从不同角度梳理规划权的内容,以分级分类的方式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将"校正型、融合型、消极型"规划权与用途管制相接轨,搭建规划权体系的三层架构。土地规划权概念应作扩张性解释,除宏观层面的土地利用总体设计之外,还应包括微观层面的具体行政行为。在重视农民土地财产权保护的趋势下,不宜孤立地践行规划权的行政强制性,而是应当通过事先与事后相结合的规划模式与私权形成互动,从而协调规划权权力束与土地财产性权利束之间的关系,实现土地规划权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的统一。

土壤污染司法审判实证探析——以162份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 下载:53 浏览:374

邵波 《中国环境保护》 2019年7期

摘要:
通过对土壤污染环境案件实证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土壤污染现象普遍存在,耕地污染需要着重治理;案件所涉当事人农民居多、受教育程度较低;土壤污染刑事案件判罚较为轻缓;地方政府对环境监管不到位;案件的上诉率较高,继而对提升环境审判质量提出了要求。为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土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就此提出加强对农耕土地的治理、探索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责任制度、规范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体制、设立土壤污染罪名的建议。

《土地管理法》修正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制度构造 下载:56 浏览:416

李国强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3期

摘要:
修正后的《土地管理法》增加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目的就在于实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权",但如果依据物权法的逻辑,"同权"的目标应该是民法典物权编统一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应该还是《土地管理法》单独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应该与国有土地设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客体、设定权利的主体、设定方式等方面遵循相同的物权逻辑。因为行政管制的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在权能限制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均表现出特殊性,既涉及私权指向的私益,也涉及公权力指向的公益。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个人用工责任制度的立法解读 下载:56 浏览:412

石冠彬1 帅仁策2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3期

摘要:
就个人用工责任制度,将总则编与各分编合稿审议的《民法典草案》第1192条对接受劳务一方所承担的替代责任、对内保护责任进行了规定,综合了《侵权责任法》第35条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第11条的相关立场。较现行制度而言,《民法典草案》这一条文最大的进步之处,在于明确接受劳务一方对外承担替代责任后享有的内部追偿权,有望消除理论界与实务界就该问题所产生的分歧。同时,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导致自己权益受损时,接受劳务一方所需承担的对内保护责任在性质上并不属于侵权责任,但是基于权益保护、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考量,未来民法典确宜在侵权责任编中保留该规则,但在立法术语上应将"侵权责任"修改为"补偿损失"。此外,《民法典草案》就接受劳务一方所承担的对内保护责任采纳过错责任立场颇值商榷,宜将其界定为无过错责任,并根据提供劳务一方的过错予以责任的减免。

孤独催化下的青年“自悦式消费”体验叙事与成因定向 下载:53 浏览:410

刘凯强1,2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1期

摘要:
作为近年肇始于青年人群的话语谱系,孤独经济的来临催生出一种与之匹配的新型"自悦"消费模式。其在时间碎片化与空间孤岛化演变、受众主体与关联产业扩展、个体被动污名到自主脱嵌态度切换等维度特征的影响下,加剧"一人"气息弥散。"自悦式消费"的产生是多元因素介入的结果:一方面,来源于社会分工细化重新书写人际"团结"纽带、货币"魅力"诱引生活世界殖民化、网络媒介辅助传递经验解绑"身心"互动限制等外部机理;另一方面,又受制于消费者幕后行动追求"本我"释放、文化认同"麦当劳化"升温和自我休闲额度灵活适配等内部作用。而对"自悦性"的结构化诊断能够有效把握新时代中国消费转型升级的动态方向。

再论民法典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的立法构建 下载:52 浏览:363

石冠彬1,2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11期

摘要:
住宅担负着保障公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功能,不能由传统私权理论得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应有偿的结论,民法典物权编一审稿采纳法律、行政法规可规定有偿续期的立场值得商榷。抑制房地产投资、平衡资源分配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否有偿并无关联,这一使命应当由房地产税制度予以承载。基于安定人心、保障公民私权、尊重国家所有权、构建城乡一体化福利制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妥当解决年限纠纷等考量,民法典宜采"房屋安全使用期限内无偿自动续期"的立法方案:房屋安全使用期限内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且无偿续期,同时允许对房屋进行修缮;房屋所有权人若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内申请重建,政府原则上应批准,但重建后的建筑物寿命超出剩余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部分宜按年缴纳租金。

