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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198条款与社会体育活动组织者民事责任分析——以甘肃马拉松事件为例 下载:286 浏览:3255
摘要:
在社会体育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如何有效划分法律责任,使失职者承担相应责任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对于甘肃马拉松事件,根据体育合同,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与违反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该条款也能成为受害人的请求权基础,只是在适用该条款时,还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更清晰的探讨。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作为活动参与者法益体系的中心,只有完善相关的法律问题才能在保护参与者与发挥活动效益之间保持平衡。
环境损害的因果关系判定程序探讨 下载:322 浏览:3155
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随之引发的环境损害问题越发严重。然而由于技术的局限性,大多数损害得不到赔偿。而因果关系判定,作为环境损害赔偿的关键前提,正是我国面对环境污染事故频发而重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基于环境损害的因果链条,以科学严谨的角度,构建了一套适合我国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损害因果关系判定程序;而后,为了避免由于环境系统的复杂性而导致该程序无法顺利进行的情况发生,环境损害赔偿体系的建立具有要的理论意义与技术支持作用。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制度价值 下载:399 浏览:2132
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特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制度所保护的法益侧重于生态利益,即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独立价值在于,通过磋商,由涉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现行垫付前期费用,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贯穿于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始终,真正落到实处;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损害赔偿的迅速启动,最大限度控制和挽回不利的生态环境损失。
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损害的法律应对 下载:419 浏览:2571
摘要:
算法程序作为数字时代信息技术的核心,在为社会发展提速增效之时,亦为个人信息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现行算法程序的开发设计未充分考量信息主体方利益,算法在其决策与运行过程中存在多种损害风险;受现有立法规范限制,数字时代个人信息的损害面临着难以救济的局面。应当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具体设计损害的风险规制路径;引入利益平衡理论建立各方利益主体的平衡机制,将风险损害与精神损害纳入非物质损害赔偿范畴,承认两种新型损害的可赔偿性;引入惩罚性赔偿标准,完善非物质损害的赔偿方案。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法律性质探究 下载:410 浏览:2372
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是现阶段解决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目前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法律性质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议。学界目前主要存有民事协议说、行政协议说以及双阶构造说。基于我国对于环境生态保护目标的不断提升和力度的不断加强,整个磋商过程的法律性质应当认定为行政行为,同时将磋商协议认定为行政协议更为适宜。
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从《民法典》第171条谈起 下载:549 浏览:2704
摘要:
在社会交往中,尤其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时代,人与人之间很难做到信息的绝对即时互通,这在客观上造就了无权代理的发生愈发频发,也给交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维护交易安全,厘清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就尤为重要,本文通过界定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要件,进而明确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性质以及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能够在法律上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 下载:839 浏览:3267
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使用和管理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修复程度和制度实施效果,因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管理模式选择及其法律制度构建在当下环境法治中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在本文结合我国国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建构应当从完善上位法依据、创新资金支持渠道、丰富基金组建模式、构建分权管理的基金监督体制四个层面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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