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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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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怡静
《法学学报》
2022年12期
摘要: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家务劳动通常是大部分家庭需要由其家庭成员来完成的任务,具体表现主要是夫妻之间所要承担的义务。夫妻双方在照顾老人、子女或者配偶以及承担主要家务劳动等方面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的一方,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的权利,民法典对该项制度的明确,改变了原先《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只在约定财产制下适用的规定,将其范围覆盖到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同时增加了补偿的具体办法以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为先,贯彻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实践中,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也暴露出来了许多问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实践剖析其背后的原因,从而提出完善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法律适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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