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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窒息多器官功能损害的危险因素探讨 下载:241 浏览:2455
摘要:
探究新生儿窒息多器官功能损害的危险因素。方法:选取2018年12月~2021年12月某三甲医院收治的窒息新生儿113例,根据是否发生多器官功能损害将患儿分为多器官功能损害组和非多器官功能损害组,分别为53例、60例,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法,分析新生儿窒息多器官功能损害危险因素。结果:单因素分析中,产妇年龄在35岁以上、产妇伴随高血压疾病、产妇孕期有先兆流产病史、新生儿早产、脐带异常、宫内窘迫,属于新生儿窒息多器官功能损害的风险因素(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早产、宫内窘迫和脐带异常,是窒息新生儿继发多器官损害的独立危险因素(P<0.05)。结论:引发新生儿窒息多器官功能损害的危险因素包括早产、宫内窘迫和脐带异常,应当加强对孕产妇的检测,及时处理相关问题,降低新生儿发生多器官功能损害的几率。
血清Hcy水平变化对H型高血压患者肾损害的预测价值分析 下载:101 浏览:1089
摘要:
目的:评估H型高血压肾损害预测中血清Hcy的价值。方法:以66例H型高血压患者为样本,纳入同期66例单纯高血压患者以及66例健康者,将其纳入H型组、单纯组、健康组,统一在2022年2月-2023年2月入院,实施Hcy以及其他常见肾功能指标检查,检查完成后评估肾损害程度,以此对H型组患者实施分组,即轻度组、中度组、重度组,样本量分别为36例、13例、17例,比较各组Hcy和肾功能指标。结果:Hcy、β2-MG、Cys-C等指标检测后符合常态分布,在H型组高于健康组,P<0.05。Hcy、β2-MG、Cys-C等指标检测后符合常态分布,在H型组高于单纯组,P<0.05。统计三组Hcy、β2-MG、Cys-C等指标,各指标在轻度组低于中度组和重度组,在中度组低于重度组,P<0.05。结论:Hcy不仅能判断H型高血压患者是否存在肾损害情况,还能了解到肾损害程度,可为H型高血压预后提供精准预测。
使用Minitab软件正交法分析药物性肝损害与用药因素间的因果关系 下载:36 浏览:1625
摘要:
正交法是用正交表来安排和分析多因素试验的一种数理统计方法,其优点是试验次数少,方法简单,效率高。本文中使用minitab软件设计四因素混合水平正交实验,通过6组实验结果,根据方差分析结果,确定最优水平即药物性肝损害最相关因素。
中西医结合护理对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皮肤损害的应用研究 下载:128 浏览:1383
摘要:
目的 分析中西医结合护理对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皮肤损害的应用价值。方法 以我院收治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为例,从中抽取40例参与此次研究,研究起止时间:2021-3至2022-3,并依据抽签法行分组处理,设置组别名称为对照组、观察组,分别开展西医护理与中西医结合护理,对比分析不同的护理效果。结果 皮肤损害症状消失与好转时间,观察组用时均较短,与对照组相比存在显著差异(P<0.05);负性情绪评分,护理前(P>0.05),无差异性,护理后对比(P<0.05),差异明显,观察组评分更低。结论 对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实施中西医结合护理的价值显著,具有推广意义。
《民法典》第1198条款与社会体育活动组织者民事责任分析——以甘肃马拉松事件为例 下载:286 浏览:3259
摘要:
在社会体育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如何有效划分法律责任,使失职者承担相应责任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对于甘肃马拉松事件,根据体育合同,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与违反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该条款也能成为受害人的请求权基础,只是在适用该条款时,还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更清晰的探讨。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作为活动参与者法益体系的中心,只有完善相关的法律问题才能在保护参与者与发挥活动效益之间保持平衡。
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主体的法律责任 下载:215 浏览:2203
摘要:
目前我国的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在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屡见不鲜,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重视程度却与日俱增。在这种情势下,要想妥善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有一套科学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来应对愈发严峻的环境形势。其中,环境损害鉴定必然是最为重要的一环。而在环境损害鉴定体系的完善过程中,应当从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出发,选择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主体为突破口,逐步完善我国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法律制度。本文从实践角度出发,探讨了我国环境损害鉴定主体法律制度的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以期对环境损害鉴定主体的法律制度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改进。
诊疗人工智能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下载:77 浏览:1418
摘要:
诊疗人工智能作为人类生物技术发展的产物,被广泛应用于医疗诊断以及医疗手术等各个方面,在解放了医务人员的双手的同时,也给现行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诊疗人工智能致害相对于普通侵权更具复杂性,其中的难题主要包括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以及侵权责任类型的认定。其中,对于侵权责任主体的界定,学界讨论的最为激烈,提出了“主体说”“客体说”“折中说”以及“阶段说”等观点。“阶段说”既未社会发展脱离现状,又具备动态性和前瞻性,具有其合理性。在此基础上,提出现行的侵权法制度在适用于诊疗人工智能侵权案件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实现责任的合理分配,最终维护各方主体的利益。
建筑电子设备防雷电损害控制要点 下载:265 浏览:2608
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物内电气化程度越来越高。然而,由于雷电风险使得建筑物中的电子设备容易受到雷击损坏。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建筑内的电子设备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建筑电子设备防雷电的研究,提出相应的控制要点,以期能够更好地保障建筑物内的安全运行。
尿微量蛋白与血清胱抑素C联合检验在早期肾功能损害诊断中的效果评价 下载:226 浏览:2280
摘要:
目的:评价在早期肾功能损害诊断中尿微量蛋白与血清胱抑素C联合检验效果。方法:回顾我院收治的早期肾功能损害患者60例、在本院进行体检的健康者30例的临床资料,2018年4月-2019年8月为研究时段,依次将其分为实验组、对照组。两组研究对象均采用中尿微量蛋白与血清胱抑素C联合检验。对比两组中尿微量蛋白、血清胱抑素C水平,同时评价中尿微量蛋白与血清胱抑素C联合检验用于早期肾功能损害中的阳性检出率与诊断符合率。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尿微量蛋白、血清胱抑素C水平实验组较高,P<0.05(有统计学意义);联合检验诊断阳性率、符合率明显高于单独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在早期肾功能损害诊断中,尿微量蛋白与血清胱抑素C联合检验,效果显著,不仅可以提高检出率,还能为临床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值得推广。
环境损害的因果关系判定程序探讨 下载:322 浏览:3162
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随之引发的环境损害问题越发严重。然而由于技术的局限性,大多数损害得不到赔偿。而因果关系判定,作为环境损害赔偿的关键前提,正是我国面对环境污染事故频发而重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基于环境损害的因果链条,以科学严谨的角度,构建了一套适合我国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损害因果关系判定程序;而后,为了避免由于环境系统的复杂性而导致该程序无法顺利进行的情况发生,环境损害赔偿体系的建立具有要的理论意义与技术支持作用。