填海造地权:一个民法典物权编应当新增的用益物权 下载:53 浏览:336

唐俐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10期

摘要:
目前中国将填海造地作为海域使用权的一种类型纳入用益物权的范畴,将填海造地的基础权利定位为海域使用权,其母权定位为海域所有权,在理论上存在瑕疵,在实践上产生"换证难"等问题。填海造地的本质是将海域资源转变为土地资源,涉及广泛的公私利益和国家的多重身份。填海造地的基础权利的权能应当涵盖填海造地的各阶段内容,应创设填海造地权作为填海造地的基础权利及填海造地物权制度重构的基石,填海造地权在权利来源、权利内容、权利客体等方面都具有复合性,宜将其在未来的《民法典物权编》中确立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并通过明确填海造地权的设立、内容、权利的转让与消灭等制度重构中国的填海造地物权制度。

在自由与规范之间:国有企业政治治理中的信息公开 下载:52 浏览:380

王娅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10期

摘要:
国有企业本身"亦公亦私"的属性,决定了与之相关的信息公开既不是纯粹的市场竞争问题,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行政权力约束问题,而是带有鲜明的政治治理色彩的问题。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具有主体复合性、内容多样性、制度结构二元性等特征,既体现了优化政治治理的现实需求,也是保障人民知情权的题中之义。与之相应,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存在着诸如主体分类依据不足、信息公开界限模糊等理论短板,同时在制度层面也展现出规定过于粗疏、监督不够完善等弊病,导致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实践过程中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不足,相关工作推进缓慢。作为应对,一是应当通过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建立分类指引机制等方式实现理论和制度上的优化;二是宜增强制度执行的力度,包括强化国资委监管职能、加强与反腐败工作联系两个方面;三是可以尝试将司法诉讼作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的校正机制。

“枫桥经验”与当代中国基层治理模式 下载:68 浏览:381

李振贤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10期

摘要:
经过多年的发展,"枫桥经验"已经成为中国基层治理的典范模式。"枫桥经验"始终在基层创造性地建构与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的关系,优化实施中央政策,把复杂的社会需求及个别化的社会行为妥帖地整合到国家总体秩序安排之中。在新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高度契合于中国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其蕴含的基层治理内在机理在于构建国家权威主导下的多元基层治理体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辐射与濡化功能以及培育稳定持续的利益调节与发展动力机制三方面。相应地,"枫桥经验"的创新性实践包括构建多层级党建引领机制、以效能为导向整合行政体制机制、创制内生性社会组织培育机制、以及完善法治化社会矛盾化解体系与便民化公共服务体系等内容。

中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治理研究 下载:54 浏览:383

郎杰燕1 孙淑云2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5期

摘要:
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参保者的经纪人,如何更好地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其实现医保制度运行之"载体性"功能的关键。这就要求医保经办机构能够正确处理其与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医保经办机构行业间、医保经办机构内部的关系,进行法人化、竞争化、专业化治理。然而,囿于诸多因素的制约,中国医保经办机构实际陷入行政化、垄断化、业余化治理之困局。为实现医保经办机构的善治,需要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建立医保经办法人治理结构,以"合作共治"为手段,形成医保经办机构"公-私"竞争新格局,以"能力提升"为目标,强化医保经办服务专业化治理,使其真正走向有管理的竞争。

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比较法考察及立法完善——对民法典编纂中合同编的建议 下载:63 浏览:376

张婧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2期

摘要:
基于现代商业社会的实践诉求,中国民法典当中应该对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进行系统的规定。一般规范对于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立法至关重要。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会突破合同相对性,是合同编时代性的重要表现方面。比较法上的经验表明,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立法很好地适应了现代商业活动的复杂性。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一般规范应体现私法自治和契约自由精神,也应注重提升理论解释力。真正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是权利救济的重要保障。中国真正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产生模式的立法选择应有利于权利救济。

科学心理学的观念与人文科学的逻辑奠基 下载:61 浏览:322

高申春1 甄洁1,2 《心理学研究》 2019年9期

摘要:
科学心理学观念的普遍兴起,是19世纪中叶错综复杂的思想史背景的产物。只有在人类思想及其历史作为整体的关系背景中,才能澄清这个观念的内在本性。也只有在系统地接受这个背景的制约关系中,这个观念才能获得其真理的实现。能否在人类思想作为整体中胜任并执行其理论职能,成为我们检验一种心理学体系之真理性的途径之一:科学心理学观念只有实现为现象学心理学,才能执行其为人文科学奠基的逻辑职能;反之亦然。这个关系还从否定方面暗示着,一切以异化的形式实现的心理学,都不可能真正承担起为人文科学奠基的逻辑职能,并因而违背了我们的常识。

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下两岸刑事司法互助新探索——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为例 下载:58 浏览:364

