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目标期刊

行政法上的客观法与主观法 下载:79 浏览:1003

刘奡为 《争议解决研究》 2024年10期

摘要:
在我国的行政法上,客观法与主观法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客观法在行政法上的地位,是相对于主观法而言的,即以客观行政行为为核心概念的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等一般行政法与以行政诉讼为核心概念的行政救济法、行政诉讼等特殊行政法之间是统一关系。但在实践中,由于客观法涵义及其内部构造存在着不同认识,使得这些一般行政法与特殊行政法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客观法涵义及其内部构造,与主观法涵义及其内部构造并不是完全重合的,从比较法上把握行政法上客观法涵义及其内部构造,才能更好地认识我国的行政法学。
[1/1]
在线客服::点击联系客服
联系电话::400-188-5008
客服邮箱::service@ccnpub.com
投诉举报::feedback@ccnpub.com
人工客服

工作时间(9:00-18:00)
官方公众号

科技成果·全球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