X线检查诊断痛风性关节炎患者关节损害的价值分析 下载:403 浏览:3327
摘要:
目的:探讨对于痛风性关节炎患者应用X线检查对其关节损害的诊断和鉴别价值。方法:抽取2019年3月~2020年3月本院确诊的60例痛风性关节炎患者,依据患者的血尿酸值进行分组,均接受X线检查,对比2组患者应用X线片的关节损害检出率。结果:观察组经X线检查,滑膜增生、软组织肿胀、关节腔内结晶体与痛风石、关节腔积液以及骨破坏等关节损害检出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于痛风性关节炎患者的临床诊断通过应用X线片检查可有效提升患者关节损害的检出率,因此X线检查可作为该类患者诊断中的优选影像学手段应用并推广。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制度价值 下载:399 浏览:2133
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特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制度所保护的法益侧重于生态利益,即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独立价值在于,通过磋商,由涉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现行垫付前期费用,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贯穿于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始终,真正落到实处;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损害赔偿的迅速启动,最大限度控制和挽回不利的生态环境损失。
挂靠车辆涉人身损害司法分析 下载:387 浏览:2059
摘要:
机动车挂靠经营行为引发一系列人身损害纠纷,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多发,双方矛盾激化。本文聚焦运营机动车因挂靠行为引发的人身纠纷做分析,希望能为审判司法实践提供一些有效的解决思路。
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损害的法律应对 下载:419 浏览:2573
摘要:
算法程序作为数字时代信息技术的核心,在为社会发展提速增效之时,亦为个人信息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现行算法程序的开发设计未充分考量信息主体方利益,算法在其决策与运行过程中存在多种损害风险;受现有立法规范限制,数字时代个人信息的损害面临着难以救济的局面。应当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具体设计损害的风险规制路径;引入利益平衡理论建立各方利益主体的平衡机制,将风险损害与精神损害纳入非物质损害赔偿范畴,承认两种新型损害的可赔偿性;引入惩罚性赔偿标准,完善非物质损害的赔偿方案。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法律性质探究 下载:410 浏览:2377
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是现阶段解决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目前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法律性质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议。学界目前主要存有民事协议说、行政协议说以及双阶构造说。基于我国对于环境生态保护目标的不断提升和力度的不断加强,整个磋商过程的法律性质应当认定为行政行为,同时将磋商协议认定为行政协议更为适宜。
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从《民法典》第171条谈起 下载:549 浏览:2709
摘要:
在社会交往中,尤其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时代,人与人之间很难做到信息的绝对即时互通,这在客观上造就了无权代理的发生愈发频发,也给交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维护交易安全,厘清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就尤为重要,本文通过界定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要件,进而明确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性质以及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能够在法律上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 下载:839 浏览:3273
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使用和管理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修复程度和制度实施效果,因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管理模式选择及其法律制度构建在当下环境法治中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在本文结合我国国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建构应当从完善上位法依据、创新资金支持渠道、丰富基金组建模式、构建分权管理的基金监督体制四个层面逐步展开。
论目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存在问题及其策略 下载:845 浏览:3507
摘要:
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造成了环境问题的滋生,人们对环境损害的鉴定也越来越重视。其中鉴定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尤为严重,不仅存在着鉴定机构与鉴定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还存在着概念不准确和鉴定人员配置欠妥的问题,因此,在进一步提高概念的准确性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鉴定的完善性。在增加鉴定机构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鉴定机制。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任务与展望 下载:846 浏览:3951
摘要:
在环境司法中,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量化环境损害,为环境,诉讼提供技术保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如果不完善,无疑将不利于环境司法诉讼的展开。在国际上,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许多国家已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而长期以来我国环境诉讼效率不高,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无法满足环境司法的需要。但是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建立系统完善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势在必行。
围手术期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护理失误与医疗损害责任判定标准的研究 下载:46 浏览:883
摘要:
围手术期呼吸窘迫综合征是一种严重的医疗并发症,其发生率较高且预后不良。这种临床症候群通常由于麻醉、手术操作及术后管理等因素导致,会严重影响患者的呼吸功能,甚至危及生命。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医疗安全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医疗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医疗损害责任认定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作为临床实践中的一种敏感话题,围手术期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的护理失误与医疗损害责任认定标准一直是医疗纠纷处理的难点所在。这不仅涉及医疗技术操作水平,也与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医患双方的责任划分等方方面面有关。因此,深入分析围手术期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护理失误的特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损害责任认定标准,对于促进医疗纠纷的公平解决、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乃至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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