熊琼1,2 章瑛3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12期

摘要:
受历史、政治等因素影响,两岸刑事司法互助进展一直较为缓慢。近年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借助网络化、科技化手段已从我国台湾向祖国大陆蔓延,这对海峡两岸刑事司法互助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视角,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为例,探究其中的主要问题,诠释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特征,探索两岸刑事司法互助的新模式,以切实保护两岸民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两岸互利共赢。

马克思关于保险功能的论述对“保险姓保”的启示 下载:63 浏览:381

张婧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10期

摘要:
中国保险公司近年来热衷于发展投资型保险,不仅带来巨大损失风险,而且举牌上市公司引发资本市场波动。2016年保监会明确提出"保险姓保",但目前该理论急需完善,还有许多需要回答和探索的问题。通过对马克思保险理论中"分摊损失""补偿损失"的论述,重温保险最初本质。在此基础上,区分保险的原生性功能和依附性功能,为"保险姓保"提供理论支撑。在法律上,公共利益是限制民商事主体自由的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保险之所以姓保并不是保险公司发展了保障型保险以外的产品,而是其他业务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更大的经营风险,从而危及到了保险业背后的公共利益。落实"保险姓保",需要抓紧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具体规则。

“一带一路”资本技术合作中的风险与应对——以先进生产技术对政治的影响为视角 下载:47 浏览:353

温学鹏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10期

摘要:
技术合作中的先进技术会从三个维度对政治产生冲击:上层精英的分裂与对立、下层民众对新技术权力结构的反抗、传统权威衰落产生的权力混乱。英法德的历史教训和伊朗、阿富汗当前的困境都表明技术可能对政治造成负面影响。应对先进技术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也应该从促进新旧精英的妥协、提高普通大众的福利以及重构连续性和回应性的政治权威三方面入手。从保护海外利益和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想的角度,中国作为技术输出国应关注技术合作对引进国的政治影响,其中,评估、建议、自行防范和倡导国际规则都是值得采取的手段。

刑罚的当代困境:表现、缘由及出路 下载:36 浏览:421

朱建华 彭景理 《社会科学研究进展》 2018年10期

摘要:
当前我国刑罚陷入了某种困境。具体而言,其一,刑罚设置轻重失衡,名为轻重有度、宽严相济,实为多重少轻、重罚愈烈;其二,刑罚效用不当夸大,刑罚实际效用与国民心中的期待效用之间尚有距离;其三,刑罚结果信任危机,裁判结果屡遭质疑。出现如此困境的缘由在于刑罚目的混乱导致刑罚设置轻重失衡,功能不明导致刑罚效用受损,而判罚机械、说理不足导致刑罚结果难以获信。对此,应当重新明确刑罚目的;合理认识刑罚功能;以公正为价值目标,克服判罚机械、说理不足的弊病。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改中的引致风险与对策研究 下载:52 浏览:331

康慧强 《中国科学与管理》 2020年4期

摘要: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重要创新举措,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开始在多地试点。对于变职务成果产权纯国有为发明人人格化,变事后被动奖励为前置性股权激励,理论研究的重心不应当是"合法性"、"必要性",而是探索推进中的"引致风险"。从混改将会带来的科研人员行为变化、科研团队稳定性、产业方感知与技术市场环境波动、社会交易与制度成本变化入手识别引致风险,并提出相应对策。

面向司法案件的案情知识图谱自动构建 下载:40 浏览:356

洪文兴1 胡志强1 翁洋2 张恒3 王竹4 郭志新5 《当代中文学刊》 2020年2期

摘要:
以法学知识为中心的认知智能是当前司法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方向。该文提出了以自然语言处理(NLP)为核心技术的司法案件案情知识图谱自动构建技术。以预训练模型为基础,对涉及的实体识别和关系抽取这两个NLP基本任务进行了模型研究与设计。针对实体识别任务,对比研究了两种基于预训练的实体识别模型;针对关系抽取任务,该文提出融合平移嵌入的多任务联合的语义关系抽取模型,同时获得了结合上下文的案情知识表示学习。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下,和基准模型相比,实体识别的F1值可提升0.36,关系抽取的F1值提升高达2.37。以此为基础,该文设计了司法案件的案情知识图谱自动构建流程,实现了对数十万份判决书案情知识图谱的自动构建,为类案精准推送等司法人工智能应用提供语义支撑。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改中的引致风险与对策研究 下载:55 浏览:335

康慧强 《中国科学与管理》 2020年4期

摘要: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重要创新举措,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开始在多地试点。对于变职务成果产权纯国有为发明人人格化,变事后被动奖励为前置性股权激励,理论研究的重心不应当是"合法性"、"必要性",而是探索推进中的"引致风险"。从混改将会带来的科研人员行为变化、科研团队稳定性、产业方感知与技术市场环境波动、社会交易与制度成本变化入手识别引致风险,并提出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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