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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比较法考察及立法完善——对民法典编纂中合同编的建议 下载:63 浏览:375

张婧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2期

摘要:
基于现代商业社会的实践诉求,中国民法典当中应该对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进行系统的规定。一般规范对于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立法至关重要。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会突破合同相对性,是合同编时代性的重要表现方面。比较法上的经验表明,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立法很好地适应了现代商业活动的复杂性。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一般规范应体现私法自治和契约自由精神,也应注重提升理论解释力。真正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是权利救济的重要保障。中国真正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产生模式的立法选择应有利于权利救济。

论国际法对人为水下噪音规制的必要性与中国的立法完善 下载:28 浏览:354

张晏瑲 黄平伟 《中国海洋学报》 2020年1期

摘要:
人为水下噪音会对海洋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针对此议题树立问题意识,进而通过法律对其进行规制是极具现实意义的。本文拟通过探讨解决人为水下噪音问题以达到保护海洋环境的目的。为此,本文梳理现有法律及条约规定,借鉴主要发达国家的立法例,有助于完善我国关于人为水下噪音治理方面的立法。限制水下噪音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欲解决噪音问题,需明确预防性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框架,并通过部门立法这一重要途径,以促进更具针对性立法的出台,辅之以政府监管作为必要保障,同时还需注意发挥科研技术的重要作用。

论积极刑法观在环境犯罪治理中的应用 下载:67 浏览:824

张哲钧 《争议解决研究》 2025年4期

摘要:
积极刑法观是一种强调预防、注重法益保护的刑法理念。它认为,刑法不仅应当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进行惩罚,更应当在犯罪行为发生前通过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手段,积极预防犯罪的发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本文深入探讨了积极刑法观在环境犯罪治理中的应用,指出积极刑法观通过前置犯罪预防、强化法益保护及促进恢复性司法等手段,为有效应对环境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文章首先阐述了积极刑法观在环境犯罪治理中的应用可行性,随后分析了环境犯罪的特点及治理现状,进而从立法、司法及执法层面详细论述了积极刑法观在环境犯罪治理中的具体应用路径。本文认为,积极刑法观的引入,不仅有助于提升环境犯罪治理效果,还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试析我国行政拘留纳入刑法体系的设想 下载:65 浏览:831

曹燕霞 《争议解决研究》 2025年1期

摘要:
行政拘留构成了对于公民人身自由进行剥夺的处罚方式,行政拘留的执行过程需要具备法定的基本要素条件,同时还需符合拘留成立的各项前提因素。对于行政拘留应当逐步实现司法化的改造,运用配套措施的合理完善途径来支撑现有的行政拘留纳入我国刑法体系,切实维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以及生命健康权利。因此,本文探讨了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纳入行政拘留的重要作用,结合实践探究立法完善的路径。

我国股东大会召集通知规则的立法完善研究 下载:144 浏览:1934

刘鑫岳 《中国法学研究》 2022年12期

摘要:
我国现行《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中的召集通知规则尚有疏漏,难以保证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股东大会无法体现股东平等和股东民主。笔者从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的角度出发,提出对股东大会召集通知规则的立法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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